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藥工業直麵國際公約
我國農藥工業是在不斷適應環境保護的要求下,曆盡坎坷,逐步發展狀大起來的。在40多年的曆程中,有機磷農藥替代有機氯農藥成為殺蟲劑的主導產品,殺蟲劑、殺菌劑、除草劑的比例得到明顯改善,達到75:10:15,農藥產量大幅增長,高效低毒殘留農藥成為主體,使農藥工業的整體水平有了明顯的提高。到1994年農藥出口額首次超過進口額。1998年全年生產農藥38.2萬噸(折純),農藥總產量居世界第二位,出口10.69萬噸,創彙3.24億美元,農藥的進出口順差為1.34億美元。
目前,邁向新世紀的中國農藥工業又將麵臨新的挑戰。隨著人類社會對環境和生態保護意識的日益強化,國際社會對危險化學品特別是農藥,提出越來越嚴格的要求,其中已經簽約、即將生效的PIC公約和正在談判的POPS公約,更需要中國農藥工業予以正視和麵對。
所謂PIC公約,是《對某些危險化學品及農藥在國際貿易中采用事先知情同意程序》的簡稱。該公約由聯合國環境規劃總署和世界糧農組織聯合發起,150多個國家和地方的代表參加,經過五輪談判,於1998年9月在荷蘭鹿特丹簽署,一旦有50個國家批準,該公約便立即生效。其條款主要涉及有毒化學品和農藥進出口商的義務和出口程序,在PIC公約生效後,列入PIC名單的農藥在出口之前必須通知進口國,在征得進口國的同意後方可出口。目前列入PIC清單的農藥品種共有22個。
所謂POPSP公約,是指《限製某些持久性有機汙染物的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國際文書》,是由聯合國環境規劃總署邀請化學品安全國際規劃署等相關國際組織一道著手製訂一項行動方案,旨在於2000年前,就在全球全麵銷毀、禁止和限製列入暫定清單的12種POPS產品製訂一項公約,並在公約生效後逐步擴大POPS限控名單。在暫定的12種POB中有9種是農藥。
有關專家認為,這兩個公約尤其是:PIC公約一旦生效,對我國農藥企業將產生重大影響。列入PIC清單的22種農藥品種中,2,3,4-涕、艾氏劑、敵菌丹、氯丹、乙酯殺蟎醇、狄氏劑、地樂酚和地樂酚鹽、1,2-二溴乙烷、敵蚜胺、六六六(混合異構體)、七氯、六氯苯、汞製劑等13種國內無生產;殺蟲脒已於1993年停止生產、銷售和使用,磷胺國內有少量生產裝置,已很少生產,五氯苯酚用於五氯酚鈉的生產;林丹和DDT各有2家生產,主要用於出口;甲胺磷國內約有40家生產,年產量6萬一7萬噸(折純,下同),是國內生產的最大宗農藥產品;年出口3萬一4萬噸;甲基對硫磷國內有主產企業15家左右,年產量約1.5萬噸,對硫磷國內有生產企業7、8家,年產量不到1萬噸,甲基對硫磷和對硫磷也有少量出口;久效磷國內15家企業有生產裝置,年產量在1萬噸左右。其中後四種農藥均為我國大量生產。使用的有機磷殺蟲劑,廣譜、高效、廣泛用於水稻、棉花等多種作物上,防治多種蟲害在農藥工業中舉足輕重。近年來農藥出口量的增加,很大程度上平衡了產大於需或淡季生產的部分產量。而且我國農藥出自品種多是有機磷毒性較高的品種,一旦公約生效將給農藥出口增加很多繁瑣的手續,抑製農藥產品出口,進而給農藥生產帶來嚴重影響,加劇國內農藥產品產大於需、供大於求的狀況。而且有的進口國可能利用甲胺磷等農藥產品已列入PICQ名單為借口,阻礙我國農藥產品在國外銷售。而一旦甲胺磷等農藥產品在國內外銷售受阻(如上海也已經禁止使用甲胺磷).而替代產品的生產未能跟上,將會影響和製約我國的農業生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