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章,處分名單(3)(1 / 1)

陳誌國覺得現在才走入了研討的關鍵之處,他說:其實,我想說的就在這裏。我們研究領導責任的處分問題,當然應該衡量的是各級領導在事故中應當承擔的實際責任,而不是名義上的書麵責任。具體來說,二橋事故是因為人為責任而發生的。在這個過程中,我們的政府各級監管機關及其領導,是早就發現了這個致命問題的。而且,也不止一次出具了返工重建的行政通知書。並專門為此召開了不少協調工作會議。但是,為什麼這些監管和改正措施得不到執行呢?一個民營的建築公司,為什麼有那麼大的力量,能夠三番五次地阻止政府的監管措施呢?我仔細查看了事故的分析報告,發現給這家民營建築公司的工程款,每次都是按時劃撥的。這就很奇怪了,既然這家公司屢次拒不接受政府監管部門的整改通知,為什麼還要按時給它劃撥工程款項呢?這些簽字批準劃撥工程款項的責任人們,是不是這次事故中負領導責任的最重要責任的承擔者呢?因此,按照不同領導幹部在二橋施工建設中實際應當承擔的責任大小,應該才是我們確定處分輕重的正確標準。

市委書記的這番話,真正像驚雷把大家炸醒了。剛才還沉陷在難為情中的幾位常委從迷失中蘇醒過來,大家真正看到了問題的關鍵所在,找到了劃分責任大小的正確路徑,不禁相互間小聲地議論起來。

張曙光對此完全沒有思想準備,他沒想到陳誌國觀察問題和解決問題的敏銳度居然如此深刻和犀利,一下就刺中了他的關鍵部位。看來這次,自已不付出一定代價是不行了。他頓時感到胃部有點痙攣起來。

陳誌國看到旁邊的張曙光用拳頭使勁地頂著肚子,頭上冒出了豆大的汗珠,關切地問:老張,你怎麼了?是不是胃不舒服?要不要先上醫院?

張曙光道:沒事,隻是胃炎發了。這是老毛病,頂一頂就過去了。

陳誌國看看大家說:剛才,我講了一下對二橋事故追究領導責任的思路,不知大家有什麼反對意見沒有?

大家都搖搖頭,表示對他的意見的認同。

張曙光喝了口水,他擦了擦額頭上的汗珠說:哦,陳書記,我補充一下,關於按時給二橋工程劃款的問題,這是當時在市長辦公會議上定的。主要是為了保障整個工程的進度。畢竟,這是市政府的十大重點工程之一。以後,沒有就這一個問題,根據實際情況及時進行糾正,這個領導責任,應該主要算在我的頭上。為此,我懇求市委給我最重的處分!

好!陳誌國說:曙光同誌勇於承擔責任的精神令人敬佩。作為市委書記,我也是唐州市的主要負責人之一。毫無疑問,對於二橋重大安全事故的發生,我也是負有領導責任的。但是,在大家研究的責任處分方案中,並沒有把我本人列入處分名單。我覺得這是不公平的。我認為,我與張曙光同誌都應該受到處分。同時,還應該由我們二人分別代表市委市政府,公開向全市人民檢討。因此,我建議,請二橋事故處理領導小組和二橋事故調查專案組,根據今天會上確定的標準,重新研究二橋事故的責任處理方案,把我本人也納入其中,事實求是地重新製定出一個責任處分名單。

陳誌國主動要求處分的情況,大家都沒有預料到。從實際情況看,這個工程與他個人的職責履行,確實關係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