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章 商場·超市財務管理製度(1 / 3)

一、資金預算製度

第一條 目的及依據。

為提高本商場經營績效及配合財務部統籌靈活運用資金,以充分發揮其經濟效用,各單位除應按年編製年度資金預算外,還應逐月編列資金預算表,達成資金運用的最高效益,特製定本辦法。

第二條 資金範圍。

本辦法所稱資金,係指庫存現金、銀行存款及隨時可變現的有價證券。為定期編表計算及收支運用方便起見,預算資金僅指現金及銀行存款,隨時可變現的有價證券則歸屬於資金調度的行列。

第三條 作業期間。

1.資料提供部門,除應於年度經營計劃書編訂時,提送年度資金預算外,應於每月24日前逐月預計次3個月份資金收支資料送會計部,以利彙編。

2.商場會計部應於每月28日前編妥次3個月份資金來源運用預計表,按月配合修訂,並於次月15日前,編妥上月份實際與預計比較的資金來源運用比較表一式三份,呈總經理核閱後,一份自存,一份留存總經理室,一份送財務部。

第四條 內銷收入。

商場營業部門依據各種銷售條件及收款期限,預計可收(兌)現數編列。

第五條 勞務收入。

商場營業部門收受同業產品代為加工,依公司收款條件及合同規定預計可收(兌)現數編列。

第六條 退稅收入。

1.退稅部門依據申請退稅進度,預計可退現數編列。

2.預計核退營業稅雖非實際退現,但因能抵繳現金支出,視同退現。

第七條 其他收入。

凡無法直接歸屬於上項收入的收入(包括財務收入、增資收入、下腳收入等),其數額在10萬元以上者,均應加以說明。

第八條 資本支出。

1.土地。依據購地支付計劃提供的支付預算數編列。

2.房屋。依據興建工程進度,預計所需支付資金編列。

3.設備分期付款、分期繳納關稅等。商場會計部依據分期付款償付日期予以編列。

4.機構設備、預付工程定金等。工務部依據工程合同及進度,預定支付預算及商品部依據外購L/C開立計劃,預計支付資金編列。

上編商場·超市行政後勤管理製度第三章商場·超市財務管理製度第九條材料支出。

商品部依請購、采購、結彙作業,分別預計內外購商品支付資金編列。

第十條 薪資。

會計部依據產銷計劃等資料及最近實際發生數,預計支付數編列。

第十一條 經常費用。

1.管理費用。會計部參照以往實際數及管理工作計劃編列。

2.財務費用。會計部依據財務部資金調度情況,核算利息支付編列。

3.外協費用。外協經辦部門應參照外協廠商約定付款條件等資料,斟酌預計支付數編列。

4.製造費用。會計部依據生產計劃,參考製造費用有關資料及最近實際發生數,斟酌預計支付數編列。

5.促銷費用。營業部依據營業計劃,參照以往月份促銷費用占營業額的比例推算編列。

第十二條 其他支出。

凡不屬於上列各項的支出都屬於“其他支出”,包括償還長期(分期)借款、股息、紅利等的支付。其數額在10萬元以上者,均應加以說明。

第十三條 異常說明。

各單位應按月編製“資金來源運用比較表”,以了解資金實際運用情況,其因實際數與預計比較每項差異在10%以上者,應由資料提供部門填列“資金差異報告表”列明差異原因,於每月10日前送會計部彙編。

