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夫主將之法,務攬英雄之心,賞祿有功,通誌於眾。故與眾同好,靡不成;與眾同惡,靡不傾。——《三略·上略》
[譯文]做主將的方法,應該致力於收攬英雄的心,賞賜、爵祿賜給有功勞的人,如此就能像群眾宣達自己的誌向了!所以與群眾有同樣的喜好,就沒有做不成的事;與群眾有共同的憎惡對象,就沒有不可摧毀的敵人。
4.軍以賞為表,以罰為裏。賞罰明,則將威行;官人得,則士卒服;所任賢,則敵國畏。——《三略·上略》
[譯文]軍中以賞賜為外表,以刑罰為內在。賞賜刑罰得到彰顯,那麼將帥的威嚴就能運行;官位任用了適當的人才,那麼士卒就會心服;所任用的官吏賢能,那麼敵國就會感到畏懼。
5.夫用兵之要,在崇禮而重祿。禮崇則智士至,祿重則義士輕死。故祿賢不愛財,賞功不逾時,則下力並,而敵國削。夫用人之道:尊以爵,贍以財,則士自來;接以禮,勵以義,則士死之。——《三略·上略》
[譯文]用兵的要點,在於崇尚禮儀而加重奉祿。崇尚禮儀則智士就會前來,加重奉祿則義士就會輕視死亡。所以對賢士加重奉祿不能愛惜錢財,賞賜有功勞的人不能超過期限,那麼屬下就會同心並力,而敵國就會因此削弱。所以用人的方法在於:用爵位來尊重他,用錢財來贍養他,那麼士人就會自動前來;用禮儀接待他,用正義激勵他,那麼士人就會為你賣命。
6.將帥者,必與士卒同滋味,而共安危,敵乃可加。——《三略·上略》
[譯文]身為一個將帥,一定要與士卒分享滋味,並共處安危,如此才能對敵作戰。
7.將之所以為威者,號令也;戰之所以全勝者,軍政也;士之所以輕戰者,用命也。故將無還令,賞罰必信;如天如地,乃可禦人;士卒用命,乃可越境。——《三略·上略》
[譯文]將帥之所以具有威嚴,這是因為他具有發號施令的權力啊;戰爭之所以能取得全部的勝利,這是因為軍中的製度嚴明啊;士卒之所以會輕易的戰鬥,這是因為賣命的緣故啊!所以身為一個將帥命令一旦發布就不能收回,賞賜刑罰一定要講信用;要如天地般公平無私,才可以駕馭軍隊;士卒願意賣命,才可以離開國境。
8.夫統軍持勢者,將也;製勝敗敵者,眾也。故亂將不可使保軍,乖眾不可使伐人。——《三略·上略》
[譯文]統帥軍隊,把持形勢的,是將帥;取得勝利,打敗敵人的,是士卒們。所以頭腦混亂的將帥不可以保全軍隊,不服將帥的士卒不可以用來討伐敵人。
9.良將之統軍也,恕己而治人。推惠施恩,士力日新,戰如風發,攻如河決。故其眾可望而不可當,可下而不可勝。以身先人,故其兵為天下雄。——《三略·上略》
[譯文]良將統帥軍隊時,會用恕道來約束自己以治理他人。推行仁惠、廣施恩德,於是士卒的力量日漸增強,擁有這樣的士卒,其戰鬥時就好像風一樣的迅速,攻擊時就好像黃河決堤一般猛烈。所以敵人對於良將的軍隊,隻可以遠望而不能加以抵擋,隻可以投降而不可以取勝。將帥以自己身為表率,所以他的士兵也是天下最強大的。
10.將者,能思士如渴,則策從焉。夫將拒諫,則英雄散;策不從,則謀士叛。善惡同,則功臣倦;專己,則下歸咎;自伐,則下少功;信讒,則眾離心;貪財,則奸不禁;內顧,則士卒淫。將有一,則眾不服;有二,則軍無式;有三,則下奔北;有四,則禍及國。——《三略·上略》
[譯文]將帥,能饑渴的期盼賢士的到來,那麼賢士的策略也就會得到采納!如果將帥拒絕諫言,那麼英雄也就會離他而去。策略得不到采納,那麼謀士就會反叛將帥而去。善惡不分,那麼功臣就會感到心灰意冷。剛愎自用,則下屬就會將過錯歸咎於他;喜好自誇,則下屬就不願建立功績;相信纏言,則眾人離心;貪圖錢財,那麼奸細就無法禁絕;迷戀妻妾,那麼士卒就會沉湎於女色。將帥具有這其中的一項惡行,那麼眾人就不會服他;具有其中的二項惡行,那麼軍隊就沒有紀律;具有其中的三項惡行,那麼士卒就會敗逃;具有其中的四項惡行,那麼國家就會遭到禍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