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說,從B股市場設立之日起,管理層就在政策上對B股市場進行了引導與規範。但分析不同時期的不同政策,我們也可以從中看出管理層在對B股市場的市場定位與製度設計方麵,缺乏明確、一貫到底的思路。不過,總的來看,是逐漸明確與完善的。以前B股上市公司限製在國有企業範圍內,後來擴展到符合條件的其他類型的股份製企業;以前嚴格限製境內投資者進入B股市場,現在則已全麵開放。我們可以把B股市場從建立起到2001年2月19日對內開放前的政策引導劃分為兩個階段。
第一個階段是建立與規範階段(1992~1998年)。
從1992年到1994年底,共上市了58家B股公司,這段時間B股發行上市的規範主要由兩個地方性法規《上海市人民幣特種股票管理暫行辦法》和《深圳市人民幣特種股票管理暫行辦法》進行規範。直到1995年11月2日,國務院常務會議討論並原則通過《國務院關於股份有限公司境內上市外資股的規定》,我國第一部全國性B股法規才正式誕生。這一法規對於申請B股發行的企業應具備的條件以及能夠參與B股市場交易的投資者的身份進行了規定,1996年發布該法規的實施細則。在其後的規定中,分別對於B股上市公司和投資主體進行了規範。1997年3月10日國務院證券委員會發出《關於推薦B股預選企業的通知》,通知指出B股公司發行采取的預選製度及申請發行B股企業的條件、程序與所需文件。1998年2月24日國務院證券委員會關於發布《境內上市外資股(B股)公司增資發行B股暫行辦法》,首次提出,符合一定條件的B股公司,可以增資發行股票。1998年7月11日中國證監會《關於B股上市公司中期財務報告審計問題的通知》規定,股票交易特別處理的公司,可以隻進行中期境內審計;擬在下半年辦理配股的公司與在下半年實施分紅或公積金轉增股本的公司,可以不進行中期審計。這些法規分別對於B股公司的IPO、再融資以及信息披露進行了規範。1995年《國務院關於股份有限公司境內上市外資股的規定》曾經規定國內居民不得投資B股。為了規範國內居民參與B股市場的行為,1996年6月28日,中國證監會發布《關於嚴格管理B股開戶問題的通知》,重申境外投資者才能持有B股。同年9月20日,中國證監會發布《關於清理B股賬戶的通知》,對不符合規定的B股賬戶,要進行清理和規範,逐步妥善解決B股賬戶的遺留問題。這些法規對於B股市場的投資主體進行了規範,限定B股市場的投資者為外國及中國香港、澳門、台灣地區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以及定居在國外的中國公民等投資者。
第二個階段是振興與發展階段(1999年至2001年2月19日)。
由於1997年H股、紅籌股的大量發行,B股市場的國際融資功能減弱,再加上上市公司質量等問題,國際投資者逐漸退出B股市場,B股市場二級市場日漸低迷。有B股的上市公司麵臨著再融資難的問題,這一問題製約了部分公司的進一步發展。如何搞活B股市場以及B股市場的出路何在成為迫在眉睫的問題。為此,管理層從1999年開始不斷推出政策、措施來振興B股市場。1999年6月3日,中國證監會發出《關於企業發行B股有關問題的通知》,取消發行B股企業的所有製限製和預選製,從B股市場的供給方麵激活B股市場。1995年的《國務院關於股份有限公司境內上市外資股的規定》的第8條申請發行B股的條件中明確規定,“改組設立公司的原有企業或者作為公司主要發起人的國有企業”,也就是說,B股市場是國有企業利用國際資本市場的場所,而把中國經濟中最有活力的民營企業排除在外。由於隻是把B股市場看作是融資的場所,B股上市公司忽視了自身治理結構的改善,B股公司短期行為嚴重,公司整體質量低下,進一步降低了國際投資者的投資意願。