蠢婦因倒髒水而連孩子一起潑掉,早已成為人們的笑柄。然而在現實生活中,類似的事,卻常有所聞,時有所見,令人深思。
禁止出版各種不健康的有害的書刊,無疑是完全正確的。但也有的人卻“談虎色變”,良莠不分,隨意對一些圖書概冠以“黃色下流”、“誨淫誨盜”之名而大加討伐,把水攪渾,使讀者一時感到茫然,無所適擇。這絕不是危言聳聽,且看編輯部曾收到一封讀者來信,把《喻世明言》、《警世通言》、《醒世恒言》(簡稱“三言”)批得體無完膚,要多壞有多壞,實在令人啼笑皆非。人常說“買書難,賣書難”,出書亦何嚐不難?毋庸諱言,“三言”作者受世界觀和他們所處的時代的局限性,確實含有封建糟粕的東西,這就需要批判地繼承,剔其糟粕,取其精華,達到古為今用之目的。但總的來說,它不失之為我國比較好的古典小說之一,“在我國文學史上占有一定的地位”,“它代表了明代擬話本的成就,不僅在當時的文壇上,而且對後來文學都有不小的影響”(見《中國文學史》,1982年人民文學出版社出版)。即使是在今天讀來,仍然在認識價值和審美價值上,都有一定的積極意義,怎麼能“亂點鴛鴦”,玉石不分呢?當然對於此類書,出版社在印刷發行方麵控製其印教,倒是很有必要的。
對待任何作品,都應該冷靜地實事求是地加以具體分析,切忌主觀武斷。凡真正屬於壞書的,要批判,要禁止,決不能讓其自由泛濫;而對健康的有益的書,則應該去閱讀,去欣賞,以豐富人們的精神文化生活,那種因噎廢食的做法是要不得的。讓我們共同認真識辨何為“髒水”,何為“孩子”,以便把髒水潑盡,把“孩子”保護好,兩全其美,豈不善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