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節 盛世詭案
王三寶在出差途中夢幻般地看到了他們要找的甄家失蹤老人,內心興奮之餘又感到不安,生怕萬一是錯覺會給整個計劃帶來麻煩。但警察的天職是排疑釋難,查清真相,讓問題水落石出。他既然已經斷定那是他認識的老人,就非要核查清楚,於是他做了後來的分工。經過刑警隊長林海和小李的艱辛查找,沒有任何結果,隻找到了一名叫王佳茹的女子,其朝拜後服毒自殺。而王三寶兩人繼續前行,通過進一步了解和分析,一些地方發生的案件和王三寶他們家鄉發生的案件幾乎一模一樣。有一起案件發生地距馬勇生活的地方近三公裏之遙,而那裏以前曾經發生過類似的案件。各地警方列舉了各自發生的一些奇異詭譎的案件,認為好多案件屬於稀有典型範疇。作案分子明顯心理異常,或者說屬於變態犯罪。他們侵害的對象帶有明顯的特定性。但這些作案者沒有目標性,隨意性很大,作案範圍跨度大,流竄速度快,很難防範和打擊。他們大多年輕時或者生活中遭遇過特殊的感情和心理經曆。
變態犯罪是異常心理或病態心理者實施的危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安全的犯罪行為。變態人格犯罪由於其犯罪本質是變態的心理所導致,所以其手段往往極其殘忍、結果極其惡劣、影響極其敗壞。
早在公元前四五世紀,古希臘醫生希波克拉底已經開始對人的變態心理進行過一些描述和研究,並試圖用樸素的唯物主義觀點解釋心理異常現象。
約在公元前一世紀,另一位古希臘醫生阿斯克列皮阿德斯首先使用了“心理障礙”與“心理不健全”的術語。此後,經過長期的曆史發展,變態心理學逐漸成為心理學的一個領域,使有關變態心理的研究從思辨轉向實驗,從患者的外部表現進入其內心活動。
在中國,公元前十一世紀的殷代末期,就已有“狂”這一病名載於文獻。成書於秦漢時期的醫學典籍《黃帝內經》,最早列出“癲狂篇”,對變態心理作了醫學描述,並且存錄了有關治療的資料。以後曆代醫家和學者在探討醫藥或哲理的過程中,對於變態心理的表現、成因和矯治等常有論述,至明清時期,在理論和實踐上有許多重要的進展。
社會學模式強調社會因素對發生變態心理的作用,認為經濟貧困、種族歧視、生活變更、社會壓力等,都可能引起變態心理,而變態心理乃是社會病理學的反映。
變態心理有多種表現形式,可根據不同的標準或其嚴重程度分類。按心理過程或症狀,可分為感覺障礙、知覺障礙、注意障礙、記憶障礙、思維障礙、情感障礙、意誌障礙、行為障礙、意識障礙、智力障礙、人格障礙等。
由於變態心理產生的原因多種多樣、十分複雜,這就要求各個方麵采取綜合性預防措施。另外,還應當積極開展心理谘詢工作,及時幹預各種心理危機,這對於預防當事人因緊張刺激產生的不良適應,甚至自殺,以及預防婚姻和家庭的破裂,杜絕暴力傾向和減少心理社會因素的有害作用等,都是十分有益的。
一般心理變態者在不發作時與常人無異。心理變態通常是因為心理扭曲(或精神分裂)而形成的。警界專家們分析了幾起典型的案件,從中可以看出,這類案件除了個人心理素質和特殊經曆等原因外,社會因素、周圍環境、生活壓力和節奏等都能成為變態心理和犯罪滋生的溫床。
王三寶通過這次案件串並以及座談調研活動,深深感到在當下動蕩焦慮和浮躁的時期,新的犯罪種類的出現給安居的人們所帶來的危害,同時也給他們這些刑偵工作者帶來了挑戰。他隱隱感到了身上的擔子不僅沒有減輕,而且還更加沉重。他回去要和他的屬下們坐下來,潛心研究,專門圍繞馬勇進一步開展工作,力爭在新的思路上找到偵破途徑。如果他們的判斷正確,可能還會發生新的類似案件。為了不再出現悲劇,他們應盡快找到作祟的魔鬼。當然這也可能隻是猜測,他們的任務就是驗證猜測的精準度。他不是福爾摩斯,沒有神推妙算的機智,更不是“007”,也缺乏足智多謀的聰慧,唯獨擁有的就是一腔對黨和人民的忠誠,對善良百姓的愛心。天道酬勤,隻要拚搏奮鬥,永不停歇,他堅信他和戰友們一定能將罪惡始作俑者從茫茫人海中揪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