為此,1999年6月,中國證監會發布《關於企業發行B股有關問題的通知》,通知明確指出B股發行將不受所有製限製,也就是說鼓勵各種所有製企業進行股份製改造,發行B股並上市,這有助於改變B股上市公司的整體素質。除了從增量上麵給B股市場增加投資品種外,管理層還為現有的B股公司的發展提供政策環境。2000年4月,中國證監會發布的《上市公司向社會公開募集股份暫行辦法》中提到,發行境內外資股的公司,在具備了一定條件的情況下可以申請公募增發,解決了部分B股公司的再融資問題。2000年9月,中國證監會簽署的《關於境內上市外資股(B股)公司非上市外資股上市流通問題的通知》規定,“經中國證監會核準,B股公司外資發起人股,自公司成立之日起3年後,可以在B股市場上流通;外資非發起人股可以直接在B股市場上流通”,這一規定增加了B股市場的容量,也有助於增強境外投資者的信心,從而改善現有B股公司的融資環境。1999年6月1日,國務院宣布B股交易印花稅由4‰下調為3‰。2000年12月,上海證券交易所發布了促進B股市場活躍的五大措施,即通過推行B股無形席位,提高交易效率;全麵開通B股實時成交回報;調整B股交易結算費用,降低交易成本;縮小申報價位的最小變動單位,提高成交率;改進信息,強化B股市場信息與宣傳。上交所決定自2001年1月起降低B股交易結算費用,其中交易傭金率由成交額的0.6%降低到0.43%。另外,上交所還將取消交易的起點傭金,將清算費與過戶費合並為按成交金額計算的結算費,結算費率為成交金額的0.05%,交易經手費和證管費不作調整,仍分別按成交金額的0.0255%和0.0045%收取。這些措施都對活躍B股市場起到了推動作用。
從以上政策可以看出,對B股市場的功能定位依然不很明確。創建B股市場時的功能定位是發揮其籌資功能,同時規避可能產生的風險。這一功能定位雖然有效地防範了國際金融風險,但其簡單和片麵卻直接導致B股市場產生種種問題。
我國發展證券市場的初衷是為國有企業和國有經濟籌措資金,但由於我國人民幣尚未實現資本項目下可兌換,為了規避國際資本對我國證券市場造成直接衝擊,分設A股市場與B股市場,分別對境內投資者和境外投資者開放。從市場發展的結果來看,我國人民幣資本項目下的嚴格管製,以及僅允許境外投資者投資B股市場的嚴格限製,有效控製了巨額國際遊資對中國證券市場的衝擊,從而有效防範了中國證券市場的國際金融風險。
但僅僅把B股市場的功能定位在為國有企業籌資上,而且是隻局限於在有效控製國際金融風險基礎上為國有企業和國有經濟籌集資金,這顯然是片麵的,這一簡單定位甚至成為導致B股市場行為非市場化,從而持續低迷的根本原因。首先,B股市場上市公司的主體集中在國有企業,從而不可避免地導致上市公司的遴選機製主要使用行政手段,這種遴選機製本身就難以保證B股上市公司的質量,致使B股市場本應具備的轉化企業經營管理機製、優化資源配置等功能難以正常發揮,更使B股上市公司質量每況愈下,虧損企業逐年增加。這給證券市場的進一步發展和各項經濟功能的有效發揮造成越來越多的困難,最終因籌資功能被推到極端反而使籌資無從實現。其次,B股上市公司在籌集資金的同時,還肩負保證國有經濟控製權的重任,因而不能流通的國有股和法人股占多數。由於國家對外資持股比例這一嚴格限製,使B股股東的股權僅僅成為一種名義上的影響力,B股股東也難以通過國際通行的收購兼並和股權收購等方式取得企業的控製權。
