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市場經濟,法律與你為伴
計劃經濟是權力經濟,市場經濟是法製經濟。但有的人卻把市場經濟當做無政府經濟,於是,坑蒙拐騙者有之,趁火打劫者有之,揮拳頭動刀子者有之……
沒有法律保障的市場經濟隻會成為混亂無序的經濟。
中國以五年的時間走過了西方國家上百年的市場經濟立法過程。
市場經濟實際上就是一種競爭經濟,沒有競爭,也就沒有市場經濟。
當12多億中國人突然麵對這洶湧澎湃的市場經濟大潮時,不由感到激動,感到振奮,感到心率加快、血壓上升,感到頭暈目眩,欲火煎身……
中國人不會不明白,這不僅是國家的機遇,而且也是給每一個人的機會,一次賺錢的機會,擺脫貧窮奔向小康的機會。
帶著惶惑,帶著燥熱,帶著焦渴,億萬中國人卷入了市場經濟的大潮之中,掀起了震蕩世界的衝天大浪。
但是,在欣喜感奮之餘,我們遺憾地發現,有人在市場經濟的大潮裏興風作浪,混水摸魚。拜金主義思潮急劇膨脹,違法亂紀現象惡性發展。他們認為,市場經濟就是自由經濟,就是想怎麼幹就怎麼幹的經濟。一方麵是無法可依,無章可循;另一方麵是有法不依,有章不循。有人鋌而走險,殺人搶劫無惡不作;有人惟利是圖,坑蒙拐騙無所不為。
市場經濟大潮裏,出現了一股股惡浪,一個個漩渦,一股股暗流。社會治安亮起紅燈,流氓地痞充斥市場;假冒偽劣產品坑苦國人;股票、期貨市場黑浪洶湧,“泡沫經濟”愈演愈烈;勞務市場爭端迭起;技術專利糾紛時有所聞;偷稅漏稅成為市長與稅務局長“共同的目標”;詐騙成為暴利追求者“最甜密的事業”……
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嬌嫩的幼芽,受到舊體製板結的土地的碰撞與擠壓,出現了扭曲,出現了蟲蝕。有人開始埋怨、責怪與懷疑市場經濟,認為這是引起社會秩序混亂的禍根,經濟秩序紊亂的潘多拉盒子。市場經濟剛剛落腳於中國,就麵臨嚴峻的考驗。
市場經濟終於以強大的生命力,證明市場經濟不僅是一種有助於經濟發展的競爭經濟,而且也是一種有利於保持社會穩定的法製經濟。體育比賽需要規則裁判,市場經濟需要法律撐腰。我們雖然對市場經濟還相當陌生,但我們已充分認識到了法製建設對市場經濟發展的不可缺少性,黨中央、國務院在確定我國市場經濟體係建設的時候,就已經考慮到了市場經濟的法製建設,著手用法律、法規規範市場競爭,規範經濟行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絕不是想怎麼幹就怎麼幹,絕不能各行其事,無法無天。市場經濟必須有配套的法律法規作保障,使人們知道應該做什麼,不應該做什麼,什麼是合法的,什麼是違法的,以建立一個公正合理、平等競爭的社會環境。在這樣的環境裏,誰都可以用積極的、創造性的勞動取得成果,建立業績,但誰都不能搞損人利己的歪門邪道和以權謀私的腐敗行徑,否則,就是犯規,就要受到懲罰。
經過5年多的努力,中國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終於在法律的相伴下,走出了混沌,走向了成熟,走上了坦途!
