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反腐旋風(2 / 3)

我們不僅有產生“馬謖”的機製,而且還有一個“公有製”的保護傘。都是為國家辦事,誰能不犯點錯誤?又不貪汙,這是“好心沒辦好事”,“沒有功勞也有苦勞”。我國原來的《刑法》規定,玩忽職守罪最高量刑是有期徒刑五年,而貪汙,卻可以判死刑。1997年10月1日修改實施的新《刑法》才有所改變,確定特別嚴重的也可判10年或更長的徒刑直至處以死刑。

事實上,玩忽職守造成的損失並不比貪汙小。北京市調查,1988年到1990年查處貪汙、賄賂案件2135件,玩忽職守案件95件,二者比例是22:1,但兩者造成的損失卻是1:44。貪汙賄賂案件是3439萬元,個案平均損失1.6萬元,而玩忽職守案件總計為15410萬元,個案平均損失為162萬元。貪汙、賄賂案發生後可追回大部分贓款、贓物,而玩忽職守挽回的損失卻微乎其微。

縱觀世界,現代文明各國無不把嚴重失職和玩忽職守當做重點查處的案件。輕則撤職,重則坐牢。而我國多數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最多不過“集體承擔責任”,或者易地為官,沒有責任,沒有風險,好灑脫!

某省一外貿集團,不調查港商資信,就濫放經營權,輕率承擔責任,結果那位港商鬧出9000萬元港幣的虧損。後來,管財務的副總經理受行政警告處分,一把手則換個省份去擔任更高級更重要的職務。廣西某外貿單位,被外商詐騙了幾十萬,本來可以通過合同索賠,後來外商請客,“曉之以理”:你們反正是為國家做生意,虧一點沒關係,我可是個人,虧不得。你們友情為重,抬抬手,都過去了。果然這家單位收下了這批標著洛陽製造的“進口設備”,領導還是照樣當領導,業務員還是照樣搞業務,“進口設備”閑置在那裏,無人過問。

“街亭”失了,“市亭”失了,“國亭”又怎麼還能存在?長此下去,我們何處立足?

共產黨的幹部、人民的公仆、共和國的當家人,我們怎能當共和國的“敗家子”?!

二、中國反腐大出擊

颶風吹落烏紗帽 早在12年前,鄧小平同誌就告誡我們:“這股風來得很猛。如果我們黨不嚴重注意,不堅決刹住這股風,那麼我們的黨和國家確實要發生會不會‘改變麵貌’的問題。這不是危言聳聽。”他嚴正指出:肅貪興廉,我們已無退路!

“上梁不正中梁歪,中梁不正倒下來。”江澤民總書記更感到了肩上擔子的分量,腐敗現象是侵入黨和國家肌體的病毒。如果我們掉以輕心,任其泛濫,就會葬送我們的黨,葬送我們的人民政權,葬送我們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大業。

腐敗,已經開始威脅著中國共產黨的生死存亡,威脅著共和國的前途命運。共和國的領袖和共和國的人民都開始感受到了形勢的嚴峻,如果我們再猶豫和遲疑,革命先烈、人民群眾為之奮鬥的社會主義革命事業,改革開放取得的偉大成果就會葬送在這些腐敗分子手中,社會主義大廈就會被這些蛀蟲毀掉!

共和國痛下決心:堅決反腐敗!

從1993年開始,一場廉政風暴,席卷神州!

颶風之下,貪官落馬;暴雨之中,蛀蟲絕路!權勢,擋不住響箭,“烏紗”,攔不住鐐銬……

反腐敗,民心大快,黨威大振!

原廈門市副市長陳植漢和妻子利用職務之便大肆收受賄賂。他們夫妻倆先後收受外商賄送的港幣1.1萬元,美元1000元及價值7000多元的物品,通過炒地非法獲得人民幣2.5萬元。夫妻倆夫唱婦隨,結果雙雙走進牢房,分別判刑6年和3年。

原陝西省經委副主任楊楓,利用職權,先後從省補償款和省工業展覽館基建款中挪用442.7萬元,給親屬辦公司購買住房、套購鋼材,他並且出麵倒賣工業展覽館基建鋼材310噸,非法牟利14.3萬元,給國家造成重大經濟損失。陝西省紀委宣布開除其黨籍,撤銷職務,移送司法機關。