然而,即便是B股市場吸引外資這一作用的發揮也不是連續的,而是逐步讓位於H股、N股等境外上市外資股,並由此產生比較明顯的替代作用;另一方麵,B股市場作為附屬於A股的過渡性境外市場,B股市場擴容的速度、規模和質量遠不及A股市場,導致B股在和A股的資本功能漸趨分化的同時,與A股市場實際運行中的相互滲透趨勢不斷增強,B股市場自身的活力逐漸喪失。顯而易見,決策管理部門一直未能就B股市場發展方向給出明確的說法,中國證券市場及其國際化的政策安排和結構調整在事實上已經使得B股市場喪失了其存在和持續發展的製度基礎,B股市場的製度風險不斷膨脹。在這種情況下,本來就是B股市場發展基石的B股上市公司質量,特別是B股公司的經營業績變得愈發關鍵。
從理論上說,B股上市公司應該把B股的發行上市作為契機,努力按照市場機製把企業經營資源和經營結構向有利於企業長遠發展的方向進行重組,並把新籌資金落實到開拓新項目、開發新產品及提高生產經營效率方麵,從而以企業經營業績的不斷改進來回報投資者,充分開發利用這種特殊的政策資源;並注意信息披露時間上的及時性和持續性,質量上的真實性、重要性和規範性。但實際情況卻大大地動搖了曾經期望通過投資B股分享中國經濟高速增長成果的國際投資者的信心,B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製度的不健全、政府對B股企業的過度幹預和政策多變等問題,特別是B股公司經營業績的差強人意、B股投資價值中樞的不斷下移,不能不使國際投資者看空中國B股市場。我們應該不難想像,滬深兩地B股公司中“ST”公司竟然占到10%以上,有些公司甚至連續幾年虧損,即使是進入市場的資金又怎會不再度離開市場。
客觀分析,中國B股市場的創設和發展,實際上是在人民幣不能自由兌換、外彙管製較為嚴格的特殊背景下,通過證券市場有限製的直接開放來利用外資,同時又能保證外彙市場和A股市場不受國際投機資本的衝擊,從而以A股市場和B股市場並存的二元證券市場結構來提升證券市場及其國際化對我國經濟增長的貢獻率。這就是說,B股市場的創建是從中國經濟發展的特定階段和實際經濟結構出發作出的抉擇,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也有相當大的局限性。
發展B股市場的關鍵在於進行正確定位。從某種意義上說,要發展B股市場,並不是因為已經客觀存在的B股市場出現了大量問題,因而需要采取種種措施刺激B股市場繁榮;發展B股市場主要不是為了解決曆史包袱,而是因為B股市場應該具有其獨特的市場定位。有專家認為,這一市場定位可以從B股市場的投資主體、投資對象、投資規則來理解。
首先,從投資主體看,在人民幣實現完全可兌換和我國證券市場發展成熟之前,把我國證券市場的主體部分——A股市場的投資者限定於境內投資者是合乎情理的。而在境內投資者有能力而且在事實上也已經通過各種渠道投資B股上市公司股票的情況下,應該可以考慮在製度上把B股市場投資主體定位為境外投資者和擁有合法外彙收入的境內投資者。其次,從投資對象看,B股上市公司應該從目前定位於隻麵向國有企業轉而麵向集體企業、民營企業等多種類型企業,隻要是符合B股市場上市規則的籌資者就可以通過市場化的遴選機製發行上市。這既能改善B股市場上市公司的質量,同時也能解決B股市場上市公司增量的股權結構問題。最後,在B股市場的市場運行上,應該實行規範化的市場運作,即把B股市場定位為盡可能按照國際慣例運行的準國際化市場。
從現實狀況看,新形勢下重新確立B股市場的地位已是迫不及待的大事。我國目前已有許多B股預選企業因B股市場的低迷而難以上市,但上市準備工作已準備數年,人力及財力投入令這些企業損耗極大。B股市場隻有重新確立其在國內金融市場的地位,並在政策上獲得大力扶持,才有可能改變其目前尷尬的現狀。
