正文 政府補助發放動機的研究綜述(2 / 2)

陳曉和李靜(2001)從再融資即配股的角度對政府補助的動機進行了研究,提出,政府通過稅收優惠或直接補貼的方式參與了公司的盈餘管理活動,很大程度上影響了公司的配股再融資資格。此後,周勤業、周長青(2005)的研究指出,上市公司可以通過多種形式的政府補貼來調節利潤。龔小鳳(2006)通過卡方檢驗發現,在新配股政策出台後,政府的補助與淨資產收益率仍然保持相關,但是影響程度有所降低。實證研究表明,非經常性損益標準出台後,上市公司的配股資格被地方政府補助的影響降低。

由於地方政府往往以其所在地區的上市公司的數量作為衡量政績的重要指標,因而地方政府官員都不願意在自己的任期內出現虧損而退市的公司。因此,地方政府很可能在關鍵時刻利用政府補助挽救上市公司,實現成功保殼。唐清泉、羅黨論(2007)的研究表明,政府為上市公司提供補助的動機會隨著政策監管的變更而發生變化,因此在配股政策將政府補助從淨利潤中剔除後的標準使得政府補助的動機已經不再是配股融資。但是其實證結果也未表明保殼動機的存在能夠顯著增加上市公司獲得政府補助的概率或金額比例。潘越、戴亦一、李財喜(2009)發現2002~2007年297家ST公司每年收到政府補助的ST公司占總樣本的比例均大於50%,從而得出進一步結論,ST製度是財務困境公司從地方政府獲得補助的原因。

但是也有學者認為,實際上,政府補助並不能幫助公司實現保殼。黃蓉、趙黎鳴(2011)以2002~2008年需要保殼的1121個上市公司為樣本,具體劃分出了四類需要保殼的公司類型,以考察政府補助的動機是保殼亦或是培優。回歸結果顯示,政府補助並不能顯著幫助處於失殼邊緣的公司成功起死回生,與前人研究得出的觀點存在一定差異。

四、結論

政府補助的研究起源於對政府幹預研究的深入和細化,中西方學者對政府補助的動機的探討和研究取得了階段性的成果。其中,西方學者重點關注了創造社會就業和支持行業和地區發展的動機,而由於我國特殊的製度背景,我國學者在研究時加入了融資、扭虧和保殼這個重要的地方政府發放補助的動機。已有文獻雖然對政府補助的動機進行了相關研究,但是鮮少從政府的角度對該補助行為的動機理性程度作出結論性的意見。相對於公司內部管理者而言,政府為信息不對的稱劣勢角色,公司可以憑借信息優勢從而追求公司利益的最大化,而非實現政府的目標。在此情況下,政府為什麼仍然要以為企業做加法的形式發放政府補助?政府官員真的都沒有預期到效果的失敗嗎?政府作為委托人,通過補助的方式實現對經濟和社會的某種調節的方式是不理性的嗎?現有文獻並未就這些方麵進行討論,有待未來研究進行擴展和充實。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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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張璐芳(1988-),女,漢族,福建人,碩士,研究方向:公司金融與公司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