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
中國改革開放大事記
1978年
12月18日—22日 中共中央十一屆三中全會在北京召開,決定把工作重點轉移到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上來。史稱中國改革開放自此開端。
12月16日 安徽省風陽縣梨園公社小崗生產隊18戶農民冒險把集體耕地包幹到戶,此被視為農村改革起點。
1979年
1月11日 中國發文指出社員自留地、家庭副業集市貿易是社會主義經濟的必要補充,不得當做“資本主義尾巴”加以取締。
11月26日 鄧小平會見美洲客人時說,社會主義也可以搞市場經濟。
1980年
4月1日 中國銀行發行外彙兌換券。1995年1月1日廢除。
5月16日 中國同意在深圳、珠海、汕頭、廈門辦經濟特區。
11月2日 企業的部分挖潛、革新、改造資金由國家財政撥款改為銀行貸款。
1981年
6月27日 中共十一屆六中全會《決議》指出:“我們社會主義製度還是處於初級階段。”16年後,1997年5月29日中共中央總書記江澤民在中央黨校重申了這一點。
7月7日 國家鼓勵和支持待業青年從事個體經營,有計劃地將部分小手工業、修理、服務和商業的網點,租給或包給個人經營。這批人堪稱中國個體戶和民營企業家的前輩。
1982年
9月16日 國務院決定將160種小商品價格放開,實行市場調節。1983年9月1日放開第二批350種。再以後,放開價格已不成為新聞。
1983年
4月24日 國營企業上繳利潤改為上繳稅款,自1983年1月1日起實行。
12月 據國家統計局統計,1983年底實行聯產承包責任製的生產隊占全部生產隊的99.5%。到1984年達100%。
1984年
1月1日 中國決定延長土地承包製,一般在15年以上。
5月4日 中國決定大連、上海、廣州等14個城市為沿海開放城市。
5月10日 國務院決定進一步擴大國營工業企業自主權。自此被認為中國城市改革起步,前奏是放權讓利。
12月8日 國務院發出通知,國營企業廠長(經理)實行任期責任製。
1985年
7月3日 國務院規定國營企業資金稅起征點由兩個半月標準工資改為四個月,企業紛紛用好用足政策。
7月31日 中紀委等單位調查海南島大量進口和倒賣汽車事件:海南區領導人共批準進口汽車8900多輛(到貨7900多輛),從島外高價購進外彙5.7億美元。海南區黨委副書記雷宇被撤職。
1986年
7月5日 人民幣對各國的彙價下調15. 8%。1989年12月,人民幣彙率再次下調21. 2%,1990年11月17日下調9.57%。
8月3日 沈陽市防爆器械廠宣告破產。這是新中國第一家正式宣布破產倒閉的國營企業。
12月2日 全國人大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試行)》。
1987年
10月20 中共十二屆七中全會原則同意《政治體製改革總體設想》。
12月據統計,全國大中型國營工業企業中,實行各種承包經營責任製的占82%。
1988年
1月 中央提出沿海地區經濟發展戰略,其核心是“兩頭在外,大進大出”,當時引起廣泛反響。
2月28日 中央向全國人大提出修改憲法個別條款的建議:允許私營經濟在法律規定範圍內存在和發展;土地的使用權可以依照法律規定轉讓。至於土地,原《憲法》規定“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侵占、買賣、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而在此前的1980年,深圳便已有土地出租,在此前的1987年12月,深圳便公開拍賣土地。
4月13日 全國人大通過建立海南省及海南經濟特區。以其孤懸海外的特點,來進行改革試驗。
8月17日 中央在北戴河原則通過了《關於價格、工資改革的初步方案》,即著名的“闖物價關”。1989年6月,物價上漲達25.5%。
9月10日 作為抑製物價手段之一,銀行開辦人民幣3至8年存款保值儲蓄。年初開始為時3年的治理整頓。
10月3日 中央、國務院頒發《關於清理整頓公司的決定》,要求解決政企不分、官商不分、轉手暴利等問題,其後康華公司被撤銷。
1989年
2月5日 中央要求黨政幹部辭去公司(企業)職務,或辭去機關職務。
7月28日 中央、國務院宣布做七件群眾關心的事,其中之一是“嚴格按規定配車,嚴格禁止進口小轎車”。於是停產8年的紅旗轎車恢複生產。
1990年
4月18日 上海加快浦東開發,實行經濟技術開發區和某些經濟特區的政策,中國經濟熱點有北移跡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