據稱,早在1998年初,中國證監會在倫敦同全球的機構投資者就一起討論過如何激活B股的問題。當時提出3種方案:一種就是取消B股,有3個辦法,一是把好的B股選出來,拿到香港上市,變成H股;二是讓另外還不錯的公司發A股,然後回購B股;三是對那些實在不行的垃圾股,國家幹脆花一筆錢買回來,注銷掉。這是關的辦法。第二種方案就是,B股不要再定位於外資市場,回到國內來,對境內居民開放,國內好的企業也不要再到海外上市,都在B股市場上市,大力發展國內的市場。第三種方案是,讓它自生自滅,反正早晚人民幣要自由兌換,等到那一天,自然而然就解決了問題。這3種方案各有各的道理,但最現實的還是我們現在采用的第二種方案,那就是向境內投資者開放。
境外證券市場也存在類似我國A、B股分開的情況,如瑞典、菲律賓(新加坡也曾經如此,但前些年已逐漸合並),這些國家的部分上市公司股票也分為專供境內投資者投資的內資股(相當於我國A股)和允許境外投資者購買的外資股(類似於我國B股),同一公司的兩類股票在境內同一交易所上市交易。與我國不同的是,其外資股部分也允許境內投資者購買。由於外資股部分比內資股部分的投資者範圍廣,外資股的股價自然高於內資股,這剛好與我國目前A、B股市場情況相反。我國若通過引入國內投資者,能將B股市場激活,重新引起海外投資者的關注,則B股市場也將恢複海外融資的功能。
除了允許境內合法持有外彙的居民投資B股外,管理層與經濟學界還考慮了其他許多激活B股市場的方法,其中相當成熟的方法有可能會在將來適當的時候啟用。
1.成立B股投資基金
解決B股市場問題的措施必須從我國目前B股市場的約束條件和現實情況切入。目前的約束條件:首先是人民幣資本項目不可自由兌換,這是短期內不可改變的;二是B股市場的定位不合理,但可以從製度創新上著手改進。從我國B股市場現狀看,主要有以下基本點必須考慮:基於1997年後H股、紅籌股等在香港的發行上市,B股通過證券市場引進外資、充當對外窗口的作用已大為削弱;目前新的目標定位必須轉換,應主要以發展前景好、業績優良、經營靈活的小規模民營企業為主;B股市場有融資服務的需求,國內外幣持有者有對其外幣的保值投資需求。基金這一金融形式可以提供專家理財和集中投資的優勢與方便。所以設立境內B股投資基金的措施正吻合了各自的需求,且彙總了上述措施的諸多優點,具有可操作性。其有利之處表現在:①集中了國內零散的外彙資金進入資本市場,為境內居民外彙資金開辟了投資渠道;②發揮了專家理財的優勢,對國內零散外彙資金具有極大的吸引力;③由國內基金集中投資降低了交易成本;④為我國今後基金業走向國際化作好多方麵的準備;⑤B股市場有了境內投資基金,可以減緩目前境外基金大進出帶來B股市場的劇烈波動。
2.大力進行金融創新,逐步消除同股不同權的現象
這主要針對A、B股並列的公司。由於A、B股的發行方式、發行價格甚至分紅方式都不一樣,直接導致同股不同權的現象,在兩個市場上的價格差異就更大了。
解決這個問題,必須依靠金融創新。比較可行的方法主要有回購B股,A、B股公司分離。關於回購B股,可直接改善上市公司的財務狀況,目前已基本獲得管理層的認可,但具體的操作方案和配套措施仍有待出台。通過回購B股,減持甚至消除B股股份,使A、B股並列公司變成純A股的公司。A、B股公司分離,是解決兩個分離市場的最好方法。對於競爭性行業的公司,其國家股和法人股可以考慮在B股市場流通,既增加B股市場的市值,又可避免對國內證券市場的嚴重衝擊。
3.發行、交易方式的改進與創新
這些措施包括B股發行的私募改為公募或公募與私募相結合的方式,這樣可以增加B股發行的透明度及擴大一級市場的投資者範圍;降低交易成本,包括降低手續費和印花稅等,使我國B股過高的交易成本逐漸與國際接軌,對活躍B股二級市場有一定的促進作用;放開B股二級市場交易的漲跌幅限製,讓B股投資者進出充分自由;采取做市商製度;開辦B股指數期貨及做空機製等。這些措施都可在某種程度上對激活B股市場起到一定的作用。
順勢而為對內開放
