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加強領導幹部監督工作的思考(1 / 1)

加強領導幹部監督工作的思考

黨的建設

作者:劉化民

落實黨的十八大提出的“健全幹部管理體製、從嚴管理監督幹部”要求,需要從監督範圍、監督重點、監督方式等方麵,多管齊下,相互補充,形成合力。

當前,領導幹部監督工作存在一些突出問題。一是監督管理意識不強。少數領導幹部認為監督是對自己的不信任和幹工作的“絆腳石”,聽不進批評和反對意見;個別單位監督職能部門主動開展監督的積極性和主動性不高;領導幹部監督工作麵臨“上級監督太遠、同級監督太軟、下級監督太難”的“監督困局”。二是監督製度不到位。麵對新形勢、新任務、新要求,有的監督製度過於原則和籠統,缺乏全麵性、規範性和係統性;對幹部正麵要求多,具體實施細則少,執行效果難以評判。三是監督渠道相對單一。偏重於把廉潔不廉潔作為監督的重點,忽略對政治是否堅定、作風是否過硬、執紀是否合法合規等內容的監督;監督範圍偏重“八小時內”的“工作圈”,忽略“八小時外”的“社交圈”“生活圈”,造成領導幹部監督中存在“真空地帶”和“盲區”。加強領導幹部監督工作,要從以下方麵入手:

加強思想教育,增強領導幹部自覺接受監督的意識。領導幹部樹立正確權力觀,自覺接受監督,是做好領導幹部監督工作的前提。一要加強理論教育,引導領導幹部解決好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問題,自覺地以黨章和黨的政治準則來規範言行,不斷強化自覺接受監督的意識。二要加強作風教育,引導領導幹部解決好為誰掌權、為誰服務的問題,切實增強宗旨意識和群眾觀念,堅持向群眾負責、為群眾服務、受群眾監督的用權原則。三要加強法規紀律教育,引導領導幹部解決好依法行政、依法辦事的問題,明確是非觀念,增強自控能力,強化廉潔意識,自覺接受法律、紀律的約束。

加強全程監督,向“生活圈”“社交圈”延伸。工作時間以外的活動,往往更能反映領導幹部“德”的情況,不正常的“生活圈”“社交圈”會影響領導幹部權力的運用。通過對領導幹部“生活圈”“社交圈”的監督,可以掌握領導幹部自身存在的問題,獲取平時靠幹部考察掌握不到的信息,從而全麵、深入、準確地把握幹部的素質、能力及現實表現,使領導幹部難以脫離和超越監督,為黨組織準確選拔、使用幹部提供客觀依據,實現監督工作的全麵性和真實性,真正做到領導幹部權力行使到哪裏,活動延伸到哪裏,監督就實施到哪裏,不留“空白地帶”。同時,由於對領導幹部監督的領域和範圍擴大了,每一位領導幹部頭腦中就會多一根嚴格自律的“弦”,自我約束意識就會明顯增強。

突出監督重點,不斷加大對領導班子的監督力度。領導幹部個人出不出問題,很大程度上與其所在班子的風氣正不正、表率作用強不強有很大關係。許多單位曾出現領導班子“集體違紀”現象,這就說明對領導班子的監督需要進一步強化。一要完善決策機製。不斷完善規範領導班子的議事、決策行為,健全領導班子的內部監督管理機製,不斷強化領導班子內部的自我監督效果。二要提高民主生活會質量。領導班子成員之間了解相互的情況,有相互監督的義務,任何一項政策、決議的出台,都離不開班子成員的集體監督。要進一步提高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質量,切實運用好批評和自我批評武器,解決好領導班子在黨性、黨風方麵存在的突出問題。三要抓好監督製度建設。要建立起與《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相配套的一係列製度,抓好領導班子重大事項決議的監督,圍繞重大決策、重要幹部任免、重要項目建設安排和大額度資金的使用加強監督,隻要不涉及保密事項,都要做到條件、標準、程序、政策、結果公開,接受群眾和輿論監督。四要加強對“一把手”的監督。“一把手”在領導班子中處於核心地位。對領導幹部的監督,重點要加強對“一把手”的監督,否則必然會導致權力失衡、決策失誤和行為失控,給工作帶來損失,給事業造成危害。

轉變監督方式,由封閉式監督向開放式監督轉變。一是監督的途徑應由組織監督向執紀監督、司法監督、審計監督、輿論監督、群眾監督拓展,重視運用現代先進的科學技術,建立起完備的幹部監督信息網絡,形成立體式、全方位的監督網絡體係。二是監督形式要由單一監督向考察預告、專項調查、談話誡勉、來信回複等監督形式延伸,發揮紀檢、監察和組織人事部門的監督職能作用,形成監督工作合力,克服單純依賴紀律監督和組織監督的做法,實現領導幹部監督工作係統化、科學化。

(作者單位:遼河油田公司黨委組織部)

□本欄編輯/高文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