原北京市對外經貿委員會副局級委員蔣珠風,曾經是一個精明能幹的女共產黨員,現在卻成了拜倒在金錢下的“女奴”。她利用掌管審批外彙的“大印”,變相倒賣外彙給幾家公司,從中受賄總計19萬餘元。在她的家裏,一片富麗堂皇:各種豪華電器,像“洋貨”展覽會;書桌的抽屜裏十幾件金首飾耀眼奪目;房裏一箱箱、一摞摞堆成的易拉罐飲料;一雙雙高檔皮鞋,一件件華麗時裝……其中有一雙皮鞋標價竟有數百美元。

陝西省民政廳原廳長靳建輝、原副廳長鄭應龍、蔣天才相繼被押上了法庭。這些本應該為人民謀福利的高級幹部,竟貪汙受賄私分公款70多萬元,甚至還挪用救災扶貧資金1100萬元為個人謀利。不知多少人因不能及時得到黨和政府的“救命錢”而陷於困境。

1993年至1997年,全國檢察機關共立案偵查貪汙、賄賂、瀆職等罪案387352件,其中大案168904件,通過辦案為國家和集體挽回直接經濟損失229.2億元。5年中,共起訴貪汙賄賂、瀆職等犯罪案件的被告人181873人,其中縣處級幹部10528人,廳局級幹部576人,省部級幹部11人。而這5年裏,全國法院共判貪汙、賄賂、挪用公款、徇私舞弊等犯罪分子158806人。其中縣處級以上幹部1610人,司局級171人,省部級5人。1998年,反腐力度加大。據九屆全國人大第二次會議公布的資料,全國檢察機關共立案偵查貪汙賄賂、瀆職等職務犯罪案件35084件、40162件,包括3名省部級幹部、103名廳局級幹部和1714名縣處級幹部。全國法院共審結經濟犯罪案件18648件,判處犯罪分子15670人。

反腐號角回響天際,懲腐旋風蕩滌神州!

莫伸手,伸手必被捉

中國有句老話:莫伸手,伸手必被捉!不管你有多大權力,多高的職位,終究不能逃脫法律的製裁。因為權力終究大不過法律。

1987年,原江西省委副書記、省長倪獻策因徇私舞弊罪判刑2年。

1989年8月,原新疆維吾爾族自治區人民政府副主席托爾提·沙比爾利用職權支持非法倒賣活動,支持兒子敲詐被撤職。

1990年,原鐵道部副部長羅雲光先後接受賄賂現金2000元,金戒指一枚,電冰櫃一台而被開除黨藉,撤銷職務。

1991年,原青海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韓福者,利用職權幫助工程隊、包工頭承攬基建工程等,索取、收受賄賂共3.8萬元,被判刑8年。

這是1993年前因腐敗落馬的部分高官。而從1993年以來,因腐敗落馬的高官更是一個接一個。有國家科委副主任李效時、湖北省副省長陳永文、北京市人大副主任鐵英、南京市副市長鍾裕輝,等等。而最引人注目的自然是陳希同、王寶森一案。

原北京市副市長王寶森貪汙公款25萬元人民幣、2萬美元;挪用公款1億多元人民幣、2500多萬元美元,供其弟及姘婦進行營利活動,造成1300多萬美元的損失。與此同時,王寶森生活極度奢侈腐化。他挪用公款營造的豪華別墅,占地150畝,耗資上億元。並長期包養了多個“二奶”,經常在高級酒店鬼混。罪行即將暴露時,王寶森畏罪自殺。而陳希同官居北京市委書記,位至中央政治局委員,不僅嚴重失職,對王寶森違法犯罪活動負有重大責任,而且他本身也是一個貪官,他利用職務之便,收受、侵吞了價值55萬餘元的貴重物品,吃喝揮霍公款105萬元,並玩忽職守,使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

中國共產黨決不姑息養奸,這是她賴以發展壯大的基礎,也是她贏得人民愛戴和信任的一個重要原因。

1995年4月27日,中央批準陳希同引咎辭職;7月4日,中央決定,由中紀委對陳希同進行審查;1997年9月9日,中紀委決定開除陳希同的黨藉,並由檢查機關立案偵查;1998年7月31日,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判處其有期徒刑16年……

陳希同成為1981年對“四人幫”審判以來的第一位受審的政治局委員。此舉不僅震撼全國,也震動世界。法新法評論:此舉符合中國人民的願望。《香港經濟日報》認為,此舉顯示了最高領導人反腐肅貪的決心,是順應民情民意之舉。

中央痛下決心:情節重者殺!