在B股市場建立之初,為避免境內投資者利率受損和國家外彙流失,我國嚴格禁止境內投資者介入。但受利益的驅動,1993~1995年,就有不少國內居民的外彙資金通過灰色渠道進入B股市場。最常用的辦法是在證券公司那裏開立戶頭,由證券公司(他們有資格買賣)代為買賣B股。
有一段時間,B股市場曾一度向境內投資者敞開大門,並激發了一輪力度較大的行情。但是由於外彙管理等原因,1995年國務院出台《關於股份有限公司境內上市外資股的規定》,明令境內居民不得買賣B股。1996年6月中國證監會甚至為此清理B股賬戶,原有賬戶隻能賣出,不能買進,剛剛對內開啟的B股大門又關上了。但A、B股合並的預期讓許多境內投資者仍以各種方式悄悄潛入這個市場。資料顯示,截至2001年2月19日正式宣布對內開放之際,B股市場的投資者中,境內投資者所占比例已上升到70%,儼然已是B股市場的中堅力量。正如股份製專家劉紀鵬說的,現在把這種現實公開化、合法化,既是對曆史的一種承認,也是對不規範市場的一種糾正。當然,開放政策的實施主要是依據總體經濟需求考慮而作出的,並不是遷就既成的事實。對於以前違規開戶問題,包括今後非法取得外彙或以非法途徑進入B股市場的,證監會表示同樣要依法進行查處。
在過去國內居民持有外彙不多的情況下,B股僅供境外投資者參與買賣是有其合理性的。但是近10年來,內地外彙資本流動的宏觀形勢已發生了巨大變化,境內居民持有的外彙數量大增。統計顯示,到2001年1月底,國內中資金融機構各項外彙存款已達到1300多億美元,比去年同期增長24.5%,其中居民外彙存款餘額為749億美元。這筆巨額外彙意味著雙重壓力。一是由於國內沒有合適的投資渠道,每年居民外彙出逃嚴重。另一個壓力是銀行的。2000年底時,國內商業銀行外彙存貸款的比率是48%,也就是說52%的錢沒有貸出去,僅利息就是一大筆錢,對銀行的資產負債表很不利。那麼我們為什麼不給居民一個投資渠道呢?在B股開放之前,這些資金除了存入銀行和炒彙外,幾乎沒有其他投資渠道。不過,受利益驅動,也有相當部分外彙通過各種渠道繞過管製進入了B股市場。堵不如疏,既然市場有這種需求,不妨打開大門疏導。適時開放B股市場,既可引導和利用境內居民手中的外彙儲蓄資源,同時也有助於扭轉B股市場長期低迷的狀況,有利於促進內地資本市場的國際化進程。由此可見,B股市場向境內投資者開放確是順勢而為。
不可否認的是,在當時的製度條件下,設立這樣一個專門麵向境外投資者的B股市場本無可厚非。但當B股市場因先天的不足與製度的缺陷已逐步走向死胡同時,市場需要進行製度創新,向境內投資者開放便是一個非常現實的選擇。早在1994年,蕭灼基先生就提出“可以向國內居民開放B股市場”。他認為,沒有開放的B股市場,已失去了籌資和融資的功能。他認為,其一,中國急需利用B股市場籌資,一旦交易量上升、需求增多就可以發行新的B股,也可以增資擴股或配股。其二,這是中國走向國際市場的重要步驟。加入WTO後,中國要吸收外國資本,同時也要逐步“走出去”進入外國資本市場,這是一個逐漸國際化的進程。B股現有境內居民和境外居民在同一個市場交易股票,能增強中國居民的金融國際意識。其三,中國的監管部門也可以從B股投資當中,總結怎樣使資本市場更加國際化,提高中國資本在國際資本市場的運作能力。
中國證監會新聞發言人說明了推行對境內居民開放B股市場的背景。主要的考慮是留住大陸居民的外彙,以支持大陸的經濟發展,同時作為大陸資本市場進一步對外開放的試點。
第一,B股市場設計的初衷是吸引大陸境外的外彙投資。對於大陸境內居民,以往雖允許其保留合法的外彙所得,但是把這些外彙存款都用於內地經濟建設中有外彙需求的項目,不過這還不能滿足外彙貸款的需要。而近年來,特別是2000年以來,大陸居民外彙存款增長較快,相當一部分已由國內銀行拆放海外或者購買外國債券。考慮到大陸作為一個發展中國家,當前過量的資本輸出尚不適宜,允許大陸居民用合法持有的外彙投資於B股,可以適應這種宏觀經濟形勢的變化。