一、嚴打:社會治安大整治
中國治安亮起紅燈
每年人大、政協會議,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呼籲最多的是社會治安。
每次社會調查,群眾反映最多的是社會治安。
隨著中國經濟的不斷發展,人們的生活水平日益提高,一些人不勞而獲的腐朽思想也慢慢滋生,他們置社會公德於不顧,為了貪圖享受,偷摸扒竊,殺人搶劫、稱王稱霸,無惡不作,以至社會治安秩序混亂,犯罪活動猖獗,不僅嚴重幹擾了經濟建設和各項工作的開展,而且嚴重危及社會的穩定和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成為上至中央領導下至人民群眾的一塊心病。
湖南省邵陽市“文革”期間就以亂“聞名”全國。近幾年來“惡勢力”橫行,殺人、搶劫、強奸等惡性案件不斷增加,犯罪分子結幫成夥,打、砸、搶、殺、盜,無惡不作,甚至殘忍地剁手指、砍腳筋,令人發指地傷害無辜群眾。邵陽人上班怕家裏被盜,出門怕遇見壞人,外地人更怕到邵陽出差、做生意。
雲南平遠地區,一些不法分子利用民族、宗教形成一股黑社會性質的惡勢力,大肆走私販毒、販賣槍支彈藥、倒賣贓車贓物,甚至武力衝擊打砸執法部門和黨政機關,犯罪活動十分猖獗。
在遼寧省蓋州市,有段氏母子一霸。段老大的小幫凶欠人家的白灰款,店主來催,段老大上去就是兩個嘴巴,還不解恨,跑去砸了人家的商店,段老二則操起獵槍,將店主的雙眼打瞎。段老三養了十幾條狼狗,點名要吃豬肺,蘆屯鎮十幾名肉販子奉命每天“進貢”,稍有不從則要挨打。段氏兄弟設賭逼賭,高利盤剝,自己非法所得高達95萬元,害得許多人家妻離子散,傾家蕩產。
在貴陽市,有8個帶有黑社會性質的犯罪團夥,共有成員82名,他們憑借手中的各種槍支彈藥和凶器,先後在貴陽等地持槍殺人搶劫、綁架人質、販毒吸毒、敲詐勒索、強奸婦女、流氓械鬥等,作案55起,殺死15人,殺傷20人,搶劫、敲詐現金和財物折款超過40萬元。
1995年,海南瓊山市打掉了6個帶黑社會性質的犯罪團夥。這些團夥不擇手段地敲詐勒索,搶劫殺人,無惡不作,不僅嚴重地威脅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幹擾了市場經濟秩序,有的地方還危及到了我們的基層政權。
這些黑社會團夥,稱霸一方,橫行鄉裏,無惡不作,罪行累累。農民賣地要通過他們,村子裏誰家有地被征用了,他們就帶著刀槍趕去,說:“你家賣地要經我們同意才行,要給10萬塊,我們才同意。3天後我們來拿錢,不給的話,後果自負。”幾天後,如數給了的,就沒事,不給的,或少給的,先要遭打,再不給就有生命危險。再如,這些地方的基建工程,如修路、蓋樓等,都要通過他們,否則,別想開工,開了工也不讓你幹下去。這些團夥還經常為了爭地盤、爭工程項目而火並。如靈山的“榨油明”團夥將潘明和亂槍打死一案,就是因利益爭端引起的團夥間的火並。誰要在他們的勢力範圍內做生意,如開辦打石場、挖沙場等,都要向他們繳“稅”。永興一帶的打石場幾乎都被“三十二軍”敲詐勒索過。1995年春節前後,“三十二軍”在永興鎮勒索的70餘萬元,許多受害者為了保命不得不東借西湊甚至貸款,來滿足黑社會深不見底的欲壑。永興鎮居民王盛深就曾被逼無奈隻好到信用社貸款2萬元交給“三十二軍”。近幾年,瓊山市涉槍案、凶殺案時有發生,僅1995年春節前後的一個多月時間內,就有6宗殺人案,這些大案中的絕大部分是帶有黑社會性質的犯罪團夥所為。如盤踞永興鎮一帶,以洪德嚴為首,自稱為“國民黨三十二軍”的犯罪團夥,先後作案數十起,打死2人,打傷11人。
