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蓋茨和他的團隊的不懈努力下,他的軟件產品終於見到了黎明的曙光。從此,蓋茨按照這個既定的創業計劃,在軟件開發推廣的道路上開始了加速度的衝鋒,駛向了微軟帝國財富的巔峰。

美國司法部起訴“壟斷魔王”

微軟帝國的擴張之勢,引起了人們對它一係列商業行為的質疑,特別在壟斷問題上。

微軟的Windows產品有效地壟斷了桌麵電腦操作係統市場。那些持擔憂看法的人指出,幾乎所有市場上出售的個人電腦都預裝有微軟的Windows操作係統。

一些觀察家聲稱,微軟作為一個壟斷企業,令其競爭對手處於兩難的境況:

在一方麵,微軟的競爭對手是不願意承認微軟的壟斷地位的,即使事實上它的確是這樣。因為如果真的是在一個被完全壟斷的市場裏,毫無疑問,就等同於承認隻有壟斷者的那家產品或服務是大家所公認的最好的產品或服務。因此對微軟的競爭對手來說,把微軟稱為壟斷者,那相當於把自己置於一個失敗者的境地:這樣做既承認了自己產品或服務的劣勢,同時也否定了自己生存、競爭的能力。

而從另一方麵,競爭對手又希望市場管理機構(政府)或媒體等能將微軟當成是壟斷企業,這樣一來會給自己帶來不少實質的好處。其一,這將會讓市場管理機構有可能介入其中來調整,從而在政策上得到扶持。其二,被看做是弱勢群體的微軟的競爭對手,將會在公共關係上更利於獲得公眾的同情或好感,從而提升自己產品或服務的支持度。

無論微軟是否是壟斷企業,我們可以肯定的是:在多數微型電腦軟件市場,微軟是主導企業。這種主導會引發很多的不滿,這種不滿不僅僅隻存在於競爭對手中間。

有人認為微軟試圖利用其在桌麵計算機操作係統市場上的壟斷地位來擴大自己在其他市場上的市場份額,例如網頁瀏覽器(Internet Explorer)、服務器操作係統(Windows NT)、辦公軟件(Microsoft Office)、多媒體播放軟件(Windows MediaPlayer)。在微軟將Internet Explorer與Windows操作係統捆綁銷售後,微軟在瀏覽器市場獲得了非常大的份額。

1990年,有著強大光芒的微軟由於在推出其新的操作係統時,采取了應用軟件與操作係統捆綁銷售的方式,很快引起了其競爭對手和美國反壟斷法組織官員的注意力。隨後,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開始全麵介入詳細調查微軟的這種市場行為。他們接到過最多的關於微軟壟斷行為的投訴就是針對這種捆綁銷售的方式,因此這種銷售方法首當其衝地成為此次調查“專政”的首要對象。不過作為信息時代的行業翹楚的微軟,已習慣了法律對它的優待,所以此時它依舊如故,貿易委員會在調查了大半年之後也沒有拿出什麼實質性的行動。

直至1994年,司法部才對微軟頻繁的市場壟斷行為做出了一些限製性裁決。特別是當微軟準備並購財務軟件市場的領導性企業Intuit公司時,司法部這次選擇了快速出擊,指控這起兼並案為非法。微軟不得不選擇放棄這個燙手的山芋。

到了1995年,美國法院終於作出對微軟有史以來最嚴厲的裁決,禁止微軟將不同軟件產品強行捆綁在操作係統上銷售。微軟的競爭對手總算是在此時取得了部分的勝利,但是這種裁決對微軟來說是毫發無損的,因為它早已把市場給搶先占領了。

2001年6月,美國上訴法庭當時駁回了美國地區法庭法官ThomasJackson的裁決,使得微軟避免被一分為二。上訴法庭認為將IE與Windows捆綁確實是一種壟斷行為,但是地區法庭的裁決過於嚴厲了。在這之後,蓋茨將微軟CEO的職位交給鮑爾默。據業內人士分析,當時如果微軟被分拆,那麼蓋茨很可能與鮑爾默形成競爭,蓋茨的公司也有可能被雅虎收購。

微軟在風雨中繼續前行。

變身傳媒大亨?

顯然,以微軟公司的戰略目標和長遠規劃,它將不僅僅是局限於賣幾套Windows操作軟件那麼簡單。種種跡象表明,微軟在發展過程中從來不忘擴張自己的新勢力,如新傳媒、移動通信等領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