第二,B股主要是為吸引境外的投資,因為後來又有H股、紅籌股等其他融資渠道的拓展,使B股的作用日漸微弱。因此,需要適應新的情況,利用B股市場吸引一部分大陸居民合法持有的外彙資金,以達到支持國民經濟發展的作用。
第三,B股是大陸資本市場對外開放的試驗地帶,需要根據總體經濟形勢的發展要求,進一步研究B股市場的定位,不斷探索其規律,完善其功能,以便為擴大對外開放積累經驗。我國加入世貿組織之後,資本市場必將麵對國際同業的競爭,並且遲早要迎接外資進入的挑戰。發展B股市場,可以積累經驗,逐步提高大陸資本市場的對外開放水準。
毫無疑問,B股市場向境內居民開放的政策是國家振興和發展B股市場的一個重要措施,它使得B股市場定位由原來的“利用國際間接投資”改變為“利用國內外的外彙資金”。這項政策的出台,對於我國證券市場將產生重大而深遠的影響和作用。
首先,麵向境內投資者開放B股市場,表明了管理層發展B股市場乃至整個證券市場的長遠信心和堅定決心。配合2000年9月頒布的B股法人股有條件上市流通政策以及前段時期大力打擊市場操縱、規範市場運行等措施,這項政策的出台更是管理層希望從根本上解決目前證券市場中存在的各種遺留問題、不合理現象,維護整個市場健康、穩定發展的一個重要行動,也是整個市場規範運行、同國際資本市場接軌的巨大進步。這必將堅定境內外廣大投資者對於中國證券市場長遠發展的信心。
其次,準許境內外幣資金進入B股市場,能夠有效地將國內數額巨大的外幣存款吸引到證券市場中來,從而為國家的經濟發展建設提供大量的外幣資金,在A股市場之外為國內企業開辟了新的募集資金並上市交易的渠道。
第三,對於B股市場,這項政策極大地拓寬了資金渠道,能夠起到活躍市場、擴大規模、恢複市場功能的良好效果。長期以來,由於B股市場投資者資格的限製,造成了市場低迷、交易清淡,股票價值嚴重低估,並最終導致了B股市場發展遲緩,市場功能嚴重喪失。而市場規模太小、市場功能喪失反過來又進一步造成境外投資者的大量退出,市場由此更加低迷,從而形成了一個難以擺脫的惡性循環。麵向境內投資者開放的政策將成為啟動B股市場的良好契機,一舉解決B股市場的資金缺口問題,為B股市場長期、穩定地發展壯大打下堅實的基礎。
第四,B股市場對境內投資者開放,為B股市場的快速發展壯大作好了資金上的準備,是實現A、B股平穩接軌的一個重要步驟。當然,A、B股的市場合並或者融合還需要一個過程,它必須到實現人民幣資本項目下自由兌換並且A、B股價格或者市盈率基本持平以後才能順利實施。更重要的是,由於B股市場當初上市企業多數為國有老企業,企業經營機製和效益普遍較差,通過近10年的實際運行,B股市場應有的或原先設計者所預期的市場功能已基本喪失,二級市場幾乎成為死市。引入新的投資者,可以有效地擴大市場的容量,提高市場的流動性,消除同股同權卻不同價的不正常現象。
總的來說,國家出台此項政策順應了我國外彙資本流動形勢的變化,為居民手中的外彙開辟了新的投資渠道,為國民經濟發展發揮了更大作用。同時,此項政策也將大大推進中國證券市場的國際化進程,為將來人民幣實現資本項目自由兌換情況下實現統一、開放、國際的證券市場作好準備。
附:深滬B股市場十年大事記
1992年2月21日,真空B股在上交所掛牌;2月28日,深南玻B在深交所上市,B股市場誕生。
1992年5月,滬B股指數創下2001年2月19日向內地居民開放前的曆史最高點140.85點。1999年3月,滬、深B股指數分別創下了21.24點和323.19點的曆史最低紀錄。在全球58個證券交易市場中,滬深兩地B股市場僅強於俄羅斯證券市場,位列第五十六、五十七位。
