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媒體座談會(4)(1 / 1)

其實,新聞自由是每一個媒體人心中最敏感也最牽掛的那一根神經。市委書記給會議開了閘門,大家立刻千言萬語湧上心頭。許多人都舉起手來。

按舉手順序,唐州日報總編輯向天歌率先發言,他是組織部長鍾明莉的老公,又和紀委書記楊明是大學同班同學,原本就是個性情中人,早就對媒體人隻能當喉舌和傳聲筒牢騷滿腹,是唐州有名的書齋炮兵。

向天歌說:既然是理論務虛會,市委書記又免了咱們的原罪。我就來先放炮,我也不怕又搞五七年的大鳴大放,不怕當*派。要說新聞自由,其實那都是寫在憲法上的文字,還不是現實。在現實生活中,我們媒體從來隻能規行矩步。誰的規矩?兩個字:上麵。上麵叫說什麼,我們就說什麼;上麵叫發什麼,我們就發什麼。我們沒有自己的聲音,也不敢有老百姓的聲音;我們沒有自己的觀點,也不敢有老百姓的觀點。說實話,就連這個實話本身,我這個媒體人都不知道是什麼意思了!因此,談到新聞自由,我似乎又回到大學的課堂上。那時候,我們以為自己就是無冕之王,理想主義,激情飛揚。相信民主,崇尚自由。以為媒體真是人民的代言人,是權力的監督者。我今天就想問一下咱們宣傳部的領導,反映真實,追求正義,這兩條到底還是不是媒體的責任和權利?

見沒有宣傳部的其它人舉手,宣傳部長常思遠隻得自己舉手,他回答說:向總編輯的發言很好,放開了束縛,打開了思路。我個人認為,反映真實,追求正義,這是我們黨一貫主張的,肯定也是我們媒體應該去做的。當然,反映真實有哪些具體內容,追求正義,什麼是正義的具體表現,這些問題還需要大家深入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