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7章 瞄準女人(1 / 3)

讓女人掏腰包的機會遠比讓男人掏腰包的機會多。

——《塔木德》

猶太人認為,在這個世界上——

·掙錢的是男人,用男人的錢養家的是女人。

·錢是男人掙的,開銷權卻在女人手裏。

·讓女人掏腰包的機會遠比讓男人掏腰包的機會多。

·從男人身上賺錢,其難度要比以女人為對象大10倍。

·做女人的盯梢者,打動女人的心,我們的生意才容易成功。

據猶太人說,這是猶太人經商法4000年的公理,因為是公理,所以不需要證明。

如用若幹說明來代替證明,就是這樣的:

“猶太人的曆史,從《聖經·舊約》到1972年,正是5732年,在猶太人的月曆上,印有‘5732年’的字樣。猶太人5000多年的曆史告訴我們,男人工作賺錢,女人使用男人所賺的錢,這樣維持生活。所謂經商法,就是要席卷別人的錢。所以不論古今中外,要想賺錢,就必須攻擊女人,來奪取她所持有的錢。這就是猶太人經商的公理。所以‘瞄準女人’,就成為猶太人經商法的格言。”

自認為具有常人以上經商才能的人,如瞄準女人經商,必會成功。如認為是說謊而不相信時,不妨一試,絕對會賺錢的。

反之,經商如想席卷男人的錢,則較以女人為對象要難上10倍以上,因為男人根本就未持有金錢,更清楚點講,就是沒有消費金錢的權力。

如上所述,以女性為對象的生意容易做。

比如特別閃耀發光的鑽石、豪華的女用禮服、戒指、別針及項鏈等服飾用品以及高級女用皮包等商品,都附帶有相當的利潤,來等待商人們親近它,隻要商人運用它,就會賺得滿皮包的鈔票。因此,做生意一定要掌握這一點,隻有打動女人的心,才能使生意成功。

女人和男人相互比較,他們在花費上有許多區別。拿花錢這一日常行為來說,男人會花2元錢去買價值1元錢的他所需要的東西;而女人則會花1元錢去買標價2元錢但並不是她需要的東西。這個比較暗示女人比男人能花錢,比男人會花錢。

猶太人做生意時,認為讓女人掏腰包,遠比讓男人掏錢出來的機會要多得多。猶太人千百年來的經商經驗是,如果想賺錢,就必須先賺取女人手中所持有的錢。相反,如果經商者想清洗男人兜裏的錢,拚命“瞄準男人”,這筆生意則注定會失敗。因為男人的工作是賺錢,能賺錢並不表示持有錢、擁有錢,消費金錢的權力還是操縱在女人的手中。在花錢方麵男人還得聽女人的。

猶太商人經營的業務,有不少就是以女性為對象的。猶太商人就是瞄準了這個市場,獲得了比別人更大的盈利。

猶太人給女人們捧上的第一件“禮物”就是鑽石。

以色列不產鑽石,南非才是世界上最主要的鑽石原料產地,但以色列卻成了世界上最大的鑽石加工地——其年經營額已突破40億美元,占世界總量的6成以上。

“梅西”公司從一爿小商店開始起步,經過30多年發展,成為世界一流的大公司,這樣的事實就說明了這一點。創辦這家公司的猶太人史特勞斯結束打工生涯當上自己的老板,就是因為發現顧客中的女性居多,發現即使男女結伴購物,購買的決定權仍然在女性手中。

史特勞斯的女性用品專營店於是開業了。一開始,他經營的是時裝、手袋和化妝品,幾年之後,增加了鑽石和金銀首飾等業務。他在紐約的梅西百貨公司共有6層展銷鋪麵,其中女性用品占了4層,展賣綜合商品的另外兩層中也有不少商品是專為女性而擺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