1929年,閩贛交界處,一條寂靜的小街,挑著一杆酒旗的小飯館裏,一個江西老表正與兩個戴瓜皮帽的商人談什麼。

“老板有沒有穀?”瓜皮帽低聲問江西老表。

“你出什麼價?”江西老表呷了口溫酒。

“這個——”指頭動了一下。他們相跟著出了門。

第二天,江西老表的屍體在山坡上被人發現。流血的胸脯上有一張紙條——“腐化變質的下場,紅軍法庭”。

70年前,紅軍判決了這個倒賣糧食的軍內敗類。這位江西老表本來是負責收購紅軍軍糧的,他卻將它倒往了白區。兩擔穀,丟了一條性命,今天看來,似乎太嚴峻了。但就是這種嚴刑峻法,才使當時弱如小草的紅軍發展壯大。

腐化分子的血,似乎並未完全警醒以身試法者貪婪的欲望之夢。

1952年2月10日,戰火中成長的共和國“功臣”劉青山、張子善因侵吞3億元(舊人民幣)救災款被處以死刑。清脆的槍聲,震驚全國,並由此拉開了“三反”、“五反”運動的序幕。

但是,仍有人繼續腐化、繼續墮落、繼續以身試法,繼續有人“前仆後繼”走向刑場。

中國共產黨的黨史就是一部反腐敗史。不管什麼時候,我們都不容腐敗分子給黨的形象抹黑,給國家的政權建設留下隱患。有人以為“搞經濟建設,改革開放,腐敗現象難以避免,反腐敗會衝擊經濟建設”;有人提出“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應給貪汙賄賂等經濟犯罪‘鬆鬆綁’”。而與此同時,有人開始趁新舊體製轉換的交替過程中,法製不健全,製度不嚴密,大肆運用各種權力和手段,貪贓枉法、索賄受賄、敲詐勒索、腐化墮落、腐敗現象像瘟疫一樣迅速擴散、蔓延,已達到威脅黨和國家生死存亡的地步。1993年,中國高層領導麵對嚴峻的現實,麵對人民的呼聲,再次高擎反腐大旗,並痛下決心:情節重者殺!絕不手軟,絕不留情。

反腐肅貪的槍聲,在共和國的大地上頻頻響起,振聾發聵。

這年的1月14日,原吉林省前郭縣公安局副局長潘海清因利用主管戶籍之便,收受賄賂並貪汙國家資財12.4萬多元,被處決。這是1993年的第一槍,拉開了懲治腐敗分子的大幕。

5月21日,一聲槍響,另一名罪孽深重的公安局長結束了他可恥的一生。這名自食子彈的罪犯原是廣西隆安縣公安局長陸世長,他在擔任局長期間,利用手中的職權貪汙受賄,強奸婦女,無惡不作。從1977年到1991年14年間,他奸淫婦女100多人,在被害者中,有待業青年、服務員、工人、教師、中學生、幹部家屬、飯店經理、公安幹警,有青春少女、少婦,還有5歲的幼女,甚至五六十歲的老婦。與此同時,他還索取賄賂1.3萬元。

隨後緊跟的還有原廣東省惠州市公安局長洪永林。他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共收受賄賂港幣91.4萬元,人民幣34.89萬元,另有69.37萬元巨額財產來源不明。9月22日,他也自食子彈血濺刑場。

9月27日,金融係統8名重大經濟犯罪分子同時處決,震驚全國。這其中有新中國成立以來我國最大的貪汙犯、中國工商銀行海口市分行東風辦事處會計員薛根和,他夥同他人共同貪汙人民幣3344萬元,摘下了共和國貪案的第一塊“金牌”,但同時,他也把自己送進了“地獄之門”。

10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宣布處決3名罪大惡極的經濟犯罪分子,反腐肅貪再掀高潮。其中,河南省汝州市原市長徐中和尤其引人注目。這位56歲的老幹部,卻在金錢的誘惑下沉淪了。他是到處伸手,到處要錢,到處索賄,被人稱為“巨貪市長”。1989年4月,他在攜其妻子兒女赴“南方考察”期間,就一路索賄受賄22萬元人民幣,4.5萬元的金磚。幾年時間有案可查的受賄就有47.5萬元。徐被捕後,檢察機關從他家中搜查出價值108萬餘元的財產,其中存款單20張,存款額50餘萬元,金磚、金首飾共54件,總重量1121. 62克,價值10萬餘元,現金11萬餘元。

38歲的女共產黨員曾利華,也創下了一項可恥的記錄:她以索賄受賄700餘萬元而成為當時最大的受賄犯,也是中國最貪婪的女人。曾利華係深圳工程谘詢公司副總經理,1991年至1993年3月,她利用職權,公然向外商、港商大肆索賄受賄,數額高達700萬元人民幣,臨刑前,她終於悔悟:“對金錢的瘋狂毀滅了我!”

