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後代留些什麼(1 / 1)

離休老幹部姚懷德,共產黨員,1945年參加革命,在戰火紛飛的年代,出生入死,把青春獻給了黨的解放事業。解放後,他一直保持著共產黨員的本色,艱苦奮進,克己奉公,隻有奉獻,沒有索求,清風兩袖,清白自守,贏得了同誌們的尊敬。最近,他把自己多年來寫的一本革命回憶錄出版了,並深情地說;“我沒有什麼大筆存款和可觀的家產留給子女,留給他們的隻有這本書,叫他們千萬不要忘記過去,使艱苦奮鬥、自力更生的延安精神代代相傳,發揚光大,為建設社會主義四化大業譜寫新的篇章。”這些語重心長的話語,引起了我久久地思索……

大凡做父母的人,都希望自己身後,子女們能夠生活得更好一些,這是人之常情。但是,應該留給後代些什麼呢?對於這個問題,共產黨人卻有著與其他任何階級不同的人生觀和價值觀。姚懷德同誌留給後代的“傳家寶”——革命回憶錄,正體現了無產階級的人生觀和價值觀。但也毋庸諱言,在現實的社會生活中,卻有那麼一些人,在自己的有生之年,千方百計地為子女的生活謀算。安排理想的工作,營造舒適的住房,積累大筆的存款,死而後已。為了達到這些目的,有人竟不顧群眾的意見,走“後門”,拉關係,甚至依仗權勢,違法亂紀,敗壞黨風,完全違背了自己參加革命的初衷,他們這樣做的結果,往往事與願違,致使有的子女恰好躺在父母功勞的溫床上,自以為得天獨厚,優人一等,工作馬馬虎虎,不求上進,生活講吃講穿,結果虛度年華,一事無成,貽誤終身。

從來紈少偉男,成由勤儉敗由奢。這個道理,我國古代封建社會裏的一些有遠見卓識之士,就已經認識到了。據《資治通鑒》載:唐朝開元年間,有一個工部尚書張嘉貞,他不願依仗自己的權勢與錢財,去經營自己的房產田園。有人勸他籌建田宅,為兒孫造福。張嘉貞卻說:“我身為將相,難道還擔心受凍挨餓嗎?如果由於我經營田地房產,觸犯國法判了罪,雖然有良田千頃,廣廈萬間,那又有什麼用處呢?近來常常看到朝廷中的達官貴人到處侵占老百姓的良田,等他死後,恰好被不上進的子弟當作飲酒取樂的資本,我是不願意這樣做的。”張嘉貞已經看出了依仗權勢經營家產的兩大危險:一是自己可能身敗名裂,二是貽害“不上進”的子女。以人為鑒知得失。張嘉貞的言行很值得每個做父母的借鑒與深思。

著名教育家陶行知先生要求年輕人:“滴自己的汗,吃自己的飯,自己的事自己幹,靠人,靠天,靠祖上,不算是好漢。”當然做子女的,應該消除依賴父母的思想,樹立自立、自強為榮的思想,提高獨立生活的能力,繼承和發揚老一輩革命家艱苦奮鬥的優良傳統,抱著獻身社會主義事業的遠大理想和追求,用自己的腳走自己的路,用自己的聰明才智,創造自己的美好生活,那才算是好漢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