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新聞娛樂化的弊端
新聞娛樂化對良好的輿論構建產生影響。比如最近的報道《裝修工劫殺女住戶被執行死刑》,《“長跑冠軍”小偷遇上“死磕”警察》,《七旬老太遇電話詐騙被“親侄女”3天騙走18萬》等,這些新聞為了迎合受眾的娛樂需求不斷地推出有關社會醜態事件的報道。這無疑給整個社會環境帶來了汙染,受眾逐漸形成偏執的意識,認為世界充滿了暴力與欺騙,對社會失去信心,不利於輿論朝著真確的方向發展,尤其會影響青少年價值觀、世界觀的形成。
三、新聞娛樂化熱潮下的冷思考
(一)完善法律法規
法是最高規則,任何人都必須遵守法律。目前來看,我國已經有些法律對媒介有了規定,國家正在加強對新聞媒介方麵製度的完善。《關於進一步加強電視上星綜合頻道節目管理的意見》提出從2012年1月1日起,34個電視上星綜合頻道要提高新聞類節目播出量,同時對部分類型節目播出實施調控,以防止過度娛樂化和低俗傾向,滿足廣大觀眾多樣化多層次高品位的收視需求。這說明國家已經開始重視新聞娛樂化。但是並沒有具體的法律法規來整治新聞娛樂化帶來的庸俗化,使庸俗化的新聞還有傳播的機會。法律法規不能隻是一紙空文,必須要落實到實處。
(二)媒介增強責任感
新聞要具備“真實、全麵、公正、客觀、服務”五個條件。這五個條件,就是新聞專業主義的要件。近幾年的虛假新聞有增多的趨勢,究其原因是媒介為了順應市場化潮流、迎合受眾才編造出來的一些虛假信息,當受眾知道自己所接受的信息為不真實的、虛假的時候,必然會對媒體的信任度下降,這就會對媒體的公信力造成影響。因此,在新聞娛樂化這股浪潮中,新聞媒介仍應該堅持報道的真實性,對受眾負責。媒介應該認識到他們所報道的新聞滿足了受眾對信息與娛樂的要求,但是不實的信息極有可能對社會風氣和社會穩定帶來極壞的影響。筆者認為,媒介應該更加注意自己的報道內容,對受眾負責,對國家負責,同時也是對自己負責。
(三)堅持“適度”原則
雖然新聞娛樂化能夠讓受眾更容易接受新聞,更積極的參與到新聞的討論中,但是也應該有一個尺度。新聞娛樂化是為了滿足受眾的需求,適量的軟新聞可以緩解人們的壓力,但是如果過量過度,受眾每天看到聽到的都是這類負麵新聞,會使公眾品位降低,對社會失去信心,對未來感到迷茫。因此在新聞報道中,對娛樂性質的新聞報道要堅持適度的原則,軟硬新聞均衡傳播,讓民眾在軟新聞中得到娛樂放鬆的同時也接受關於政治、經濟、文化上的嚴肅的硬新聞,軟硬新聞平衡的安排相互滲透。
小結
新聞娛樂化在我國已經成為普遍的現象,不論在報紙、電視、廣播傳統媒介還是以互聯網為代表的新媒介。在中國新聞未來的發展道路中,媒體應該更好的履行職責和使命,以嚴肅的新聞為主,軟性新聞為輔,更好的服務大眾,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為我國的建設保駕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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