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56章 ·1976年:轉折的前夜 (2)(1 / 3)

人們的日常生活被各種各樣的票據所困擾,而收入則常年沒有增加,從1958年到1977年,20年間中國城鎮居民的收入人均增長不到4元,農民則不到2.6元。在當時,一個工廠學徒的月工資為18元,而最具資曆的“八級”老工人的最高月工資為108元,這已是普通人中最高的收入了。1976年,一個北京市的工人,每月可配到半斤油票,另外可憑副食品供應證購買半斤雞蛋、一斤半豬肉、半斤豆腐、二兩粉條和一兩芝麻醬。

在物價上,出現了日用食品價格較為低廉及家用工業品無比昂貴的反差。1976年,1塊錢可以買12~13個雞蛋,一碗素麵8分錢,肉麵1毛4分錢,一個成年人每月的糧食定量標準為30斤,一斤大米的價格不到3毛錢,一斤菜子油不到6毛錢,肉是憑票供應,分為四等,最肥的一級肉8毛多一斤,最瘦的四級肉為4毛多一斤。相比,工業品的價格就要貴很多,一輛鳳凰牌自行車售價156元,一台蝴蝶牌縫紉機售價187元,一塊上海牌手表售價120元。人們為了得到上述這“三大件”,不得不拚命地縮衣節食。工業品的價格之所以那麼昂貴,除了供不應求的因素外,還是快速回籠貨幣、防止產生通貨膨脹的“辦法”之一。

城市居民的住房條件長期得不到改善,三代人甚至四代人同居一室的現象比比皆是。一份對全國192個大城市的調查報告表明,城市住房麵積在1949年為每人平均4.5平方米,到1978年則下降到3.6平方米。從1976年起,北京、沈陽等城市的居民開始大著膽子,違規“蓋小房”。作家王蒙描述說:“大夥紛紛將(公家的)建築材料化為己有。開頭,這種‘偷’雖然明目張膽,還是有某些節製某些分寸的:有的人盡量挑一些半截磚,爛木板,各種下腳料,就是說將工地淘汰下來的東西往自家搬。漸漸地,有人肆無忌憚地拆開工地上的各種保護阻攔,拿起最好的建築材料就往家裏走。當這樣的大膽者受到工地上的人的勸阻,告訴他們拿公家的東西去幹私活未免不妥的時候,他們回答說:‘什麼叫公家的?我就是公家的!我就是國家的!連命都是屬於公家的!’他大聲疾呼,公然宣告,振振有詞,理直氣壯,氣衝雲霄!”

在農村,充滿了理想主義色彩的人民公社被證明是一個“虛假的天堂”,有很多民間諺語諷刺這一製度的低效和不公正。一則流傳於安徽一帶的順口溜這樣描述農民上工的情景:“頭遍哨子不買賬,二遍哨子伸頭望,三遍哨子慢慢晃,到了田頭忘帶鋤,再去回家逛一逛。”到1977年,中國人均糧食產量是318公斤,僅比建國初期的1952年多了30公斤。

以安徽鳳陽縣為例,這個出過明朝開國皇帝朱元璋、以鳳陽花鼓聞名的魚米之鄉從1953年到1978年的26年間,糧食實際征購量11.97億斤,同期農村回銷、城鎮供應15.68億斤,也就是說,購銷相抵後,鳳陽農民不僅對國家沒有貢獻一粒糧食,反而吃進了3.71億斤。每年到了春荒,鳳陽縣的一些生產隊由隊長帶領,拿著蓋上公章的介紹信,打起花鼓,唱著辛酸的歌謠,踏上乞討的道路。到了1978年冬季,正是在這裏的小崗村,十多個被逼到絕路上的農民冒死簽下了著名的“包產到戶”合約。

在1976年的中國農村,有10萬家小工廠特別值得關注,它們都很像在前麵章節中描述過的魯冠球式的工廠。如果有一雙“先見之眼”的話,我們將看到,在未來30年裏,它們居然是啟動中國經濟的第一股力量。

這些由公社或生產大隊創辦的“社隊企業”主要從事的行業有:小水泥廠、小鋼鐵廠、小化肥廠和小機修廠。它們要麼是為了建造房屋和興修農田水利,要麼是為了修理拖拉機等農業機械。因為城裏的國營工廠實在無法滿足農民的這些基本生活和勞動需求,所以,默許其存在,不過對之有嚴格的限製,它們隻能在公社內部——最多在附近的地方進行生產和銷售,否則就算是投機倒把。

據《中國統計年鑒》的數據顯示,這些社隊企業居然從來沒有消亡過,在1960年的時候,為了“大煉鋼鐵”,社隊企業的數量一度多達11.7萬個,到1963年就被砍剩下1.1萬個。從1966年起,它又開始複萌,1970年達到4.5萬個,到1976年為10.6萬個。

這些企業獨立於國家計劃體製之外,成為一股很奇特的經濟力量。在資產關係上,它們屬於公社或生產大隊集體所有,不過,它們的經營活動卻操控在某些“能人”手中,這些人甚至還是公社或大隊的領導。在1978年之後,隨著消費市場被激活,城裏的國營企業受體製約束始終無法展開手腳,這些天生地養的社隊企業竟“意外”地成為活躍市場和衝擊計劃體製的主流力量。這就是中國崛起的“草根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