第十四條 資金調度。

1.各部門經營資金由商場最高主管負責籌劃,並由財務部協助籌借調度。

2.商場財務部應於次月5日前按月將有關銀行貸款額度、可動用資金、定期存款餘額等資料編列“銀行短期借款明細表”呈總經理核閱,作為經營決策的參考。

3.商品部應按月根據國內外購貨借款數額編列“購貨借款月報表”於當月24日送財務部彙總呈核總經理。

第十五條 本準則經總經理核準後實施,修改時亦同。

二、現金管理製度

為了加強商場現金管理,健全現金收付製度,嚴格執行現金結算紀律,特製定本製度。

1.財會部門的管理

(1)收付現金必須根據規定的合法憑證辦理,不準白條頂款,不準墊支挪用。

(2)庫存現金不準超過銀行規定的限額,超過限額要當日送存銀行。如因特殊原因滯留超額現金(如待發放的獎金等)過夜的,必須經單位領導批準,並設專人看守。

(3)庫存現金必須每日核對清楚,保持賬款相符,如發生長短款問題要及時向領導彙報,查明原因按“財產損益處理辦法”進行處理,不得擅自將長短款相互抵補。

(4)因公外出或購買物品,需借用現金時,出納人員一律憑領導審批的借條方可付款。

(5)外埠出差人員回公司後3天內應主動向財會部門報賬,如因手續沒有辦完,可將所剩現金先行交回,於7天內必須辦理轉賬手續。

(6)購買物品所借現金必須當日報賬。如因一時購買有困難,次日需向財會部門說明原因,3天內不報賬,出納人員有權收回所借現金。

(7)出納人員不得擅自將單位現金借給個人或其他單位,不準謊報用途套取現金、不準利用銀行賬戶代其他單位或個人存入或支取現金,不準將單位收入的現金以個人名義存入銀行,不準保留賬外公款。

(8)商店會計室收到售貨員或收款員交來的現金要經雙人清點複核後在繳款單上簽字蓋章,於當日全部送交銀行,不得滯留和坐支,送款要用專車,堅持雙人送款製度。

(9)外埠客戶購貨餘款,原則上退回原單位,不得支付現金或轉入其他單位賬戶(如有特殊情況報商場財務審計部研究解決)。

(10)財會部門收到貨場人員交來撿拾的現金,應開收據,轉做收益處理。如顧客找回來後,如數衝回,退還本人。

(11)保管現金的部位要有安全防範措施,門要安裝保險鎖,存放現金要用保險櫃,保險櫃鑰匙要有專人保管。下班要檢查窗戶、保險櫃,門鎖好後,方能離開。

2.收款台、櫃台的管理

(1)現金的管理。

①商場收款員、售貨員收到顧客現金時要看清麵值,按規定放進錢箱,大麵額貨款(50元以上)要經驗鈔機驗證,以防假幣。

②售貨員、收款員撿、拾、找給顧客的零錢要及時登在備查簿上,單獨保管。營業終了後交給商場會計室,不得挪作他用。

③因業務需要換零用款時,必須雙人經手,交叉複核,防止丟失、短少或發生其他問題。

④當日銷貨現金必須經雙人交叉複核、填寫交款清單簽字或蓋章,雙人送交商店會計室,櫃台、收款台不得存放現金過夜,以免發生意外事故。

⑤每日業務終了,業務周轉金要經雙人清點複核後,進行封包,注明數額,加封蓋章或簽字,交商店會計室出納員統一保管。次日啟封時,也要經雙人清點,相符後,再進行使用。

(2)收受支票。

①收受顧客支票、彙票要堅持3天後付貨的原則。防止收受空頭支票或無效支票。

②收到顧客支票時,要審查支票內容有無塗改,是不是在有效期內,大小寫數字是不是相符,印鑒是不是清晰。應及時交商店會計室送交銀行,待銀行收妥入賬後再付貨,以防發生詐騙或冒領。

