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二章 大明的銀行(2 / 2)

內閣會議以絕對的讚成票通過了在大明朝境內設立銀行的議題,並且一致推舉楊漣擔任國家銀行的第一任行長,負責管理國家銀行的具體事務,人員由楊漣自己挑選,由吏部確認。私人銀行則必須為股份製銀行,明確規定必須公開各項借貸賬目,以供國家銀行進行監督,保證儲蓄客戶的財產安全。

今年已經五十歲的楊漣怎麼也沒有想到會被任命為國家銀行的行長,他剛在揚州的巡撫位置上呆了一年,正幹得起勁呢,揚州的鹽稅管理方式剛剛在全國推廣開來,還沒有看到正式的實驗成果呢,但是聖旨已到,隻好向下屬的副職安排好工作,好歹各項製度已基本完善,隻要嚴格執行就行了,等待年終戶部考察官員的評判。

楊漣對於現代銀行的規則基本不懂,朱有孝就耐心的和他講述了現代銀行的功能和運作方式,國家銀行和地方銀行的不同職能和經營關係,然後就讓他去大明官吏學校請教懂得這些知識的教師們去討論具體的實施方案,可憐已經五十歲的楊漣還要去辛辛苦苦的去學習。不過楊漣畢竟是這個時代的精英人物,不是隻懂得讀聖賢書的腐儒,而且他出生於經濟比較發達的南方,對於商業的行為還是有一定了解的。於是經過幾個月的學習後,楊漣從地方上錢莊挖到了一部分精英,這些人精通民間商業借貸的業務,又從大明官吏學校學校和大明技術學校抽出一批學員,基本上完成了大明國家銀行的人員框架,這些人都是骨幹力量,經過係統的培訓之後,再從地方上招到一些識字、會算賬的職員,讓這些骨幹力量去培訓他們現代銀行知識。

楊漣的努力最終在年底取得了成果,成立了大明國家銀行,大明國家銀行的主要職能是管理境內的一切金融事務,包括:鑄幣權、貨幣政策、銀行之間的結算、貨幣的發行、金銀品質的鑒定、代理經營國庫。從此以後大明朝所有官員的薪俸將全部由大明國家銀行代發,官員們的全部資產都將在大明國家銀行的管理之下,大明朝官員將不再發放米薪,將全部以白銀的方式發放,官員們的金銀資產也必須存入國家銀行,脫離政府機構以後,才可以轉入其他銀行。這樣一來,大明朝的官員誰要想獲得非法收入,將會直接暴露在監察機構的視線內,從而減少了貪腐的概率。

在大明朝國家銀行政策的指導下,各種私人銀行迅速組建起來,具有皇家色彩的騰龍銀行是由朱有孝參股,和國內具有皇家血統的藩王們共同出資建立起來的最大私有銀行,具有一千萬兩白銀的資本金;具有錢莊色彩的江浙銀行,是由江浙錢莊組建起來的銀行,具有資本金六百萬;具有鮮明地方色彩的是山西銀行,是由晉商和當地錢莊共同組建的,具有資本金五百萬;廣州商人銀行是由兩廣的商人共同出資組建的,福建一帶建立了泉州銀行,安徽商人組建了徽商銀行。還有混合各種體製組建的其他地方銀行,這些銀行的管理者都經過了大明國家銀行的培訓,精通了銀行間的所有業務,不會在市場上造成動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