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企業家認為,在軍隊中下級是絕對服從上級的,而在企業裏是找不到的。其實並非如此,關鍵看你的員工是否在工作有激情。
有時候,我們經常會發現能力相同的人常常會做出不同的成績,而且能力差的人往往還可能比能力強的人工作得更好。為什麼呢?這裏就有一個企業領導者、管理者對下屬的責任激勵的問題。實踐告訴我們,一個人的工作業績不僅取決於他的工作能力,而且要看他的工作熱情,有了對工作的熱情,員工才會對企業絕對的服從。
在諸多的激勵下屬熱情的舉措中,責任激勵對激發人的工作熱情更為有效。因此,企業老總如果能恰到好處地運用責任激勵他們的工作激情,往往就會收到員工忠誠的效果。
1、賦予下屬責任的激勵
我們的企業老總,相當多的隻知道給下屬交代責任,要求下屬必須服從,卻很少考慮自己應怎樣賦予下屬責任,怎樣融熱情於服從。這也是我們目前許多企業內部潛能難以開發,員工的創新力難以激發的一個極為重要的原因。
首先,作為老總,在統籌企業全局的前提下,一個基本的職責就是通過科學合理地分解責任將企業工作目標落實到崗、交代到人。向下屬交代責任,不要過於草率、隨便,要善於把握時機。如果你賦予責任的當事人是參與某項工作目標的製定人,目標一經確定,就應當著所有參與目標製定者的麵立即交代責任;如果責任人不是工作目標決策的參與者,你應根據工作目標的大小,及時地、慎重地選擇諸如當麵親自交代責任、會上當眾交代責任、與責任人簽定責任書等某種形式,讓責任人感受到你對他的信任與重視,使其從擔負責任的第一分鍾起就受到激勵。這裏,“及時”二字非常重要。這不僅是一種工作作風、一種效率,更是你對責任人的一種重視與信任。
其次,企業中的每一個工作目標都是具體的,分解到每一個崗位、每一個責任人的責任也都是具體的。作為老總,在賦予下屬責任的時候,一定要明晰責任的具體事項,認真交代清楚責任內容。有些老總在這個工作層麵上的認識往往有偏誤,總以為隻要把工作任務布置下去,下屬應該知道責任,沒有必要對責任內容作過多的強調。其結果,一些下屬往往會因責任界限不清而草率了事,更談不上熱情的去做事。為此,你應把下屬分內應做的事盡可能地講清說細,伴隨對具體責任要求的表述,要注意對下屬給予相應能力的肯定,以增添責任人履行責任的自信,從而激勵他熱情的工作。同時,你還應向下屬交代清楚實現不了工作目標所要承擔的責任和追究的形式,給責任人必要的壓力,迫使責任人不斷提升工作的責任感。
最後,在談話中注意運用理性分析來提升責任,深刻闡述責任人所負之責對組織、對全局的影響和意義,讓對方產生深受信任和被你所器重之感。這裏的關鍵是“信任”,“用人不疑,疑人不用”,既然你賦予他責任,最基本的就是要“信任”。信任既是對人的價值的一種肯定,也是一種獎賞。責任人在得到充分信任後,便會產生榮譽感,激發對工作的忠誠感,從而得到員工更大的積極性和創造性。
2、檢查下屬責任的激勵
作為老總,在分解工作目標,責任到崗到人之後,你的任務不僅是要有步驟、有目的地檢查責任的落實情況,還要善於把檢查、督促的過程變成“二次激勵”的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