③建立收受支票登記本,記清簽發單位的電話號碼及聯係人、收款日期、金額,以便發生退票或者其他問題時進行查找。掛失支票不能收,應追究其來源。

④顧客交現金退現金,交支票退支票,不得以支票換取現金。

⑤商場各職能部室及所屬各商店處理廢舊物品收入及其他收入的現金,必須送交財會部門轉賬,經辦人員不得長期存放或以個人名義存入銀行。嚴禁私設小金庫。

三、現金控製製度

現金,是指可以立刻用來購買商品或勞務,償還債務,具有普遍的可接受性的交換媒介物。

現金一般包括:紙幣、硬幣和外幣;銀行活期存款;見票即付的各種信用證券,如支票、本票、銀行彙票、郵政彙票及信用證等。

但是,像郵票、臨時借條、預付款項、遠期支票及銀行定期儲蓄存款等均不能視為現金處理。

(一)商場現金的管理

一般對商場財務會計來說,現金的管理與控製主要側重於在商場內部建立一種控製製度,即一種在處理各種業務活動時相互聯係、相互製約的管理製度體係,以加強現金收支業務的管理與控製。

1.商場現金內部控製的主要原則

(1)分工負責,相互牽製,實行錢賬分離,即記錄現金業務的人不能經管現金,不能開具支票或送存款。

(2)經管現金收支的人不能登記會計記錄(除現金日記賬)。

(3)現金收支經出納,會計核算憑證通過會計,相互監督。

2.現金收支的管理和控製手段

(1)現金收入控製管理。

首先,科學地處理和控製現金收納程序,使有關的商場管理人員及員工對每一收款點的工作要求和程序有明確認識,以確保應收現金能被如數收回、記錄和存儲。其工作重點為:

①利用商場的收銀機係統,建立稽核功能。收銀機固定於賣場的出入口,有不可移動的特性,從而使現金管理更有效率,再者,收銀機上的銷售記錄,也是設定人員的現金保管責任。

在商場內,使用收銀機也存有管理盲點,例如“無意或蓄意的輸入價格不對”等,針對“無意的錯誤”,可運用訓練加以克服;針對“蓄意的錯誤”,宜實施全麵性的商品條碼,另再配合主管的不定時稽查收銀台的作業狀況。

②每筆商品交易均應逐筆開立“交易發票”。收銀機有“一般收銀機”與“發票收銀機”兩種,使用“發票收銀機”,等於是每筆交易都開立發票,商場對交易都進行逐筆的控製。

③信用卡刷卡銷售,要謹防員工舞弊。信用卡刷卡銷售方式已是非常普通,但是商場銷售人員以自己的信用卡來替顧客付款,卻將現金放入自己的口袋,是一種嚴重的現金挪用舞弊行為。雖然信用卡發卡銀行會將款項彙入商場戶頭,對銷貨額沒有影響,但是有商場損失的手續費和現金延後收到的計算利息損失,對此行為如沒有妥當的處理,可能會產生更多的弊端。

為確定現金收入金額與信用卡收入金額的合計數等於發票總額,除了每日核對會計記錄與銀行賬戶資料外,還可與顧客聯絡以確定其所付款項與發票金額,以及付款方式是否相符。如找出異常現象,要立即查出原因,對有疏失的員工加以處理。

④收銀台的現金回收管理。收銀台由於現金累積速度快(尤其是在大賣場或旺季時),在管理上,單店作業要定時或定量回收,以防止意外發生。而多店式作業,總店會在某一時段對各店的現金另做回收管理,以防止損失。

⑤收銀台人員的教育訓練。商場的財物管理,收銀台為重點,因此,應針對收銀台人員實施教育訓練,確保工作流程的正確性;守法的堅定觀念,在平時即要加以教導;此外,人員交班的現金結賬、主管的稽查、盤點等,都是教育訓練的重點。

⑥在商場用掃描商品條碼方式來控製。於收銀台處,使用掃描“商品條碼方式”來結賬,可以達到避免“短收現金”的管理;以條碼方式結賬,更有助於收銀台的工作改善。

⑦每日賬務核對。商場的收入包括有現金、信用卡、禮券、提貨券、支票、各國的通行貨幣等。必須將商場每日的現金收入金額與電腦上的賬務資料相核對。

⑧現金存入銀行。營業所收的現金,每日應主動存入銀行,以減少保管風險;至於大賣場現金更多,則有必要協調銀行到商場收款。無法立即存入銀行的特別時機(例如節假日),則應事先備妥保險櫃設備,設定周密的保全設施,以避免現金損失的可能性。