這些黑勢力成員大都五毒俱全,吃、喝、嫖、賭、毒,對錢的需求量是普通百姓難以想像的。因此,他們犯罪的直接目的,就是獲取錢財。他們獲取錢財的手段是邪惡的、殘酷的。他們的信條是槍杆子裏麵出金錢。他們憑著手中的槍參與經濟活動中的競爭,嚴重幹擾了正常的市場經濟秩序。許多工程項目,他們都是提著槍去找甲方,甲方不敢不給他們做,別人也根本不敢與他們競爭。在靈山、桂林洋一帶,這些黑勢力經常把劣質建築材料強賣給施工單位,你若不出錢他就叫你出血。1994年12月,靈山的顏禮智團夥承包了一項填土工程,他組織了一個由十幾輛東風翻鬥車和挖土機組成的車隊,浩浩蕩蕩地開進附近的一家港資公司的工地上,來了個“挖你土沒商量”,一挖就是4天4夜,把人家的圍牆都挖倒了。
“三十二軍”持槍流氓犯罪集團頭子洪德嚴本是個殺人犯,他打著新中國成立前在當地為非作歹的國民黨“三十二軍”的旗號,網羅20多名逃犯和“兩勞”釋放人員,從販槍團夥手裏購來軍用槍支、子彈、手榴彈、裝備上摩托車、吉普車及現代通訊設備,以瓊山永興鎮為據點,公開持槍搶劫、敲詐勒索鄉民70多萬元,橫行鄉裏達6年之久,成為淩駕於鎮政府之上的“代政府”。1994年,瓊山市政府撥款50萬元支持永興鎮搞農貿市場建設。建市場要先修一段公路,鎮政府決定招標承包。包工頭王某等人來承包,“三十二軍”聞訊竟派人來索要30萬元“保護費”,嚇得各承包單位紛紛知難而退。鎮政府迫於“三十二軍”的壓力,由負責此工程並主管政法工作的人武部王部長出麵與“三十二軍”達成協議:由“三十二軍”在派出所的代理人勞人傑出麵承包,“三十二軍”負責“保護”,“保護費”由鎮政府出一部分,工程獲利中出一部分。工程竣工後,鎮政府果然拿出20萬元繳給“三十二軍”。一個基層政權居然被黑社會欺淩,可見社會治安形勢的嚴峻。
治安形勢愈來愈嚴峻,社會不穩定因素不斷增多,重大暴力犯罪案件明顯上升。一些犯罪分子為了獲取金錢,貪圖享受,肆意踐踏法律,為非作歹,橫行霸道,進行各種嚴重刑事犯罪活動,危及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也影響著我國經濟發展步伐。1998年,我國法院審結的刑事案件48萬餘件,判處犯罪分子53萬餘人,在核準死刑的罪犯中,故意殺人、搶劫、毒品犯罪人數居前三位。暴力性犯罪日益猖獗,賣淫嫖娼、吸毒、拐賣婦女兒童等種種醜惡現象屢禁不止,走私、製售假冒偽劣商品的經濟違法活動更是愈演愈烈。
中國社會治安亮起紅燈!
要錢更要安全感
我們的生活確實在富裕起來,但是,我們要錢更要安全感。沒有錢,我們可以憑積極的誠實的合法的勞動獲取錢,但沒有安全感,我們則等於一無所用。
人民群眾希望有一個安定的社會,經濟建設也需要一個穩定的環境。社會治安形勢,已成為影響社會穩定與經濟發展的重要因素。
江澤民同誌指出:“沒有政治穩定,社會動蕩不安,什麼改革開放,什麼經濟建設統統搞不成。”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建設過程中,新舊體製交替,各種矛盾錯綜複雜,如果社會治安搞不好,社會動蕩不安,犯罪日漸猖獗,人民不能安居樂業,經濟建設就不可能搞上去。對此,鄧小平同誌早有預見,他提出要一手抓改革開放,一手抓打擊各種犯罪活動的戰略思想,給發展經濟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
1993年和1996年,中央組織了兩次聲勢浩大的“嚴打”,1997年和1998年,公安部門又先後開展了“打團夥、打走私、打盜車”等多次專項“嚴打”鬥爭。中央鄭重宣布,對那些肆虐一方的流氓犯罪團夥、黑社會勢力、車匪路霸和嚴重暴力犯罪等損害人民利益、破壞社會秩序的行為,堅決依法從重從快懲處。該判重刑的一定要判重刑,罪該處死的一定要堅決處以死刑,絲毫不能手軟。
中國緊急出擊,一場整治社會治安的“拉網行動”在全國展開……
這是正義與邪惡的搏鬥,這是法律與罪惡的較量!