1994年3月4日,北京長城公司非法集資案首犯沈太福被判處死刑;5月9日,四川瀘州市招生辦副主任石仁富因收賄和巨額財產來源不明被判處死刑……

1995年,貴州省計委副主任、原貴州省主要負責人的夫人閻健宏,因犯有貪汙、受賄、挪用公款、投機倒把等罪,被判死刑;貴州省公安廳廳長郭建民,因犯有執法犯法、收受賄賂等罪,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無錫非法集資的主犯鄧斌等人被判處死刑……

1996年2月17日,山東省泰安市中級人民法院以受賄罪判處“泰安巨貪”、泰安市原市委書記胡建學死刑(後因認罪態度好改判死緩);以受賄罪、流氓罪判處李惠死刑;11月14日,首鋼控股(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長周北方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

1997年,上海高級人民法院以受賄罪判處原中國銀行上海分行管理處業務二科副科長袁曉東死刑,緩期執行……

1998年,杭州市公安局江幹區分局原局長吳偉虎因先後索賄受賄錢物151萬餘元而被判處死刑……

1998年9月28日,原中保人壽有限公司常州分公司總經理高星偉因貪財貪色而被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他先後受賄92萬元人民幣和16800元美元與價值11萬元的財物,並玩弄女性數十名。

1998年10月14日,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對原湖南省國際信托投資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兼總經理張德元及其養子張曉丹、妻子鄒建萍受賄一案作出二審判決:維持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對張德元判處死刑的原判。張德元自1991年12月至1994年9月利用所任職務之便,收受他人財物合計人民幣194萬元。

兩天後,湖南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再判貪官:全國五一勞動獎章獲得者、湖南省勞動模範、漣源鋼鐵廠原廠長宋煥威因單獨或夥同情婦、姘婦收受賄賂共計310餘萬元而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

1998年10月,天津市高級人民法院作出終審裁定:原天津市河東區勞動局副局長原晉津因胡吃濫喝而被判處死刑,考慮其認罪態度好,緩期兩年執行。

因吃差點走上斷頭台,這無異於給那些認為“吃點喝點不犯罪”的人一聲警鍾:國家的財產、人民的血汗豈能讓你們揮霍?

據查,從1996年2月至1997年3月間,原晉津利用主管財務工作之便,經常單獨或夥同他人到天津一家夜總會吃喝玩樂,每次吃喝消費少則千元,多則近萬元。餐後,原晉津要到歌舞廳玩樂,每次至少要給唱歌小姐獻上一隻600元的花籃,最多時一個晚上送7個花籃,用去4000餘元。

對於這樣的敗家子,判死刑又有什麼奇怪的呢?!

1998年11月4日,海南省原東方市委書記、市人大常委會主任戚火貴因受賄及巨額財產來源不明被判處死刑。戚火貴自1992年至1998年春節期間,他利用職權為企業或個人征地、承攬工程、轉讓項目以及為他人安排工作、提拔職務等,共收受14人的賄賂,共計人民幣187萬元。另外,檢察機關在依法扣押戚火貴夫婦的財產中,有1014萬元人民幣、61萬元港幣和3萬餘元美元以及金項鏈34條、金手鏈4條、金戒指43枚、金手鐲8個、黃金4塊等巨額財產來源不明。

1999年1月25日,廣西第一大貪官、廣西玉林市原市委書記李乘龍被廣西玉林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1991年至1996年期間,李乘龍利用職務之便,前後多次收取有關單位和個人所送賄賂款380餘萬元,另外還有1600多萬元巨額財產來源不明。

“錢遮眼睛頭發昏,官迷心竅人沉淪。

隻因留戀名利地,終究成為犯罪身。

功名利祿如糞土,寶貴榮華似浮雲。

如君能出賚赫手,脫胎換骨重臥薪。”

這是李乘龍被捕入獄後所寫的一首懺悔詩,但顯然,他的懺悔已經遲了一點。而對於社會上形形色色心存私欲的人來說,這卻是一個極好的教訓——貪婪的夢無論如何五彩繽紛,但其結局必然是法律的製裁。尤其在共產黨執政的中國,腐敗絕無容身之地。