⑨定期或不定期的盤點貨品。為了防止現金銷貨記錄產生不當或重大錯誤,可在每天、每周、每月,或業務終了時,實地盤存,掌握當期每樣物品的銷售數量,計算銷貨額,與當期的現金收取額核對。即依據所謂的盤存法,掌握銷貨數量,核對現金收取額,以確認銷貨全部加以記錄。盤存法適用於物品數少、物品規範化或者銷售單價高的企業,並不是所有的企業都能夠實施。

(2)現金支出控製管理。

①建立嚴格的開支審核製度,在規定範圍內(主要依據是《現金管理暫行條例》及其他各種規定)使用現金;所有超限額的支出必須以支票或其他轉賬結算方式進行結算。

②在健全以上的現金收支管理製度後,商場內部稽核人員應該對庫存現金和銀行存款實施經常性的檢查和突擊性抽查。

(二)現金的核算

現金的核算主要通過現金的有關賬戶進行。會計上用來核算現金的會計科目應視企業的實際需要而定。一般情況下,商場財會部門可設置“現金”、“銀行存款”、“其他貨幣資金”三個科目,在相應賬戶上分別核算不同類型的現金,但在編製資產負債表時,一般仍合並為“貨幣資金”列入流動資產。

其中的“現金”賬戶用以核算商場的庫存現金,但不包括商場內部周轉使用的備用金;“銀行存款”賬戶用以核算商場存入銀行的各種存款(含其他非銀行金融機構存款),但不包括外埠存款、銀行本票存款和銀行彙票存款等;“其他貨幣資金”賬戶用以核算商場的外埠存款、銀行彙票存款、銀行本票存款及在途貨幣資金等。

“現金”賬戶、“銀行存款”賬戶、“其他貨幣資金”賬戶,均屬於資產類賬戶,其借方登記增加額,貸方反映減少數。

至於備用金,則可以視商場的實際情況單獨設置“備用金”賬戶或在“其他應收款”賬戶中設明細賬加以反映。

所謂備用金是指商場財會部事先預付給各部門的,用於各部門備用的一筆款項。一般來說,備用金的預付有定額預付製和非定額預付製兩種方式。因此,對備用金的核算也相應有兩種方法。

四、資產管理要領

第一條 商場資產的保管與賬簿的記載,應由不同人員分別負責。

第二條 商場資產的保管,應明確指派人員負責,以免責任混淆。

第三條 對商場有形資產應加防護,以免不當使用。

第四條 應隨時核對商場零用金與庫存現金,並維持最少額度。

第五條 各項支出的核決與支付,應分責辦理。

第六條 應盡可能以支票支付,並且應嚴密地控製商場支票的簽發與保管。

第七條 不得由支票簽章人或核決人領取或寄交已簽章的付款支票。

第八條 有關商場現金、存貨或其他流動資產收發的單據,應事先印妥連續編號。

第九條 負責商場現金、有價證券及其他貴重資產處理責任的人員,須要有充分保證。

第十條 商場資產控製人員應采輪調、輪休,並指派他人暫代其職務。

第十一條 商場付款憑據一經支付,應即加蓋支付印戳銷案,避免重複清款。

第十二條 存於商場內部保險箱或銀行保管箱的有價證券等貴重物品,應由兩人以上共同保管。

第十三條 倘人員編製許可,可對商場各財務管理職責崗位予以分立。如出納與賬務員,財務主管與會計主管,采購與驗收,銷貨與倉儲,薪工計算與支付,收款與賬務,裝運與倉儲,訂貨與倉儲等等。

第十四條 嚴格管理商場財務收支工作。如信用接與、折讓折扣、客戶贈品、招待等。

第十五條 定期舉行商場資產的全麵盤點,包括原物料、在製品、成品、用品、固定資產等(每年1次為宜)。

第十六條 開具單據盡可能1次填寫,避免塗改。

第十七條 訂立各項工作的書麵手冊,以避免誤會,促進效率。

五、零用金管理細則

第一條 有關零用金的設置劃分如下:

