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提高人民銀行縣支行應急處置能力的思考
工作研究
近年來,國家不斷遭受各類自然災害、疾病疫情的侵襲,人民銀行在維護金融穩定、保持自身業務係統的安全運行時也時常遭遇各種風險的幹擾和挑戰。在應對這些突發事件的過程中,縣支行按照應急預案的要求,快速反應,積極應對,穩妥處置,最大限度地減少了損失,有效地維護了基層央行履行職責的連續性、穩定性和有效性。然而,邊遠地區基層縣支行受當地自然、經濟等主、客觀因素影響,應急管理及處置工作存在一定的困難和問題,有必要針對其麵臨的突發事件特點和應急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環節,研究提高應急處置能力的措施。
一、突發事件的特點及提高縣支行應急處置能力的重要意義
縣支行特別是邊遠落後地區的縣支行,由於地處偏遠,經濟發展滯後,加之自然條件惡劣,人文環境複雜,是自然災害、社會安全、公共衛生等突發事件較為集中和高發的地區,而突發事件所具有的隨機性、不可預測性的特點,決定了它影響範圍之廣,危害程度之深。而處於人民銀行最基層的縣支行,肩負著維護縣域金融穩定、保障經濟健康發展的曆史使命,所受到的突發事件威脅是不言而喻的。為此,切實提高縣支行應急處置能力,對於保障基層人民銀行正常工作秩序,確保資金及廣大幹部職工生命財產安全具有重要意義。
二、存在的突出問題
(一)思想認識不到位,重視程度和危機意識不強
雖然邊遠地區縣支行是突發事件較為集中和高發的地區,但從客觀上講,突發事件發生幾率低,絕大多數基層縣支行還未發生過重大突發事件,導致少數幹部職工對應急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認識不足,重視不夠,忽視了隱藏在日益複雜的社情和不斷變化的經濟形勢下的各種風險隱患,危機意識不強,缺乏必要的警覺性和應對準備。
(二)應急預案體係需進一步完善
近年來,人總行在全係統以應急預案編製為切入點,逐步建立了自上而下,分級負責的突發事件應急組織管理體係和應急處置體係,目前基層行所製定的應急預案從形式上看比較完整,有總體應急預案、部門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內部應急預案,形式要素齊全,包括組織指揮體係及職責分工、預警機製、應急保障等,但也存在一些問題:一是預案覆蓋麵不夠廣泛。現有應急預案大多圍繞業務係統安全、網絡安全、工作安全製定,針對職工人身、財產安全,特別是應對地震、火災、水災、重大流行疫病及類似自然災害的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仍不夠健全;二是處置環節和指揮層次過多,在一定程度上分散了現場處置精力,不利於高效處置突發事件。
(三)外部應急聯動協作機製不完善,溝通協調難度大,應急指揮整體能力難以發揮
當前,縣支行麵對的突發事件中除係統內業務性突發事件外,還包括區域性金融風險、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重大流行性疾病等,對外涉及到許多相關單位,如金融監管部門、金融機構、通信、電力、氣象、衛生、地震、公安等,從現階段縣支行建立的應急管理機製或應急預案看,現有應急預案在具體的對外協調方式、手段方麵存在盲區,尤其是缺乏跨地區、跨部門、跨行業的協調機製和操作規程,影響處置效果。一旦發生突發事件,部門間應急預案和應急措施難以有效銜接,條塊分割、各自為政,聯動處置效力大打折扣。
(四)應急預案演練缺乏實戰性和係統性
當前,縣支行組織開展的應急演練基本上都是以消防、搶劫、重要業務係統和網絡係統應急演練為主,缺乏以大災、大害等公共突發事件為場景的實戰性應急演練。同時,由於演練時間和演練範圍的限製,演練過程無法覆蓋完整的應急處置流程,對應急處置組織機構工作效率是否高效,應急指揮是否正確,指令的執行是否到位,處置程序是否正確,部門間突發事件應急聯動機製的有效性等預案內容不能通過實戰演習進行檢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