各地警方快速出擊,捷報頻傳,犯罪分子聞風喪膽,紛紛落網;人民群眾奔走相告,拍手稱快!
各級公安、檢察、審判機關,堅持攻堅戰與持久戰相結合,全麵布網與各個擊破相結合,集中搜捕與深挖細查相結合,通過連續作戰,密切配合,運用法律武器,嚴懲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的刑事犯罪分子,從而達到在全社會震懾犯罪、弘揚法製、維護穩定的目的。
通過“嚴打”,偵破了一大批在群眾中影響大、性質惡劣的重大案件;追捕了一大批負案在逃犯,抓獲了一大批罪大惡極的刑事犯罪作案成員;鏟除了一大批橫行鄉裏、稱霸街頭的流氓惡勢力;打掉了一大批作惡累累、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的犯罪團夥;大規模掃蕩社會醜惡現象,查獲了一大批藏汙納垢的窩點;重點整治了一批治安混亂的地區和部位。
據最高人民法院統計,1996年,全年全國法院共審結刑事案件57萬起,比上年上升14.9%,判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和死刑(包括死緩)的26萬人。
警方提供的數字表明,各地刑事案件發案率上升的勢頭已經得到遏製,重大案件呈下降和遞減趨勢。據公安部統計,1996年,全國刑事案件立案數比上年下降5.4%,其中重大刑事案件上升幅度比上年同期下降1. 7%。這是40年來的第一次出現全部和重大刑事案件同時下降的情況。
“嚴打”增強了群眾的安全感。國家體改委社會調查係統,通過對全國公眾的抽樣調查數據顯示,1996年全國公眾對社會治安狀況的滿意程度比前幾年明顯升高。從比例數上看,公眾對社會治安滿意的比例,1993年為14.5%,1994年為18.3%,而1996年上半年為26.7%。
1998年,我國繼續執行“嚴打”的方針,重點部署依法嚴懲暴力性犯罪、涉槍犯罪、毒品犯罪、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的犯罪等,以維護社會穩定。據最高人民法院院長肖揚在九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上所作的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全國法院係統全年共審結一審刑事案件48萬餘件,判處犯罪分子53萬餘人,比上年上升30. 76%。
黑龍江省連破3000多起重特大案件,摧毀了1000多個各類犯罪團夥,保證了社會治安的持續穩定。
浙江開展以打擊拐賣婦女兒童犯罪,查禁賣淫嫖娼的鬥爭為主,半年中,抓獲犯罪團夥成員5400多名,挖出各類犯罪團夥1100多個,解救被拐賣婦女兒童92名,破獲各類刑事犯罪案件1.5萬多起。
在全國各省、地嚴厲打擊刑事犯罪的同時,在全國範圍內深入開展了圍殲“車匪路霸”的鬥爭。曾經猖獗一時的“車匪路霸”終於受到嚴厲打擊,中國的大動脈順暢了,人們的心裏踏實了。