1.由商場財務部負責本商場零星支付。

2.總務組負責設置零用金管理人員,盡可能由原總務人員兼辦,必要時再行研討,設置專人辦理。

第二條 商場每月零用金要經常保持固定數目,將來視實際狀況或減或增,可另作規定。

第三條 商場零用金借支程序:

1.商場零星費用開支,如需預備現金,應填具零用金借(還)款通知單,交零用金管理人員,憑單支給現金。

2.零用金的暫支,不得超過規定數目,特別情況應由企業部經理核準。

3.零用金的借支,經手人應予7天內取得正式發票或收據加蓋經手人與主管之費用章後,交零用金管理人衝轉借支,如超過7天尚未辦理衝轉手續時須將該款轉入經手人私人借支戶,並於當月發薪時一次扣還。

第四條 商場零用金保管及作業程序:

1.零用金的收支應設立零用金賬戶,並編製收支日報送呈經理核閱。

2.零用金每星期應將收到的發票或收據,編製零用支出傳票結報一次,然後送交商場財務部。

3.商場財務部收到零用金支出傳票後,應於當天即行付款,以期保持零用金總額與周轉正常。

4.商場財務部收到零用金支付傳票,補足零用金後,如發現所附單據有疑問,可直接通知各部經手人辦理補正手續,如經手人延遲不辦按照商場有關規定辦理。

5.零用金賬戶應逐月清結。

第五條 零用金應由保管人出具保管收據,存商場財務部,如有短少由保管人員負責賠償。

第六條 本細則經財務部負責人批準後實施。

六、現金收支管理辦法

第一條 “現金收支旬報表”上的收入金額,是指由商場財務部彙入各部門銀行賬戶內的金額,支出金額則僅指各部門的費用。各部門應支付的一切費用,包括可控製費用與不可控製費用,均應自財務部彙入的金額中支付。

第二條 各單位的可控製費用,統一於每月月底前由財務部就下月份各單位的費用概算一次(必要時得分次),彙入各部門的銀行賬戶內備支。

第三條 各部門的收入款項除財務部彙入的款項外,一律不得自行挪用。商場內收回的應收賬款(包括現金及支票)、其他部門收回的應收賬款,應依賬款管理辦法的規定,悉數寄回商場財務部。

第四條 “現金收支旬報表”的填寫應一次複寫兩聯,第1聯於每旬第1天(即每月1日、11日、21日)中午以前就上旬收支逐項編製妥,連同費用科目的正式收據或憑單呈部門主管簽核後限時轉送寄送財務部;第2聯由各單位自行彙訂成冊作為費用明細賬,並於月底當天填製“費用預算分析表”。

第五條 “現金收支旬報表”上的編號係指費用的筆項而言,采用每月1次連續編號方式,月內的每月編號應相互銜接並連續編至當月月底止,次月1日再行重新編號。

第六條 現金收支旬報表上科目欄中類別的填寫,係指依所發生的各項費用按其分屬類別,分別以“營”或“服”或“管”等字表示,其性質的區分如下:

1.營業費用。凡屬營業人員(包括營業主任及外務人員)所發生的費用。

2.服務費用。凡屬服務人員(包括服務主任及服務人員)所發生的費用。

3.管理費用。凡營業費用及服務費用外所發生的一切費用。

第七條 “現金收支旬報表”上科目欄中的“名稱”係指各項費用的科目名稱,其明細如下:

