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9章 生死時速4分鍾(1 / 1)

4分鍾,僅夠吸一支煙的時間。正常人在4分鍾內能走200米,公共汽車用4分鍾能到達下一站,即使是噴氣式飛機,4分鍾的時間還不夠起飛。

但是,有一個人,卻用4分鍾的時間,從執行死刑的槍口下,挽救了一條人命12001年12月11日,延安打工者董偉被延安市中級人民法院以故意殺人罪一審判處死刑。一審宣判後,董偉的家人慕名找到陝西省嘉瑞律師事務所朱占平律師,請朱律師擔任二審的辯護人。

2002年元旦過後,朱占平趕赴延安對該案件調查,他查閱了案卷,會見了在押的董偉,並進行了詳細的調查取證,發現了很多的疑點。

從延安回來後,朱占平很快就寫了一份詳盡的辯護詞交給法院。“沒問題,他屬於防衛過當,有罪,但死不了。”朱占平對董偉的家人說。

4月27日上午,二審裁定維持了對董偉的死刑判決。

“不行,這人不該死,我管到底了!”他決定赴京申訴。

4月28日上午,朱占平律師來到北京最高人民法院。刑庭一位女法官出來把朱占平的申訴材料拿了進去,並表示將盡快進行審查,此時,朱占平懸著的心才落了下來。他知道最高法院一定會就此案認真審查,很快作出最終結論。

4月28日下午5時許,朱占平接到董偉家人打來的電話:“死刑明天上午10時30分執行,來不及了……”

“不行,這人不該死。”朱占平說。

4月29日早晨,朱占平趕到法院門口,但是法官們乘坐的大小車輛都是直接開進了大院,而不在門口停車。此時刑庭正在往新辦公室移電話,所有的電話都打不通。朱占平試圖說服傳達室的武警放他進去,可值班武警告訴他這是紀律,堅決不同意……9時40分,董偉的表哥打來電話,囚車和執行武警已經開進了看守所。“朱律師,來不及了,我們知道你盡力了……”

“不行,這人就不該死!”

9時45分,朱占平以要進大院買《最高人民法院公報》為借口,“變通”領到一張通行證,邁進了最高人民法院的大門。

9時50分,朱占平衝進最高人民法院刑一庭李武清副庭長的辦公室,用最簡練的語言介紹了案情和申訴理由。

9時55分,李副庭長組織人員向院長呈文請求下達暫緩執行命令,並與本案的一、二兩審法院聯係。

10時15分,陝西方麵,執行死刑任務的武警已經戴上了口罩,死刑馬上就要執行。

10時18分,李副庭長得到了執行法官的電話號碼。

10時24分,撥通了刑場執行法官的手機:“你是不是在執行一個叫董偉的案子?”

“是。”

“槍響了沒有?!”

“馬上,還有4分鍾。”

“我是最高人民法院刑一庭,現在通知你把這個案子推遲到下午3時執行,這期間我們會給你新的指令。”

執行法官簡直不能相信自己的耳朵,冷冷地問:“這是在行刑,不是在開玩笑!你是誰?”

“李武清,武裝的武,清白的清。開著你的手機,省高院楊副、院長會告訴你我是誰,並給你新的指示!”

就在此時,朱占平律師的電話響了,董偉的父親和家人在電話裏激動得放聲大哭:“救下了!救下了!差4分鍾就人頭落地了!朱律師,我們全家怎麼感謝你啊!”

心情異常激動的朱占平緊緊握住了李副庭長的手。而李副庭長卻說:“我還沒有見過像你這樣的律師,你讓我開眼嘍!”

評點悟語:

對顧客高度負責任的人,總會像朱占平一樣不辭勞苦,不畏艱險,把顧客的利益看得高於一切。

我們每一個職場中人,也都應該像他一樣,對自己的本職工作具有高度負責的態度,並在這種態度指導下,不斷超越自我,實現對工作質的飛躍。

評點人:陝西嘉瑞律師事務所竇醒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