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很簡單。有智慧的人知道金錢的價值,而富人卻不懂得智慧的重要呀。”
拉比即為猶太教教士,也是猶太人生活等一切方麵的“教師”,經常被作為智者的同義詞。所以,這則笑話實際上也就是“智者說智”。
拉比的說法不能說沒有道理,知道金錢的價值,才會去為富人做事;而不知道智慧的價值,才會在智者麵前露出狂態。但笑話明顯的調侃意味又體現在哪裏呢?就體現在這個內在悖謬之上。
有智慧的人既然知道金錢的價值,為何不能運用自己的智慧去獲得金錢呢?知道金錢的價值,但卻隻會靠為富人效力而獲得一點帶“嗟來之食”味道的酬勞,這樣的智慧又有什麼用,又稱得上什麼智慧呢?所以,學者、哲學家的智慧或許也可以稱做智慧,但不是真正的智慧,因為他同他知道其價值並甘願為其做奴仆的金錢無緣。在金錢的狂態麵前俯首帖耳的智慧,是不可能比金錢重要的。
相反,富人沒有學者之類的智慧,但他卻能駕馭金錢,卻有聚斂金錢的智慧,有通過金錢去役使學者智慧的智慧。這才是真正的智慧。有了這種智慧。沒錢可以變成有錢,沒有“智慧”可以變成有“智慧”,這樣的智慧不是比金錢,同時也比“智慧”更重要嗎?
不過,這樣一來,金錢又成了智慧的尺度。金錢又變得比智慧更為重要了。其實,兩者並不矛盾:活的錢即能不斷生利的錢,比死的智慧即不能生錢的智慧重要;但活的智慧即能夠生錢的智慧,則比死的錢即單純的財富——不能生錢的錢——重要。那麼,活的智慧與活的錢相比哪一樣重要呢?無論從這則笑話的演繹還是從猶太商人實際經營活動的歸納,我們都隻能得出一個關於猶太人的賺錢術答案:
智慧隻有化入金錢之中,才是活的智慧,錢隻有化入了智慧之後,才是活的錢;活的智慧和活的錢難分伯仲,因為它們本來就是一回事,它們同樣都是智慧與錢的圓滿結合。
◇知識是別人搶不走的聚寶盆
猶太商人非常相信“知識就是力量”(培根),他們認為,沒有知識的商人不算真正的商人,而既然你不是真正的商人,我就沒必要和你做生意。他們最看不起沒文化的商人,而猶太商人絕大部分學識淵博、頭腦靈敏,他們相信,知識就是致富的力量!通俗地講,猶太人希望自己胸中有墨,這樣才能黃金萬兩。
大多數猶太商人看起來更像學者,他們學識淵博,風度儒雅,身上普遍透著一股書卷氣。這並非因為猶太商人都有高學曆,都在學校學習過許多年(事實上,老一輩的許多猶太商人因各種原因多半沒受過多少正規學校教育),而是因為猶太民族的學習傳統和鑽研習慣。因數千年沒有家園四處漂泊的特殊經曆,猶太人對學習以及知識重要性的認識要比一般民族早熟得多,他們早就將之上升到“資本”、“資產”的高度,將之比作“搶不掉而又可以隨身帶走的聚寶盆”。
認識到知識的價值,猶太人對知識表現出無比的敬重,被猶太人稱為生活聖經的《塔木德》中說:寧可變賣所有的東西,也要把女兒嫁給學者;為了要得學者的女兒,就是喪失所有的一切也無所謂。對學者的敬重其實就是對知識的敬重。猶太人從小就把學習知識、鑽研學問當作畢生的義務,久之,這便成了個人的習慣,民族的傳統。
猶太民族在這樣一種宗教影響和文化氛圍熏陶下,全民和學習蔚然成風。盡管早期的猶太民族的學習主要以神學研究為取向,涉及知識麵十分狹窄,但後來隨著猶太民族受迫害流散於世界各地,他們的學習很快擴展到吸納世界各國的文明成果的範圍。更值得一提的是,他們勤學苦研的傳統從未中斷,這就使猶太人特別是猶太中青年在調節其心理,增強民族凝聚力和激發求生存、謀發展的創造力上,具有了更大的能量。
正是這種傳統的繼承,使猶太人不管流散到哪裏,其民族的文化整體素質都比別的民族要高。以美國為例,在20世紀70年代,美國金融、商業、教育、醫學、法律等高文化行業從業人員中,美籍猶太男子占70%、女子占40%。其中,在最為靈巧、收入最高的兩大職業醫生和律師中(他們要求文化素質要特別高),猶太人所占的比例最高。20世紀70年代,美國共有3萬多名猶太醫生,占美國私人開業醫生總數的14%;另外有10萬名律師,占美國總律師數的20%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