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企業家威廉·穆爾在為格利登公司銷售油漆時,頭一個月僅掙了160美元。此後,他仔細研究了猶太人經商的“二八定律”,分析了自己的銷售圖表,發現他的80%的收益的確來自20%的客戶,但是他卻對所有的客戶花費了同樣的時間——這就是他失敗的主要原因。於是,他要求把他最不活躍的36個客戶重新分派給其他銷售員,而自己則把精力集中到最有希望的客戶上。不久,他一個月就賺到了1000美元。穆爾學會了猶太人經商的二八分割法,連續9年從不放棄這一法則,這使他最終成為了凱利——穆爾油漆公司的主席。
日本商人做鑽石生意的案例也生動地說明了這一點。
上個世紀90年代後期的一個年末,一個日本商人來到東京一家稍顯偏僻的商場,要求租借櫃台,銷售鑽石這種一般隻為高收入者購買的奢侈品。
憑著對猶太商法中“22∶78法則”的徹底領悟,這個商人說服了商場,把幾節櫃台租了下來;說服了全美各大珠寶商,運寄來各式大小的鑽石。結果,光顧櫃台的富人絡繹不絕,這個商人一天有3億日元的進項,其中利潤達5000萬日元,大大超過當初一般人的想像,在日本年關賤賣的慣例中創造了一個大大的奇跡。
為什麼如此?原因在於鑽石雖為奢侈品,但有錢人或稍微有錢的人都能夠買得起,而且特別樂意購買。雖然這部分人隻是全國人口的少數,但他們持有的貨幣卻占社會貨幣總量的多數。
賺這部分人的錢,可以有事半功倍的效果。
美國、法國等歐美國家的金融寡頭多為猶太人,華爾街也基本上是猶太人的天下。18世紀末就辦起中歐金融大市場的約瑟夫·門德鬆、因創建金融集團而擁有百億美元資產的羅斯柴爾德等都是猶太人。他們成功的奧秘就在於更進一步地運用了22∶78法則。
這就是分析不斷發展的各種經濟需要越來越多的資金支持的形勢,改四處發放高利貸為積聚分散的錢設立正式的金融機構,以最廣泛地吸納社會分散貨幣來購買股票或股權,然後讓密集的資金流向耗資多並且回報率高的大項目。
把大約78%的資金配置到最佳的大約22%的項目上,讓錢急劇增值,終使猶太民族在世界金融行業中占據了優勢位置。
大約78%的生意來自大約22%的客戶。
讓大約78%的精力放在大約22%的客戶上。
讓大約78%的資金配置到大約22%的項目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