1999年的陽春三月,曾經慷慨激昂地呼籲過整治社會治安的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再次相聚北京,心裏輕鬆多了,提起1993年和1996年的兩次嚴打行動,他們談笑風生。中華大地,風清月明,天藍地淨。1993年至1997年的5年時間裏,全國法院共審結一審刑事案243萬多件,判決並已發生法律效力的人犯274萬人,通過審判為國家和集體挽回直接經濟損失265億元。共審結嚴重危害國家安全和社會治安的犯罪案件102萬多件,判決發生法律效力的141萬多人。
當然,社會治安形勢不可能就靠一次兩次的嚴打就能解決問題,這是一項宏大的社會係統工程。可喜的是,我們深深懂得了,搞經濟建設,不是不抓打擊犯罪,不抓維護社會秩序,相反,下大力氣抓好社會治安是發展經濟的前提條件。模糊的認識澄清了,錯誤的思想糾正了。
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建設是我們前無古人的一項大業,沒有一個安定的社會秩序,一個穩定的社會環境,是不可能成功的。那種認為隻要把經濟搞上來了,其他都會一好百好的思想顯然是錯誤的、危險的。前幾年治安形勢的每況愈下,不能說與這種“一手硬,一手軟”的現象無關。
社會治安大整治,為市場經濟體製的各項改革政策、措施出台,奠定了良好的基礎。市場經濟,可以坦坦蕩蕩地向前推進了。
二、法律為市場經濟撐腰
走出混沌:經濟大立法
市場經濟,不僅是競爭經濟,而且同時還是法製經濟。沒有健全、完備的法律體係對市場經濟的主體及其行為,加以行之有效的規範,就不可能有市場經濟的正常運行和健康發展。因此,世界上各經濟發達國家無一不是把經濟立法擺在相當突出的位置。 1474年,歐洲商品經濟盛極一時的威尼斯王國就首先製定了專利法。
1709年,英國頒布了世界上最早的版權法。
1857年,法國第一個實施了商標法。
1883年3月20日,《保護工業產權巴黎公約》在巴黎締結。保護對象有專利、實用新型、外觀設計、商標、服務標記、廠商名稱、貨源標記或原產地名稱,並製止不正當競爭。
1886年9月9日,《保護文學藝術作品公約》在伯爾尼問世,保護作者包括文學、科學和藝術領域內的一切作品所享權利。
1891年4月14日,《國際商標注冊馬德裏協定》在馬德裏簽訂,約定任何締約國的公民,可以通過原屬國的注冊當局,向成立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公約中的知識產權國際局提出商標申請,以在其他參加國取得已在本國注冊的商標的保護。
據說世界上有記載的、最早的一枚商標屬於中國宋朝的一位工匠,商標的圖形是一隻兔子,下麵寫著“兔兒為記”的字樣。
從此我們可以看出,中國人的經濟法律意識曾經是領先世界的。但是,由於受封建小農意識的製約,進入近代,中國的商品經濟和法製建設都在世界上落伍了。尤其是中國幾千年的封建人治惡習,法自君出,君居法上,誰的官大,誰的權重,誰就是法,以至在經濟領域裏幾乎是無法可依。1905年,被西方列強用大炮轟開國門的清王朝雖然頒布了中國第一個商標法——《商票注冊試辦章程》,但在那接踵而來的外侵內亂.、軍閥混戰之中,這自然隻是一紙空文,並未發揮過真正的作用。當時人們的生存權利都沒有保障,哪還會有什麼商業秘密權、專利權、商標權、版權之類呢?