1993年8月18日,渣打、裏昂、新鴻基、高誠、柏毅5家境外券商成為深圳證券交易所首批特許經紀商,可直接進場做B股交易。
1996年1月3日,國務院常務會議原則通過《國務院關於股份有限公司境內上市外資股的規定》,標誌著我國第一部全國性B股法規誕生。
1996年6月,中國證監會發布《關於嚴格管理B股開戶問題的通知》,重申境外投資者才能持有B股。
1996年9月,證監會發布《關於清理B股賬戶的公告》,對不合格的B股賬戶進行清理。
1996年10月,證監會頒布《境內及境外證券經營機構從事外資股業務資格管理暫行規定》。
1996年12月,A、B股同時實行漲跌幅限製。
1997年3月10日,國務院證券委員會關於推薦B股預選企業的通知,指出申請發行B股企業的條件、程序與所需文件。
1997年9月,B股股本最大的公司——東電B上市,B股股本達6.9億,這也是第一家行使超額配售權的B股公司。
1998年2月24日,國務院證券委員會關於發布《境內上市外資股(B股)公司增資發行B股暫行辦法》的通知,首次提出,符合一定條件的B股公司,可以增資發行股票。
1998年7月11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發出關於B股上市公司中期財務報告審計問題的通知。通知指出股票交易特別處理的公司,可以隻進行中期境內審計;擬在下半年辦理配股的公司與在下半年實施分紅或公積金轉增股本的公司,可以不進行中期審計。
1999年,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發出《關於企業發行B股有關問題的通知》
1999年3月,滬深B股指數分別創下21.24點和323.19點的曆史最低點。在全球58個證券交易市場中,滬深B股市場僅強於俄羅斯證券市場,位列第五十六、五十七位。
1999年6月,B股交易印花稅由0.4%下調至0.3%,同時證監會發布《關於企業發行B股有關問題的通知》,取消B股發行中的所有製限製。
2000年5月,證監會發布《關於增發新股的通知》,有內外資股的公司可優先增發A股。
2000年7月6日,粵華包B成為2000年上市的第一家B股公司,也是第一家上市的民營企業。
2000年9月1日,證監會發布《關於境內上市外資股公司非上市外資股上市流通問題的通知》,指出凡發行前屬中外合資企業的B股公司,獲準後外資持股可上市流通。
2000年12月,上證所改進B股交易措施,包括推行B股無形交易,開通B股即時成交回報,調整B股交易結算費用,縮小申報價位的最小變動單位。
2000年12月15日,上海證券交易所發布關於實施B股市場改進措施的通知,推行B股無形交易,申請發行B股的企業可以是國有企業、集體企業及其他企業所有製形式的企業。開通即時成交回報,降低交易結算費用,縮小申報價位最小變動單位。
截至2001年2月19日,上海市場有56家B股上市公司,市價總值折合人民幣310.79億元;深圳市場有58家B股上市公司,市價總值折合人民幣278.42億元。深滬兩市B股平均市盈率是15倍。深圳市場市盈率最低的股票是深康佳B,市盈率為4.95倍;上海市場市盈率最低的是淩雲B股,市盈率為6.49倍。從流通盤的絕對數來看,流通盤最大的B股是東電B股,流通盤最小的B股是深本實B。從股權結構看,B股的比重最大的公司是華新水泥,B股占總股本的49.94%;B股比重最小的公司是大江股份,B股占總股本的8.88%。
2001年2月19日,上證B股收盤83.20點,5月31日239.73點,漲幅188.14%。
2001年2月19日,深證B股收盤於866.17點,5月31日2345.81點,漲幅17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