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強和改進銀行卡消費者權益保護的對策建議
(一)構建銀行卡領域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律體係
一是要加快法規製度修訂。把整個金融體係消費者納入消費者權益保護體係,對當前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或《人民銀行法》等相關法律進行修改補充完善,在相關條款或章節中增加對金融服務關係與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調整的相關規定。二是授權專門的機構依法行使保護銀行卡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職能,建議明確人民銀行作為金融消費權益維權主體的法律地位並賦予其相應的懲處手段,強化銀行卡消費者權益保護的監督和管理。
(二)暢通維權渠道,搭建多元化、分層次的銀行卡糾紛投訴處理平台
銀行卡領域的糾紛案件有其專業特殊性,應結合當前監管實際建立多元化、分層次的糾紛處理機製。糾紛發生後,持卡人可通過多種糾紛解決途徑維權。一是向發卡銀行投訴,明確規定發卡銀行應當建立受理投訴的內部機構和工作機製,給受到損害的持卡人提供高效便捷的協商渠道,將糾紛化解於發卡銀行與持卡人之間。二是向專門機構投訴。銀行卡消費者權益保護機構應明晰投訴處理程序,建立信息記錄及反饋機製,以嚴密的工作流程和高效的報告路徑及時準確處理銀行卡糾紛,確保銀行卡領域的各類投訴得到及時有效處理。三是向第三方機構投訴。強化銀行業協會、消費者協會等社會組織在銀行卡消費者保護方麵的職責,為銀行卡領域的糾紛提供一個自律性的協調機製和溝通平台。四是向人民法院起訴,人民法院應從維護公平正義的角度出發,妥善審理各類金融糾紛案件,以更好地防範各種逃避社會責任的行為,保護金融消費者的合法利益。
(三)加強行業自律,規範經營,增強發卡銀行維護銀行卡消費者權益的主動性
一方麵,銀行業金融機構應樹立以客戶為中心、公平對待消費者、為消費者創造價值的經營理念,全麵修訂不合理的、含有歧視性和強製性的相關規定、條款,積極承擔自身應承擔的責任和義務,加強告知提示,自覺維護銀行卡消費者權益,打造良好的銀行卡使用環境。另一方麵,金融管理部門應加強對銀行經營行為的監管,對銀行卡業務應履行的告知、提示義務和合同格式範本等提出明確的監管要求,或對可能侵害銀行卡消費者合法權益的條款、事項進行審查,並適時采取相應監管措施進行規範。
(四)多方位開展宣傳教育,提高消費者自我保護意識和維權能力
通過編製金融消費者教育資料,借助媒體或走進社區、校園、鄉鎮開展宣傳教育講解銀行卡消費者維權手段等方式,增強銀行卡消費者對銀行卡業務和相應風險的識別和了解,切實提高維權能力。另外,銀行業金融機構應主動承擔社會責任,加強對銀行卡消費者相關知識的普及教育,政府及相關媒體也應搭建宣傳教育平台,為金融機構宣傳提供方便,通過多形式、廣渠道的長久宣傳,加強素質教育,不斷提升銀行卡消費者的風險識別能力和法律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