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建立中老越三國邊境區域金融合作實驗區的思考(2 / 3)

四、建立金融合作“試驗區”麵臨的困難

(一)三方金融合作缺乏戰略性規劃

目前,中老越三國邊境地區金融合作缺少一個政府層麵長遠的、戰略性的規劃,不利於邊境區域金融合作有步驟、有計劃的推進。

(二)金融合作滯後於經貿發展

雖然三方雙邊會晤磋商機製初步建立,但信息溝通、政策對話不夠深入,會晤磋商內容僅僅停留在經貿領域,未涉及金融合作磋商。三國邊境地區金融合作遠遠滯後於經貿發展,這與中老越三國邊境地區經貿合作發展潛力和金融服務需求極不相稱,合作質量亟待提升。

(三)邊境一線金融基礎設施薄弱,涉外金融服務滯後

目前,江城縣各銀行業金融機構開展涉外金融服務極為有限,與越南或老撾未建立任何代理關係並開展人民幣為工具的跨境貿易結算。邊境地區銀行結算渠道不暢,不利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縱深發展;另外,與江城縣接壤的老撾的豐沙裏省、越南的奠邊省、萊州省銀行業發展程度較低,金融服務滯後,現代化程度低,工作效率不高,中方金融機構從商業利益考慮,開展業務合作的興趣不高。

(四)三國邊境地區缺乏金融合作的實踐和經驗

三國邊境區域金融合作未能啟動,更談不上任何實踐經驗,也沒有成功案例可以參考借鑒,因此隻能在探索和借鑒中“摸著石頭過河”。

(五)縣內金融機構中缺乏國際金融管理人才

由於江城縣長期未開展國際金融業務,管理人才缺乏,相關業務人員未參加過係統性外彙業務培訓,不熟悉對外貿易、外彙等方麵的政策和相關知識。

五、金融合作“實驗區”的運作模式

(一)進一步完善金融服務體係

江城縣目前僅有銀行業金融機構4家,小額貸款公司1家,應進一步完善金融服務體係。一是深化江城地方金融機構改革,通過增效擴股、改善公司治理結構等途徑,做大做強地方金融機構,增強抵禦風險能力。二是實施金融機構“走出去”戰略,鼓勵江城縣金融機構到老撾、越南邊境地區增設分支機構,為跨境金融服務提供支持。三是加大銀行業招商力度,吸引國內及老撾、越南有實力的銀行在江城境內設立法人機構或者地區性分支機構,把江城打造成中老越三國區域金融合作中心。

(二)進一步健全金融市場體係

一是搭建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平台,暢通結算渠道。可采取中方銀行業金融機構主動推進的兩種清算模式,即:與對方銀行簽訂代理清算協議的代理模式和由中方銀行機構直接到境外設立分支機構的延伸清算模式,搭建多變、多層次跨境人民幣結算渠道和銀行間清算機製。二是建立以人民幣為中心的外彙交易平台和區域銀行間本外幣交易平台,鼓勵中方金融機構特別是小型銀行機構以人民幣兌換老撾新基普、越南盾等周邊國家貨幣為突破口,逐步推進以人民幣為中心,輻射老撾、越南貨幣的交易市場,推動人民幣與周邊及其他國家貨幣兌換業務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