1.營業費用。即營業人員(包括營業主任及外務員)所發生的下列費用。

(1)凡司機人員需要的汽油、機油、過橋費、寄車費等。

(2)凡營業人員計程車資及營業員因業務之需所付的差旅費。

(3)凡營業人員因業務上應酬所需支付費用。

(4)凡營業人員薪資。(包括本薪、機車津貼、交際津貼、成交獎金、各項加給及值班費等)。

(5)凡賬款尾數無法收回,或倒賬公司損失。

(6)凡營業人員所印名片費。

2.服務費用。即服務人員(包括服務主任及服務員)所發生下列費用。

(1)凡司機服務人員所支的汽油、機油、過橋費、寄車費。

(2)凡服務人員所支之計程車資及服務人員因服務的需要所支的差旅費。

(3)凡服務人員因服務上的需要所支的交際費。

(4)凡服務全體員工的薪資(包括本薪、機車津貼、績效獎金、加給及值班費等)。

(5)凡賬款尾數無法收回的費用。

(6)凡服務全體員工所印的名片費。

(7)凡單價在100元以下者的工具費。

3.管理費用。凡營業費用及服務費用外所發生的費用。

(1)凡司機人員及服務人員外所支付的汽油、機油費。

(2)凡營業人員及服務人員外所支付的計程車資或出差旅費。

(3)裝載貨物所支付的運費。

(4)凡日常所用的文具紙張費。

(5)凡清潔公司打蠟所支的費用。

(6)凡郵寄函件及包裹的郵資。

(7)凡業務上的長途電話及市區電話費。

(8)凡業務上的需要而拍的電報費。

(9)凡用電所支付的費用。

(10)凡用自來水所支付的費用。

(11)凡汽車修理及保養費。

(12)凡刊登招聘啟事費。

(13)凡訂閱報紙雜誌所支付的費用。

(14)凡營業人員及服務人員外的薪資。

(15)凡營業人員及服務人員外所支付的交際費。

(16)房屋的租金。

(17)凡支付營業印花稅。

(18)凡未能列入該分類科目的費用。

第八條 上述所列費用項目,會計員應按其性質區分(即營業費用、服務費用、管理費用等)妥予分類報支,不得相互混淆。

第九條 各部門全體員工的借支總額在3000元以內者,須經商場主管核準後由首存現金中先行借支,並限於每月10日發薪時一次扣回,其借支總額超過3000元者,應依權責劃分逐筆專案報備,核準後始得由商場財務部彙寄支付。

第十條 每月月底當天,商場會計員應憑留存之當月份該單位“現金收支旬報表”依費用類別分別統計其當月份各項費用的總額,詳填於“費用預算分析表”中呈單位主管,並詳細分析可控製費用中的各項費用實際與預算的差異。

第十一條 各單位應於每月3日前將“費用預算分析表”一式兩聯連同“直線單位經營績效評核表”一並寄送商場營業部,由營業部據以查核與“直線單位績效評核表”所填的費用數字準確後,即轉送商場財務部複核並呈所屬副總經理填寫總評,第一聯由財務部留存,據以分析全場費用差異,第二聯寄回各單位存查。

第十二條 “費用預算分析表”上的費用率係指當月份的費用與營業額的百分比,“本月費用預算”一欄的計算公式如下:

1.本月“服務費用”預算=上月服務費用×(1±本月服務收入成長率)

2.本月“管理費用”預算=上月管理費用×(1±本月營業及服務總收入成長率×20%)。

3.本月“營業費用”預算=上月營業費用×(1±本月營業收入成長率)

