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麵文章
作者:雷立鈞
進入21世紀以來,內蒙古經濟快速發展。21世紀頭十年,年均經濟增長率達到18.7%,從2002-2009年連續8年經濟增長率居全國第一。內蒙古自治區經濟的快速發展也帶動了金融業的迅猛發展。2004年,第一家全國股份製商業銀行——華夏銀行在呼和浩特設立分支機構。之後,交通銀行、中信銀行、招商銀行、浦發銀行等全國性股份製商業銀紛紛在內蒙古設立分支機構。內蒙古地區性金融機構也快速發展,包商銀行走出內蒙古,成為跨區域的股份製商業銀行,呼和浩特市商業銀行發展為全區經營的內蒙古銀行,經濟井噴式發展的鄂爾多斯市地方商業銀行也以井噴速度發展,名不見經傳的鄂爾多斯市商業銀行、鄂爾多斯市東勝區農村商業銀行一次次刷新全國中小商業銀行發展的記錄。這一經濟發展與金融發展關係的生動寫照進一步證明了西方經濟學家論證的經濟發展和金融發展的邏輯關係。1966年,美國耶魯大學經濟學家帕特裏克(Patrick)在研究欠發達國家的金融發展和經濟增長關係時提出了“需求跟隨型”金融發展和“供給引導型”金融發展的理論。“需求追隨型”金融發展強調經濟的增長會產生對金融服務的更多需求,從而促進金融不斷發展;“供給領先型”金融發展強調金融服務供給先於需求。就內蒙古金融與經濟發展的邏輯關係看,從2002年經濟增長率全國第一到2004年第一家股份製商業銀行設立分支機構,印證了“需求追隨型”理論。而後,一家家股份製銀行分支機構的設立、一家家地方股份製銀行的出現以及經濟增長率連續8年居全國第一印證了“供給領先型”理論和“需求追隨型”理論的內涵。
經過8年的發展,內蒙古金融市場初具雛形,基本上形成了以國有商業銀行為主體,全國及地方股份製商業銀行為補充,全國性金融機構與地方性金融機構共同發展,城市金融和農村金融共同發展的格局。在看到內蒙古金融業發展取得的成績的同時,我們也應該清醒地看到內蒙古金融業發展存在的突出問題。
一、民間金融是懸在內蒙古經濟頭上的一把雙刃劍
從改革開放到20世紀末的近20年時間,內蒙古經濟發展較慢,金融發展水平較低。在2004年以前,除交通銀行在包頭市設立分支機構外,再無一家全國性股份製商業銀行分支機構,整個內蒙古基本上是農工中建四大國有銀行壟斷的天下,經濟落後的鄂爾多斯市更是如此,隻有工農中建四大行的分支機構。“十五”期間,鄂爾多斯依靠豐富的煤炭資源開始騰飛。一方麵,經濟迅猛發展迅速積累了大量資金,需要尋找投資出路;另一方麵,經濟發展麵臨著巨額資金需求,而落後的金融市場根本沒有做好為經濟騰飛提供金融服務的準備,這一現實催生了民間金融的迅猛發展。一時間,鄂爾多斯成了繼溫州之後又一個民間金融高度繁榮的地區,民間金融幾乎成了鄂爾多斯的代名詞。
鄂爾多斯脆弱、單一、落後、僵化的金融體係使民間金融大行其道,典當行、投資公司、小額貸款公司隨處可見,基本形成了全民放貸的狀況。據2010年內蒙古大學鄂爾多斯民間金融課題組調查的數據,截至到2010年,鄂爾多斯民間融資規模大約有1100億元人民幣左右。這一巨大的體製外資金一方麵為鄂爾多斯經濟的發展提供了重要的資金支持;另一方麵,遊離於體製外的巨額資金處於金融監管之外,高額的利率、簡單的借貸手續埋下了巨大隱患。在經濟繁榮時機,經濟發展穩定,全社會資金流通正常,一般不會出現風險,但是,隻要宏觀經濟出現波動或者出現明顯的拐點,部分行業就會出現資金鏈緊張,民間金融鏈條就會拉緊,稍有風吹草動就會崩斷。最近鄂爾多斯出現的幾起民間借貸案件反映了這一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