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6章 幫助孩子認識“錢”(1 / 1)

孩子四五歲時,就可以幫助他們建立金錢的觀念,並讓他們學習認識錢幣,它們有什麼用途,怎麼掙錢,又該怎麼用錢……並慢慢引導孩子熟悉並理解另外幾個動詞:消費與投資,儲蓄與流通等。

最可行的是,陪孩子玩“逛超級市潮“銀行交換”的遊戲,讓孩子熟悉交易的禮節和方法;最好遊戲中的定價和幣值,與實物相同,可進一步加深孩子對現實的了解。平時則可到百貨公司“實踐”學習心得,學習規劃消費一番。

某大學的一位老師,他的女兒已讀小學一年級了,是處於一個不會用錢,卻對錢有所認識的年紀,他便給女兒一隻儲蓄罐,有零錢就拿去“喂小豬”,再用儲蓄金購買孩子的用品;孩子覺得“喂豬”十分有趣,又可享受儲金累積的成就感,自然就養成了儲蓄的習慣,也達到了他所提倡“延遲孩子欲望滿足”的目標。

一旦孩子可自由運用金錢,父母應提供孩子足夠的消費知識,像如何存、提款、分辨商品廣告真偽、學習認識商品標簽等,使孩子懂得選擇安全的消費環境及價廉質佳的產品。此外,一位教育工作者指出,父母應以和緩的口氣與孩子溝通用錢的問題,讓孩子感受到父母的關心,讓他們在認識錢的同時,體會到人情比金錢更可貴。

在商業發達的美國,每一個成功的父母,都十分重視理財教育,他們的經驗,我們也可借鑒。按不同階段,由淺入深,培養理財觀念,養成節約習慣,這一教育要求達到的目標是:3歲能夠辨認硬幣和美元紙幣;4歲知道每枚硬幣是等價物,認識到我們無法把商品買光,因此,必須作出選擇;5歲時知道基本硬幣是多少美分,知道錢是怎麼來的;7歲能夠找數目不大的錢,能夠數大量硬幣;8歲知道他們可以通過做額外工作賺錢,知道把錢存在儲蓄賬戶裏;9歲能夠製訂簡單的一周開銷計劃,購物時知道比較價格;10歲時懂得每周節省一點錢,以備大筆開銷使用;11歲時知道從電視廣告中發現事實;12歲時能夠製訂並執行兩周開支計劃,懂得正確使用銀行業務中的術語。

在現今競爭激烈的社會裏,如不能掌握理財之道及適當地處理投資事務,便會逐漸被淘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