第十三條 本辦法由財務部呈總經理核準公布後實施,修訂時同。

七、固定資產管理製度

為加強對商場固定資產的管理與核算,保證固定資產安全與合理使用,防止丟失損壞,充分發揮其使用效能,特製定本規定。

1.固定資產的標準與分類

(1)固定資產是指使用期限超過1年,單位價值在2000元以上,並且在使用過程中保持原有物質形態的資產,包括房屋、建築物,機器設備、運輸設備,工具器具等。

(2)企業的固定資產分為兩類:經營用和非經營用。

①經營用固定資產。包括用於經營方麵的倉庫、機器、各種機動車輛,營業用房、貨物,其他建築物設備及管理用具等。

②非經營用固定資產。包括宿舍、食堂、幼兒園、浴室、醫務室。

2.固定資產的購置和管理

(1)商場固定資產實行分級歸口管理,行政部負責全場房屋宿舍;工程部負責機器設備、工具;儲運部負責機動車輛和外庫的管理。使用單位應設財產管理員。

(2)商場各職能部門購置固定資產應在年初向商場財產管理部門報計劃,審查彙總後,上報商場財務審計部進行平衡,經主管經理審批後下達執行。對不可預見的特需購量可臨時追加計劃,經商場主管經理審批同意後方可購置。屬控購物品需辦理控購手續。

(3)商場財產管理部門按計劃購置的固定資產發票由部門領導和經辦人員簽字後,做1~2聯“固定資產購進單”,第1聯購進單位入財產明細賬,第2聯連同發票轉財務審計部報銷入財產賬。

(4)商場全部固定資產購置均由財務審計部統一列支,設固定資產金額賬及品種數量明細進行管理。具體財產由行政部、工程部、儲運部建立品種數量明細賬,並安排使用和管理。商店等使用單位也要建立相應的品種卡片,落實到班組、個人,明確責任,加強管理。

3.固定資產折舊

(1)固定資產折舊采用平均年限法。預計殘值率為固定資產原值的3%~5%,計算公式:

年折舊率=原值-殘值+清理費預計使用年限×原值×100%

(2)當月新增加的固定資產於次月提折舊,月份內減少的固定資產當月照提折舊,賬麵已提足的固定資產不再計提折舊,按規定需淘汰或準備報廢的固定資產經批準報廢,其未提足部分可一次補提。其計算公式為:

月折舊率=年折舊率÷12

月折舊額=固定資產原值×月折舊率

(3)非經營用固定資產要單獨進行核算,其折舊計入管理費用。

4.固定資產的領用和調撥

(1)需領用固定資產的部門需填製“固定資產領用單”一式二聯,經行政部或儲運部領導審批同意後,第1聯由領用單位財產管理員入賬,第2聯交商場財產管理部門入財產明細賬。

(2)固定資產需要場內調撥時先由商場財產管理部門協調審查後,由調出單位填製“固定資產調撥單”1~3聯,調撥雙方及財產管理部門蓋章簽字後,第1聯調入方入賬,第2聯調出方入賬,第3聯財產管理部門入賬。

(3)固定資產調出商場時先由財產管理部門及財務審計部審查,報主管經理批準後,由調出單位填製“固定資產調撥單”1~3聯,第1聯調出單位入賬,第2聯商場財產管理部門入賬,第3聯財務審計部入賬並開據正式資金往來收據按商場價收回價款。

5.固定資產清查

(1)財務審計部於每年10月會同財產管理部門對全場固定資產進行一次全麵清查盤點,做到財務審計部與財產管理部門賬賬一致,財產管理部門與使用單位賬卡一致,賬實相符。

(2)固定資產清查采用實地盤點方法並填製“固定資產盤存單”,發現盤虧、盤盈填製“固定資產清查報告單”1~3聯,經主管經理審批後,第1聯會計按《商品流通企業財務製度》規定處理,第2聯由財產管理部門入賬,第3聯供使用單位入賬。

(3)經管財產人員調動時,必須進行清查盤點,並填製“固定資產盤存單”,辦理交接手續,交接不清不準離職。

6.固定資產的修理

(1)為了合理分攤修理費用,按《商品流通企業財務製度》規定,商場采取預提修理費的辦法,即年度按固定資產原值的4%,每月按0.34%預提,由財務審計部統一提取安排使用。

(2)商場固定資產發生大小修理時均從預提修理費支出,預提費用不夠時,超過部分可據實列入當期成本。

(3)非經營用固定資產的日常維護費用應從租金中列支。不足時,要報經財會部門審批後計入管理費用。也可向住房戶或單位收取管理費用於補充。

7.固定資產的報廢

(1)固定資產屬於正常報廢由使用部門填製“固定資產報廢單”。報財務審計部,由財產管理部門會同技術人員進行實物鑒定,查明是不是應報廢、能不能修複或改裝使用,如確需報廢則按《商品流通企業財務製度》規定進行報廢清理。

