瞎子結婚前,和媳婦照了張合影相。那時候,結婚證上還沒要求貼照片,寫個名字就可以了。可是,瞎子不幹,非讓媳婦跟他去照相館照相。瞎子說,人生就這麼一回,為啥不攝影留念?
瞎子是戴著墨鏡照的。攝影師的眼睛過人無數,卻沒看出來新郎官是個瞎子。瞎子衣衫整潔,頭發一絲不苟,又戴個墨鏡,看上去就像個老式的知識分子。直到瞎子來取照片,攝影師才發覺他是個瞎子。瞎子照什麼相呢?照相有什麼用呢?攝影師百思不得其解。
瞎子把照片拿回家,讓媳婦看。媳婦一看就樂了。從照片上看,新郎官一點都不像瞎子,戴著墨鏡,人顯得更帥。
媳婦是從鄉下找來的,好胳膊好腿,五官端正。好好的姑娘怎麼會嫁給瞎子呢?誰都說不清。反正,瞎子的單位,還有好幾個瞎子,找的對象,都是好胳膊好腿的好姑娘,沒一個是瞎子或瘸子。
那就好好過日子吧。甘蔗沒有兩頭甜的,就圖個瞎子是國營正式工吧,旱澇保收,鐵飯碗,總比麵朝黃土背朝天強。
第二年,媳婦就給瞎子生了個大胖小子。大胖小子身上的零件一個都不少,一雙大眼睛黑亮黑亮。
瞎子又領著媳婦,抱上兒子,去照相館照相,照了張全家福。攝影師很驚訝,也表現得很友好,隻收了成本價。
以後的每一年,瞎子都要來照相,照全家福,也照標準相。瞎子總是戴著墨鏡。雖然,他看不見世界,卻用鏡片過濾著世界。
就這樣,照了一張又一張,照了一年又一年。
兒子長大了,讀大學去了。不過,每年放假的時候,他都要回來,陪著父母去照相。說白了,就是陪著瞎子去照相。瞎子雖然老了,卻一直喜歡照相。每年的照片,他都留著呢,讓兒子塞到影集裏,做永久的紀念。
人們都知道瞎子愛照相,也就免不了要議論。瞎子照相,給誰看呢?是給他自己看嗎?可是,他看得見嗎?瞎子總是戴著墨鏡照相,這也不是給自己看的呀,這是給別人看的吧?讓別人看不出來他是個瞎子,即便看出來,也能理解啊。“愛美之心,人皆有之”,瞎子也是人啊。說到底,瞎子戴墨鏡照相,就是在修飾自己嘛。如同女人化妝,不也是為了將自己弄得更漂亮,抓獲更多的眼球嗎?
議論歸議論,瞎子充耳不聞,或根本就沒聽到。其實,不看不聽,並非不知道。電視裏、收音機裏,不是經常播放東北人演的小品,拿傷殘人取樂嗎?瞎子不看電視,但可以聽電視,還可以聽收音機,什麼事聽不到?天下大事,沒有瞎子不知道的。
不管人們怎麼議論,瞎子還是腳踏實地地過自己的日子。出門時必衣衫整潔,臉上必戴著墨鏡。逢年過節,必攜家帶口,去照相館留影。家裏的影集中,有許多“春節快樂”、“五一留念”、“國慶紀念”、“中秋存影”之類的老照片,一張比一張耐看。
忽然有一天,瞎子提出要和老婆去補拍婚紗照。老婆說,拍什麼婚紗照?我從你的媳婦升格為你的老婆,難道你還怕我跑了不成?
瞎子笑道,不是那意思。從前,我太窮,隻和你拍了張黑白的結婚照。再說,那時候結婚,也不興女方穿婚紗。現在,有條件了,年輕人結婚,都去海邊拍婚紗照呢。咱不去海邊,去照相館補張婚紗照,有什麼不可以呢?
老婆不想去,堅持說老夫老妻,沒必要浪漫,沒必要浪費。
瞎子執意要去,並批評老婆說,怎麼是浪費呢?難道過上幸福生活是浪費嗎?老婆被他批評得啞口無言,隻好隨著他去了影樓。如今的照相館已經不叫照相館了,叫影樓了。老攝影師已退休了,小攝影師剪著板寸,人很精神。看見老年顧客來補拍婚紗照,小攝影師笑容滿麵。
老婆在心裏嘟噥著:拍出來照片,瞎子能看見嗎?我變成伊麗莎白又怎樣?不還是瞎子的老婆嗎?
老婆沒拗過瞎子,把婚紗照拍了,各種姿勢,拍了個係列。花了1688塊錢,老婆心疼得直咂嘴,嘮叨了好多天。
婚紗照拍出來的效果很不錯,影樓多洗了幾張,掛到展櫥裏。瞎子的形象很獨特,戴一副墨鏡,很像一位呼風喚雨的大亨。當然,老婆的形象也很有檔次,像大亨的夫人,一點兒也看不出來當年村姑的影子。
照片一掛出來,就有了連鎖反應,一撥又一撥老年人來觀賞了,來影樓補拍婚紗照了。
誰都沒想到,瞎子會和影樓打起官司。打官司的理由很簡單,沒經過瞎子的同意,為什麼把照片掛出來?這不是侵犯肖像權嗎?
瞎子的兒子是個律師。自然,就把官司打贏了。
法院判決那天,瞎子還是那副打扮,衣衫整潔,頭發一絲不苟,臉上戴著墨鏡。瞎子的神態富有尊嚴,腦袋裏裝滿了人格二字。
可不知為什麼,從那以後,瞎子再也不照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