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議認為,國有資產授權經營是惠州市國有企業深化改革的一個新突破。會議要求TCL集團公司抓住國際國內發展機遇,敢於開拓創新,強化企業內部管理,營造新的競爭優勢,促進企業發展,為市國有企業授權經營樹立良好的樣板。
1997年4月11日,惠州市政府以惠府函[1997]36號文批準了TCL集團公司作為國有資產授權經營試點及國有資產授權經營實施方案。TCL集團公司作為國有資產授權經營的主體,其董事長李東生作為被授權主體的代表承擔責任和享有權利。TCL集團公司董事長與市政府簽訂《國有資產授權經營保值增值責任書》,對授權責任人采取獎懲製度,實行年薪製,年薪由基本工資、企業股份、現金獎勵三部分構成。
1997年5月12日,TCL集團公司與市政府正式簽訂了《TCL集團公司國有資產授權經營試點責任書》;TCL集團公司及其董事長李東生與國資辦、市經委簽訂了《TCL集團公司國有資產授權經營試點獎懲責任書》。
根據相關文件規定,市政府核定1996年12月31日的國有淨資產總額為42 305萬元,其中包括,經營性國有資產25 829.69萬元,非經營性國有資產
7 703.37萬元,逾期未收回應收賬款7 097.72萬元,未處理存貨損失、固定資產損失、投資損失1 674.67萬元。
基數確定和考核辦法如下:
1. 國有資產基數為32 010.87萬元,包括以下三部分:
(1)經營性國有資產基數25 829.69萬元。後在1997年扣除了雲天集團的損失1 522.19萬元,最終確定的經營性國有資產保值增值基數為24 307.50(25 829.69–1 522.19)萬元,市政府以此為基數進行授權經營獎勵測算。
(2)應收賬款7 097.72萬元。 三年內收回,實行回收率指標考核。截至1999年大部分已收回,逾期無法回收或做壞賬處理。市政府按責任書進行了考核,扣減當期獎勵。由於未全部完成回收率指標,扣減了1999年度的獎勵94萬元。
(3)未處理各項損失1 674.67萬元。1997年按規定全部進行了賬務處理,市政府同意將其中雲天集團的資產損失1 522.19萬元調減經營性國有資產基數。
2.非經營性員工福利資產為7 703.37萬元(主要是宿舍)。
這兩份責任書詳細規定了對責任人李東生和經營層的獎勵辦法。
主要獎罰內容包括:若經營性國有資產沒有增加,對責任人隻發給基本工資的50%;若經營性國有資產增加幅度在0~10%之間,每增加2%補發基本工資的10%,增加值達到10%時,則補發全部基本工資;若經營性國有資產增加幅度達到10%~25%、25%~40%、40%以上,分別從增值部分提取15%、30%、45%作為對責任人的獎勵;若經營性國有資產減少,則每減少1%自責任人預繳的50萬元保證金中扣罰10%,直至全部扣完;若經營性國有資產減值達到10%,還應對責任人進行行政處罰直至免除職務。
按照李鴻忠的建議,作為承擔企業授權經營責任主體的李東生個人承擔了風險,原來他可以得到獎勵的一半,但李東生考慮要凝聚團隊的士氣,就將分配方案定為主要獎勵董事會成員的核心團隊,他自己得團隊份額的1/3,另有部分獎勵業績優秀的骨幹。
這份協議還規定,獎勵金額不以現金形式發放,直接轉為受獎人員對本公司的出資,分別由受獎人員持有出資所形成的本公司股權。原則上,考核當年董事會成員以個人直接持股方式對本公司增資和持有股權,其他受獎人員通過工會的員工持股會以間接方式對本公司增資和持有股權。
在簽協議的那一刻,李東生忽然覺得手中的筆重達千斤。回首自己在TCL的職業生涯,他知道這一刻是自己人生最為重要的時刻。在這樣的時刻,李東生忍不住重新審視自己殫精竭慮爭取授權經營的目的。改製方案得到批準之前,李東生躊躇滿誌,對未來滿懷信心,但是,當為期5年的授權經營即將開始,李東生也知道,誰也無法預知接下來的5年究竟會發生什麼。而協議是白紙黑字、清晰無辯,做好了,皆大歡喜,如果做不好,自己也許將一無所有,這樣究竟值不值?然而,這樣的想法稍縱即逝,對於長期以來想通過做一番事業以實現人生抱負的李東生來說,能擁有TCL這樣的舞台的確是一種天賜機緣,而遇到惠州市政府則更是一種幸運。李東生的內心不禁生出感恩之情,而他的腦海中則清晰異常地呈現出自己曾多次與李鴻忠等惠州市政府領導在改製和企業前途上達成的共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