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51章 任何人都不可靠(2 / 2)

《塔木德》的作者常常不交代智慧故事的要旨在什麼地方,現在拉比學院中講授《塔木德》課程的教師對學生也是如此,最多隻給個方向,餘下的請自己動腦筋,再有就是同學們一起討論了。所以,我們在方向不甚明了的情況下,隻好自己揣摩其中的“微言大義”。這三個行為都稱為“聰明行為”,初看起來,確實有點費解。第一個行為可以算聰明行為。因為這個年輕人原來麵臨的是一個問不出答案或者不準問的問題。通過一筆木柴交易,他把回答這個問題作為成交的條件,讓賣柴人為了自己的利益,幫助他解決了難題。從這層意義上說,他通過利益再分配,使賣柴人與他在利益上有了一些共同之處,從而借他人之力而達到了自己的目的。這一點很明白。可是,這分鴿子、分雞肉,就不那麼容易理解了。這種幾近於惡作劇的行為也是聰明行為嗎?要是的話,那大孩子騙小孩子的玩具、吃食等行為,都可以算作大有出息的聰明行為了。當然,會騙總比一味隻知搶奪要多幾分聰明或者狡詐。其實,這裏有個小小的機關。故事中特意提到旅館主人發火之事。為什麼發火,從表麵上看,是那年輕人“貪”賓奪主,把主人桌上的鴿子、雞肉大半占為己有,所以惹得主人發火。但是,要再看下去呢?顯然,年輕人要主人發火才是他的本意。正是在主人發火之後,他才理直氣壯地要求主人歸還遺產。這裏就有奧妙了,而這奧妙說穿了也實在簡單得很。年輕人此來是為了取得父親的遺產,但條件卻十分苛刻:三個聰明行為。這說起來簡單,做起來並不簡單。因為這聰明二字沒有一個明確的可操作的標準。他盡可以竭其所能地表現他的聰明,但認可不認可他的行為為聰明行為,主動權不在年輕人的手裏,而在旅館主人手裏。所以,為了讓旅館主人早一點承認他的聰明,年輕人又一次借人與人的利益關係來做文章了。如果說,他借賣柴人之力時,用了利益同增的策略的話,那麼,在“迫使”旅館主人合作時,則用了利益同減的策略:你如果不承認我的聰明行為,從而不給我遺產的話,我將沒完沒了地以犧牲你的利益的方式,迫使你承認我的聰明;既然你有權利決定我的行為是否聰明,那麼,你也有義務不斷接受我各種不夠格的聰明行為所帶來的一切不聰明後果;所以,如果你的聰明能使你認識到自己的損失,那麼,你的聰明也一定會以承認我的聰明來擺脫你的困境,還有我的困境。因此,旅館主人咆哮如雷之時,也就是他已經感覺到利益受損之時。年輕人的一番話隻是證明其行為之聰明的“意識形態”,即看似有理的解說而已,真正有分量的是他的行為所帶來的結果。從上述不無累贅的闡述中,我們似乎可以感覺到猶太人看待和處理人際關係的某種一般的洞見和謀略。人與人的關係根本上是一種利益關係,尤其在上述年輕人同賣柴人和旅館主人這樣非親非故之人的關係中,其他考慮包括道德考慮也是需要的,但真能擊中要害、調動對方的,唯有利益。隻有他人的利益同你的利益緊緊地綁在一起的時候,他人才可能像為自己謀利或避害一樣為你著想,因為這一著想以及由其產生的努力可以同時帶來其自身利害的相應變動。所以,與人相處或調動對方時,最好的辦法就是“讓他人為自己的利害著想”。今日美國猶太人院外集團的活動之卓有成效,就是這一謀略的成功的證明。當美國猶太人擁有巨額資金和至關重要的選票並能團結得像一個人那樣,極其精明地將它們按照“利害與共”的原則加以運用時,無論是國會議員,還是覬覦白宮寶座的競選人,或者是希望連任的白宮主人,能不最大限度地滿足他們的要求嗎?要知道,到1974年,美國猶太人為民主黨和共和黨提供的競選資金已分別達到它們所收到的競選資金總額的60%和40%!讓利益出麵要比空口白舌的說教有力量得多。不過,這也需要一個人有仗“智”疏財的氣度與膽略。

把這套設餌奪餌之法運用到商業場上去,那麼無論對廣告也好,公關也好,免費贈送也好,一律可以來者不拒地大吞其餌,但拿定主意,絕對不上鉤。可以白看“萬寶路的世界”,但不抽一支“萬寶路”香煙;白看“太空堡壘”動畫片,但不買一架“變形太空人”;白用一小袋“潘婷”護膚霜,但決不掏錢再去買。這樣,設餌的生意人就慘了。可惜的是,在生意場上就像在河裏海裏一樣,畢竟還是吞餌的比奪餌的多。於是乎,《塔木德》就有必要告誡猶太人,不要輕易設餌,而要多多地想法奪餌。這實在是正宗猶太人的一大生意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