重塑形象

在中國老百姓心目中,中國官員與幹部的形象如何?用不著去調查,大概許多官員與幹部也心中有數。有兩則民謠,或許也代表著部分民意:“上午隨著輪子轉,中午圍著杯子轉,下午跟著骰子轉,晚上摟著裙子轉。”“富了投機倒把的,提了吹牛拍馬的,樹了弄虛作假的,苦了奉公守法的。”

鏟除腐敗現象,糾正行業不正之風,已是箭在弦上之勢。從1993年開始,中央部委以及各行各業都開始了一場重塑形象樹新風的運動。為了老百姓不罵我們,為了我們的小車陷在路上有老百姓幫忙推,我們應該以全新的姿態出現在老百姓麵前。

鐵路係統是糾正行業不正之風行動較早的一個,這是因為鐵路路風問題暴露得比較早。1993年4月5日,中央電視台披露了大連一個鐵路部門的公司通過代辦車票亂收費、代辦費超過車票價的50%的事情。4月18日,朱鎔基在株洲京九鐵路建設座談會上,又嚴肅批評了鐵路亂加價收費的問題。這些都對鐵路係統的領導震動很大,從5月份開始,集中力量整頓路風,刹住以車以票謀私。擁有340萬名職工的鐵路係統,在5萬多公裏的運營線上,展開了一場聲勢浩大的整風行動。全路共停止200多種不合理收費,撤銷了186家公司,1萬名由機關幹部擔任的“路風檢查員”深入車站、列車檢查路風,接待群眾來訪和舉報監督。

中國民航總局則堅決刹住向旅客、貨主亂收費現象,並公布了第一批治理的7個亂收費項目:製止強製保險,製止收取貨物出、入庫費,製止向旅客收取候補票手續費,製止收取向旅客定座單費,製止收取安全檢查費。

在一次全國郵電係統會議上,一份專門反映郵電係統問題的群眾來信彙編,發給了與會的各級幹部。來信反映,在一些地方,吃、拿、卡、要,敲詐勒索等行業不正之風,已經到了相當嚴重的地步。比如,在個別地方,寄信、取信要收附加費。本來已經貼足了郵票,但寄信還要另收兩角錢,而取一封信要再繳三角錢。有的地方派專人在郵筒旁看守;還有的地方幹脆將郵筒取消,讓老百姓到郵局來寄信。四川省榮昌縣盤龍、仁義郵電支局向排隊取彙款的群眾出售排隊號,每號收取0.3元到1元的“手續費”,引起群眾強烈的不滿。郵電部為此決定,狠刹三股群眾反映強烈的行業不正之風。即:在裝、移、修機中的吃拿卡要、敲詐勒索、接受賄賂;正常業務活動中亂收附加費;營業窗口中的強迫搭售、強迫彙轉儲、強迫用戶使用某種業務的不正之風。郵電部門為此聘請了4.3萬名社會監督員,設立了3500部監督舉報電話。已查處各種違法違紀案件929件。公開處理違紀職工1453人,其中受到經濟處罰的325人,受到開除、留用察看處分的267人,被追究刑事責任的75人。

國家稅務總局建立了一套切實可行的監督製約機製,製定了《稅務人員十要十不準》,《稅務專管員守則》等法規和規章。一批違紀違規的稅務人員被勒令“下崗”。

中國人民銀行、財政部作出決定,自辦經濟實體一律限期與所在人民銀行脫鉤,人員不得相互兼職;實體名稱一律不再掛有“人民銀行”的字樣,財務公開,獨立核算。

公安部采取措施治理“三亂”。

檢察院重塑清廉形象。

工商係統嚴查以權謀私問題……

國務院專門成立了“糾風辦”,上海、湖南等地深入開展了民主評議行風的活動。把檢查權、監督權、評議權直至處理權都交給群眾。行風不正的官員下台,行風不正的幹部下崗,行風不正的職員背起背包回老家!

1998年,規模更大、範圍更廣、內容更徹底的一場廉政風暴,再次席卷神州,席卷各行各業。一係列反腐製度與措施紛紛出台——

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發出通知:嚴禁黨政機關到風景名勝區開會,也不準用公款組織與會人員到會議所在市、縣的行政區域以外的其他區域內開會,凡違反規定的,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另外,中央嚴格控製黨政機關改建、擴建、新建或購買、裝修辦公樓,並規定:“從1997年起三年內不準新建或購買辦公樓”,“現有辦公樓從1997年三年內不準進行裝修”;