新中國成立後,我國加強了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但仍然未把法製建設擺上應有的位置,無論是在經濟領域還是在意識形態裏,都是以“政治”、以“運動”等手段作為規範與約束的機製。尤其是在經濟立法方麵,幾乎是一片空白。特別是計劃經濟體製把中國封閉在一個僵化的圈子裏,以“社會主義大家庭”的名義,把知識產權保護掃進了資本主義的垃圾箱。在計劃經濟模式中,企業的產品都由國家統購統銷、包購包銷,企業之間沒有也不需要競爭,以至注冊商標形同虛設,文學作品、藝術表演都是“集體創作”,“著作權”成為消亡的概念,企業的生產、經營都由“上級”安排,幾乎無“商業秘密”可言。
直到改革開放,打開國門後,中國人才發現我們不僅經濟落後了,而且更為嚴重的,我們的經濟秩序還處在一種無序可循、無法可依的蒙昧狀態。
1982年,我國製定了《商標法》,比法國遲了125年。
1984年,我國製定了《專利法》,比威尼斯王國遲了510年。
1990年,我國製定了《著作權法》,比英國遲了281年。
無規矩不成方圓,市場經濟絕不是某些人誤解的隻要賺錢,想怎麼幹就怎麼幹的自由經濟。市場經濟是一種講秩序、講平等、講法規的經濟,它要求一切經濟活動都應該而且必須以法律為依據。任何經濟主體(包括企業、個人和政府機構),既受法律的保護,又受法律的製約。沒有統一、健全、具有一定剛度的法律體係作保障,經濟活動將不可避免地出現混亂、無序狀態。1992年與1993年上半年,中國經濟發展中出現的一係列問題與失誤,包括一哄而起的開發區熱、惡性膨脹的泡沫經濟、物價大幅度上漲、偷稅漏稅騙稅猖獗、假冒偽劣產品泛濫、腐敗現象嚴重,等等,無不與缺乏強有力的法律、法規體係有關。
從依靠政策推動改革到依靠法律推動改革,是我國建立市場經濟體製後的一個重要轉折點。改革越深入,經濟關係和經濟活動越是複雜,法製建設也就顯得越為重要。不僅現有的改革成果需要以法律的形式來鞏固,而且新的改革措施也要以法律的形式推出。
經濟立法,成為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製的第一位任務。1993年3月召開的八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在憲法修正草案中,把“國家實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確定下來的同時,又明確規定了“國家加強經濟立法”的工作。當時的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喬石在《八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中,共列入立法項目152件,其中列入第一類本屆內保證審議的法律草案115件,屬於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方麵的立法項目53件,初步形成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法律體係的框架。時過5年的1998年九屆全國人大第一次會議上,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田紀雲宣布:經濟立法成績卓著。5年時間裏,全國人大常委會共審議法律和有關法律問題的決定草案129個;通過法律85個,有關問題的決定33個,共計118個;還批準雙邊國家公約和重要協定60個。立法不僅數量多,而且質量高。
1993年,是八屆全國人大任期的第一年,這年審議和通過出台了29部法律,成為有史以來立法最多的一年,為形成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法律體係框架奠定了基礎。其中直接與市場經濟密切相關的有11件。既有統一稅收征管的《稅收征收管理法》、規範市場主體行為、維護市場公平競爭的《反不正當競爭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全麵規範產品質量的《產品質量法》以及《海商法》、《農業法》、《經濟合同法》、《公司法》、《會計法》、《科技進步法》等新中國成立以來首次製定頌布、填補立法空白的新法律;也有為適應改革開放形勢發展需要而修改完善的商標法、專利法、經濟合同法;還有為維護市場經濟秩序、強化打擊力度,對刑法有關條款進行補充完善的關於懲治偷稅、抗稅、假冒注冊商標和生產、銷售假冒偽劣商品等犯罪行為的補充規定和決定。
