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納人員可以憑《發票領購簿》、經辦人身份證明到主管國稅機關領購專用發票。
不論是普通發票還是專用發票都是企業納稅的依據,出納人員應妥善保管。為了保證發票的安全,出納人員要協助企業建立專門保管發票的製度,根據規定已開具的發票存根聯和發票登記簿及賬冊應當保存10年,發票期未滿時,出納人員要將其存放在專門的地方保管,發票期滿後,向主管稅務機關查驗後銷毀。出納人員不得擅自跨區域攜帶、郵寄、運輸空白發票,更不能將空白發票帶出境外。
發票丟失或被盜後,出納人員要在第一時間報告主管稅務機關,並接受稅務機關的處罰。發票的遺失會給國家和企業造成經濟損失,出納人員要通過書麵的形式報告國家機關,並在《中國稅務報》公開聲明發票已作廢。
下午納稅申報有捷徑
第一堂出納如何辦理納稅代理
我國稅法相當複雜,目前國家稅務局和地方稅務局負責的值稅、消費稅、營業稅、淘汰稅、企業所得稅、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印花稅、土地增值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等共19種,加上海關部門和財政部門的稅收種類就更為繁多,這樣繁雜的稅收,如果讓出納人員既依法繳稅,又不繳納冤枉稅,難度很大。
現在發達國家的企業和個人主要委托總務谘詢服務機構代理納稅,據了解,現在發達國家的稅務代理已經發展的相當完善,美國約有90%的企業辦理委托稅務代理,日本有近80%的企業委托稅務代理,澳大利亞也有70%以上的納稅人委托稅務代理。現在我國代理納稅也已開始受到企業和個人的青睞,受到國家的支持和保護。
代理納稅指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可以向稅務代理機構遞交書麵申請,委托稅務代理。按現行《注冊稅務師資格製度暫行規定》規定,稅務代理的範圍為:
(一)稅務登記、變更稅務登記和注銷稅務登記。
(二)除增值稅專用發票外的發票領購手續。
(三)納稅申報或扣繳稅款報告。
(四)繳納稅款和申請退稅。
(五)製作涉稅文書。
(六)審查納稅情況。
(七)建賬建製,辦理財務。
(八)開展稅務谘詢,受聘稅務顧問。
(九)稅務行政複議。
(十)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業務。
稅務代理有多種形式,出納人員為企業辦理稅務代理時,可以根據企業的納稅需求,選擇不同代理形式。根據《注冊稅務師資格製度暫行規定》第20條和21條規定,代理人可根據需求委托代理人進行全麵代理、單項代理或常年代理、臨時代理等,代理人有充足的選擇權,形式非常靈活。
出納人員在為企業選擇稅務代理人時一定要謹慎,現在我國稅務代理市場還在形成期,中介代理可謂“魚龍混雜”,稍有不慎就會毀壞企業信譽,並給企業造成經濟損失。2007年深圳某實業公司因選擇不正規的代理機構而觸犯國家法律被處於8000元的罰款。這家企業成立於2000年5月份,因沒有及時辦理稅務登記證手續,按規定要受到處罰。該公司因害怕處罰,便將此事交於代理機構處理。這家代理機構便采用違法的手段將委托人的營業執照和企業代碼證上的日期作了改動,新注冊的日期使企業的稅務登記沒有逾期,不用受罰。結果這個問題卻被稅務人員查出。企業不但要繳納稅款,還得受到處罰。這就要求出納人員尋找稅務代理時一定要謹慎,不要受中介人員的花言巧語的影響。應該選擇稅務代理經驗豐富,堅守職業道德的稅務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