公檢法向司法腐敗開刀,大批違法違紀人員受查處。1998年,全國法院係統有2515名法官和工作人員受處分,其中有225人追究刑事責任,另有4221名不合格人員被清退出法院係統;全國檢察機關立案調查了1557名違紀違法檢察人員,其中有113人受到刑事處分;全國公安機關查外民警違法違紀案件7000餘起,涉及民警1萬餘人;

1998年12月4日,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關於實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製的規定》,中共中央和國務院為此還專門發出認真貫徹執行該規定的通知;

從1998年12月15日起,全國軍隊、武警部隊和政法機關所辦的經營性實體,全部交由地方管理。從此以後,軍隊、武警部隊和政法機關一律不再從事經商活動。與此同時,中央黨政機關所辦的經濟實體也在年底前與原所屬的機關徹底脫鉤;

1998年底,國務院體改辦下發《中央黨政機關公務用車製度改革方案(意見稿)》,擬於1999年起基本取消中央黨政機關公務用車。公車,曾被人稱為“輪子上的腐敗”,曆來是國人眾矢之的。濫配公車、公車私用現象極為普遍。此次“車改”方案出台,自然引人注目。目前我國公務用車總量在160萬輛,原價總值約4000億元,公款購車,耗費了國家巨額資金;而公款養車,同樣是一筆巨大的開支。據統計,國務院所屬80多個部門配備各類公務車5500輛,1997年每輛公務用車的平均運轉成本不低於8.1萬元,這筆錢遠遠高出中央黨政機關工資總額。最保守的估計,全國的公務車一年滾掉1000多億元。公務用車取消後,逐步實現公務交通費用工資化和公務用車的社會化,以期最大限度地節約國家用於公務交通的總開支;

1999年新年伊始,中央反腐再出新招:實行儲蓄實名製,即個人或法人與金融機構往來時必須用真實姓名,這對於那些試圖將巨額財產以化名、假名存於銀行而逃避監督機關監督的貪官來說,無異於當頭一棒。

1999年,全國將普遍推行政府采購製,提高政府公務消費的透明度,堵塞漏洞,遏製腐敗滋生……

這就是國務院總理朱鎔基在九屆全國人大第二次會議上所作的政府工作報告中強調的:“要深化改革,健全製度,完善監督製約機製,從源頭上、機製上、製度上預防和治理腐敗。”

這是反腐倡廉的根本之策!

摧枯拉朽,激濁揚清。腐敗,成為過街老鼠,成為眾矢之的。貪官紛紛落馬,貪手惶惶回縮,貪心惶惶亂跳。

神州本淨土,腐風必然休。是該割掉滋生在共和國肌體上的“毒瘤”的時候了,是該挖除蠶食社會主義大廈的“蛀蟲”的時候了。

四海翻騰雲水怒,五洲震蕩風雷激!

懲腐肅貪,中國別無退路!

三、反腐敗,人類的世紀之戰

腐敗,蔓延全球的“政治瘟疫”

1993年5月6日,一個新的國際組織“腐敗與反腐敗國際”在柏林成立。

該組織的成立大會指出:腐敗問題嚴重地存在於亞洲、拉丁美洲等地區的一些第三世界國家和非民主國家。大會認為:“在大規模商業活動中,涉及到政府官員的貪汙行為正在破壞著千百萬人的生活,使數十個國家政局不穩。腐敗作風是當今世界貧窮的重要原因,是遏製經濟增長的關鍵因素。”

這不是危言聳聽。腐敗,已成為蔓延全球的“政治瘟疫”,它使政治家失出了人民的信任,使政黨損失了聲譽,使經濟潛伏著危機,使國家麵臨衰敗與震蕩。回顧曆史,縱觀世界,一個個腐朽的王朝接二連三垮台,一個個政界貪官紛紛落馬,值得我們借鑒與反思。

從曆史上看,因腐敗亡國的例子隨手可拈。在法國,有路易十五的奢侈致亂;在古羅馬,有安冬尼縱欲自剔的悲劇。在中國,東晉石崇與王凱爭富,酒池肉林設過之後,小王朝也就嗚呼哀哉。商紂烽火戲諸侯換得美人一笑,接踵而至的是各路霸主問鼎。宋欽宗沉湎聲色,不久即淪落井中,成為金兵的階下囚。清代腐敗是曆史上最著名的,軍機大臣和珅死後抄出白銀8億兩,幾乎相當於清朝20年的財政收入,25年的財政支出,60多年的財政盈餘。也就是這個孕育了和珅之輩的清朝,在曆史上造成了中華民族最深重的災難,直到中國共產黨趕走列強,救民眾於水火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