1994年,更是中國的經濟立法年,一係列適應與保障市場經濟運行的法律法規陸續出台,包括《仲裁法》、《審計法》、《廣告法》、《勞動法》、《對外貿易法》、《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等19部。
1995年,是我國大體形成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法律體係框架最重要的一年。全國人大審議通過了24個法律草案,大部分是與市場經濟建設至關重要的法律。如《票據法》、《保險法》、《電力法》、《食品衛生法》、《中央銀行法》、《商業銀行法》、《經濟合同法》(修訂)等。
1996年,全國人大常委會繼續把經濟立法擺在首位,審議通過了《鄉鎮企業法》、《拍賣法》、《律師法》、《煤炭法》、《環境噪聲防治法》等22個法律,大部分也與市場經濟密切相關。
1997年,是“九五”計劃的第二年,全國人大先後頒布了《合夥企業法》、《國防法》、《行政監察法》、《建築法》、《節約能源法》、《公路法》、《價格法》等重要經濟法律。同時,國務院也先後發布了《海關稽查條例》、《外彙管理條例》、《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管理暫行規定》等。國務院各部門也發布了許多重要的部門規章,如《傳銷管理辦法》、《著作權行政處罰實施辦法》、《港口收費規則》等。最有意義的當是《刑法》的修訂通過並於10月1日實施。我國第一部刑法是1979年製定的,經過17年的實踐,對於懲罰犯罪、保護人民、維護國家的統一和安全發揮了重要作用。但受當時的條件限製,對經濟秩序方麵比較欠缺。刑法原來隻有192條,修訂後增加為452條,專門設立了“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一節,包括生產、銷售偽劣商品罪、走私罪、妨害對公司、企業的管理秩序罪、破壞金融管理罪、金融詐騙罪、侵犯知識產權罪、危害稅收征管罪、擾亂市場秩序罪,有些是我們過去聞所未聞的,如侵犯商業秘密罪、計算機犯罪、洗錢犯罪、證券犯罪等。
1998年,是新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和新一屆政府運行的第一年,是改革政策出台最多的一年,也是立法較多的一年。1998年,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共審議法律草案和有關法律問題的決定草案28件,其中通過的法律有11件,通過了關於法律問題的決定10件,另外還批準了同外國締結的條約、協定和我國加入的公約10個。其中引人注目的仍是經濟立法。在1998年通過的11件法律中,就有《土地法》(修訂)、《證券法》、《專屬經濟區和大陸架法》、《森林法》、《消防法》、《高等教育法》、《全國人大常務委員會關於懲治騙購外彙、逃彙和非法買賣外彙的決定》等7件與經濟密切相關。
更令人矚目的是1999年九屆全國人大第二次會議通過的憲法修正案(草案)和合同法。
我國現行憲法是1982年通過的,它被普遍認為是“新時期治國安邦的總章程”。1988年和1993年曾進行過兩次修改。1988年的修憲主要是兩條:一是允許私營經濟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存在和發展;二是增加土地的使用權可以依據法律的規定轉讓。1993年的修憲是在黨的十四大之後進行的,根據十四大的精神,此次修憲,肯定了“我國正處於社會主義初級階段”,並將我國實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寫進了憲法。
黨的十五大的勝利召開,標誌著我國的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進入了一個新的階段。根據黨的十五大精神和我國政治、經濟和社會生活等各方麵發展的需要,對憲法那些同現實脫節的內容進行必要的修改,將使憲法更加完備,更加符合實際。
此次修憲,有三個主要內容:一是將鄧小平理論寫進憲法,確定了我國的改革開放之路;二是將依法治國寫入了憲法,這標誌著我國的治國方略是依法治國,中國要徹底摒棄人治影響,堅定不移地走法治道路;二是將“個體經濟是社會主義的公有製經濟的補充”修改為“在法律規定範圍內的個體經濟、私營經濟等非公有製經濟,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從“補充”到“重要組成部分”,個體私營經濟終於挺直腰杆,成為我國社會主義經濟建設中與國有經濟、集體經濟並駕齊驅的三大力量之一。
