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對提高人民銀行縣支行應急處置能力的思考(2 / 2)

(五)信息報送不及時、不準確

突發事件發生後,在確實難以確認信息準確性的時候,縣支行在上報突發事件信息時,會出現上報延遲、報告內容不準確等情況,嚴重影響了上級行及時準確有效的進行指導和決策,導致應急處置工作陷入被動,甚至給應急處置工作帶來較大風險。

三、對策及建議

(一)提高認識,增強危機防範意識

廣大基層員工特別是基層領導幹部要對引發突發事件原因的多樣性和複雜性有客觀、準確的認識,深刻理解應急管理工作對於保障基層人民銀行正常工作秩序,維護廣大幹部職工生命財產安全的極端重要性,牢固樹立責任重於泰山的意識,要大力宣傳和普及預防、自救、互救等應急常識,切實提升應急管理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二)完善應急預案管理體係

一是縣支行每年要對現有應急預案進行修訂和完善,特別是要製定出應對地震、火災、水災、重大流行疫病及類似自然災害的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應急預案要更寬廣泛地考慮可能發生的狀況;二是進一步強化上級行對下級行的應急處置工作的指導。開展應急處置時應保持與上級行的緊密聯係,及時尋求政策支持和對處置工作的指導。特別是對人民銀行介入風險處置的問題,在加強風險監測和分析的同時,應加強向上級行的彙報,把握好救助時機,做到履職不失職、站位不越位,切實防範係統性金融風險的發生。同時,進一步完善應急組織管理機製,建立科學的應急工作組織指揮體係,為快速反應、有條不紊地處置風險提供機製保障。支行“一把手”要深入一線,靠前指揮,牢牢把握風險處置的主動權。

(三)上下聯動、內外配合,全麵凝聚風險處置的工作合力

麵對突如其來的突發事件,建立科學、合理的應急工作機製是實施有效風險處置的關鍵。對內要不斷完善各部門各司其職、分工負責的工作機製,對外要不斷加強與政府、金融監管部門、金融機構、通信、電力、氣象、衛生、地震、公安等單位的聯係,對涉及外部相關部門的突發事件,要積極采取措施,進行預案溝通,爭取各方配合,積極構建信息共享、金融穩定、金融運行監測等協作機製,健全聯合指揮體係,充分利用地方應急指揮平台,提高協同處置突發事件的能力。

(四)強化應急預案演練,不斷提高應急處置的實戰能力

縣支行要采取桌麵演練、實戰演練、突發演練等方式有針對性地開展當地風險較高的突發事件演練,盡可能地模擬真實危機環境下發生的各類突發情況,增強演練的實戰性。特別注重開展跨區域、跨機構、跨部門的演練,把應急演練與提高實戰能力有機結合起來,與普及應急知識、提高全體職工的應急能力有機結合起來,把整個應急預案的演練重點放在“練”上,而不是“演”上。

(五)及時收集和上報突發事件信息,切實提高信息報送的速度和質量

事件發生後,信息報送的及時性、準確性是處置風險的關鍵,及時、準確的信息可為迅速處置突發事件贏得時間。為此,縣支行應在第一時間將突發事件的基本情況向上級行報告,在確實難以確認信息準確性的時候,應準確注明“具體情況正在確認”或者“具體情況還不清楚”等字樣,不能以訛傳訛,更不能憑空臆斷,用道聽途說的內容報告上級。要根據事態的發展,持續、主動地上報各種背景材料,特別是在發生較大、重大或者特大突發事件後,要想在先、做在前,提前將上級領導可能要了解的情況收集整理好,絕不能出現上級問一問,下麵動一動,工作消極、動作遲緩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