修改的合同法則將原有的《經濟合同法》、《涉外經濟合同法》和《技術合同法》三者合而為一,不僅解決了過去三種合同法內容重複、交叉甚至矛盾的弊端,而且根據國際有關合同原則,進行了更加全麵、更加完善的補充與修改。這無疑為解決當前中國日益增加的經濟糾紛提供了完善的法律依據。
據統計,從1949年至1978年,我國製定法律134件,平均每年不足5件。1993年八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以來,我國共立法146件,平均每年25件。據此推算,近6年裏,我國平均每15天就誕生一部法律,其中2/5的是屬於經濟方麵的法律。可以說,有了這一百多部法律法規,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法律體係的框架基本形成了。
許多中國公民或許還不很理解這種快節奏立法的意義,但他們憑直覺可以感覺到,這是中國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一個大動作。
市場經濟需要建立一個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市場體係。統一的,而不是分割的;開放的,而不是封閉的;競爭的,而不是壟斷的;有序的,而不是混亂的,這樣才能使市場機製充分發揮作用,才能使資源得到最有效配置,才能使經濟保持活力和效率。
市場分割,市場壟斷,市場秩序混亂,是目前市場經濟發展的三大障礙。經濟立法便是為市場經濟掃除障礙,開辟道路,保駕護航。
過去,稅收征管手段軟化,對納稅人偷逃稅款沒有控製手段,嚴重影響了依法治稅,僅稅務機關每年查處的偷、漏、抗稅款就達80億元,每年發生的暴力抗稅案件都在3000件以上。1993年1月1日施行的《稅收征收管理法》賦予稅務機關采取稅收保全措施和強製執行措施及進行稅收檢查的權力,健全了對稅收違法行為的處罰製度。連賣冰棍的個體戶也清楚了,如今偷稅逃稅不僅僅是“可恥”,而且還犯法。1998年,演藝界便再爆醜聞:著名歌星毛阿敏因涉嫌偷稅而被稅務部門立案偵查。而江蘇省“徐州市十大傑出青年”之一的銅山縣大黃山鄉張莊村黨委書記、鄉黨委副書記王雲成因擅自變賣稅務部門查扣的抵稅物品,逃避追繳欠稅而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
產品質量,假冒偽劣產品屢禁不止,是中國消費者最為憤慨的問題,但我們年年查,月月打,天天抓,卻無法遏製。1993年9月1日實施的《產品質量法》則正告製劣造假者,對於產品質量違法行為,將從行政、民事、刑事三方麵承擔法律責任,嚴重者將處死刑。
經濟立法,不僅規範和完善了市場經濟體製的健康發展,更重要的是喚醒了中國人的法律意識。不靠“清官”靠法官,成為當代中國人的普遍心態。用法律保護自己,規範自己,發展自己,這是中國人最重要的思維轉折。
這一部部法律,就如一艘艘護衛艦,護衛著中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航船乘風破浪,駛向富裕美好的明天。經濟領域的無序狀態和經濟活動的無奈現象將在法律的規範下成為曆史。
有法律撐腰,市場經濟從此可以大踏步地向前走。
趁火打劫:小心法律之劍
市場經濟,對於國家,是一個發展的機遇,對於我們每一個人,也是一次發揮才幹、大顯身手的機會。
但是,這絕不是趁火打劫的機會,混水摸魚的機會。
39歲的沈太福卻偏要試試市場經濟的“鋼火”。
沈太福原來是長春市經委的一般幹部,1984年,在第一次“公司熱”的浪潮中,他辭職下海,辦起了僅有他和他的老婆兩名人員的長春長城科技集團公司,流動資金不過幾十萬元,固定資產是一套桌椅和一輛破自行車。幾年之後,他負債累累,實在混不下去了,沈太福心一橫,索性跑到北京,找幾個人東拚西湊了30萬元,在中國的“矽穀”海澱中關村打出了長城機電技術開發公司的牌子。經過幾年的載沉載浮,沈太福又是債台高築,不得不到處躲債。
走投無路之際,不會經營的沈太福,卻會想歪點子、鑽空子。市場經濟大潮襲來,有人炒股票發了大財,有人搞房地產成了巨富,他能不能趁火打劫,混水摸“魚”呢?
沈太福終於想出了一個高招:集資。他以發展節能機電為名,以高利息為誘餌,向社會廣泛集資,年利息24%,並且可以隨存隨取。
為了拉人來“投資”,沈太福連“伴舞小姐”都用上了。他提出,誰拉來投資,就給誰2%的好處。於是,眾多的人四處奔走,前來簽訂合同的投資者絡繹不絕,創下了20天集資2000萬元的“奇跡”。沈太福一發不可收,他又在全國各地大城市集資,短短幾個月,沈太福就籌集資金10多億元,涉及近20萬個投資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