(2)屬於保管、使用、維修不當,責任事故造成的固定資產提早報廢,根據情節由責任人賠償部分或全部損失。

(3)“固定資產報廢單”一式三聯,第1聯使用單位入賬,第2聯財產管理部門入賬,第3聯財務審計部入賬。

八、不動產管理規定

第一章 通則

第一條 性質。

本規定為商場不動產管理事務處理的準則。

第二條 目的。

本規定在於加強不動產保護、改善、利用和不動產權利(指所有權、處置權和收益權等)的得失等方麵的管理,以提高不動產管理的科學性和規範性。

第三條 契約合同。

當發生不動產權利的得失或變更時,必須簽訂契約,以使其權利關係明晰。但經過政府法定手續處理的,不包括在內。

第四條 管理人。

對於遠離商場且無法實行直接管理的不動產,應指定專門管理人。管理人應由總務部總務科長提名,並經公司主管批準。

第五條 納稅管理人。

根據政府有關規定,應由總務部長指定不動產納稅管理人,並報有關稅務機構。

第六條 資料保管。

不動產及其得失資料應由專人負責整理與保管。

第二章 權利轉移

第七條 不動產文書。

當發生不動產所有權得失時,有關部門必須將下列文書提交給總務科:

1.契約。包括各類合同和證明文件。

2.說明書。說明有關事由、影響、效果、對方與本商場的關係等。

第八條 文書蓋章。

上列文書如屬總務科權限範圍內的,由總務科在查實審核後蓋章。如超出其權限範圍,需經商場總經理裁定後蓋章。

第九條 登記申請。

總務科持蓋章後的文書,與對方辦理有關手續,然後到有關機構辦理不動產登記申請。

第三章 不動產借貸、租賃契約的簽訂與變更

第十條 土地、房屋的借貸。

各部門在簽訂或變更土地、房屋的借貸與租賃契約時,必須提供契約和有關報告。後者包括事由、期限、支付方法、對方基本情況及不動產賬麵價值與現值等內容。

第四章 土地或房屋轉移

第十一條 賬麵價值變更。

當伴隨著土地或房屋的轉移而發生的其賬麵價值與實際價值不等時,應進行賬麵調整。

第十二條 轉移說明書。

各部門如發生不動產轉移時,應填寫賬麵變更書。所列事項,並附說明書,提交給總務部總務科。

第十三條 實施。

不動產的轉移、變更及登記事項,由總務部負責。

第五章 不動產管理台賬

第十四條 不動產管理台賬。

總務科應建立全商場的不動產管理台賬,以全麵把握全商場的不動產狀況。不動產管理台賬應包括下列賬票與圖表。

1.公司所有土地。

(1)地籍表。

(2)土地台賬。

(3)土地課稅台賬。

(4)土地綜合圖。

(5)土地實測圖。

(6)借出土地台賬。

2.借入土地。

(1)借入土地台賬。

(2)借入土地圖。

(3)借入土地綜合圖。

3.公司所有房產。

(1)房產台賬。

(2)借出房產台賬。

(3)房產名冊。

(4)建築物分布圖。

4.借入房產。

(1)借入房產台賬。

(2)借入房產圖。

第六章 附則

第十五條 本規定自××年×月×日起實施。

九、支票管理製度

第一章 支票的使用

第一條 商場采購人員外出采購商品如需用支票,領用時應事先將支票登記好,填寫收款單位、支票用途、支票號碼、預計用款金額等,由經手人在掛支單上簽字或蓋章。其他人員因工作需要購買物品或支付有關費用需借用支票時,要逐項登記日期、支票號碼、款項用途、用款限額,並由借用人簽字。財會人員在簽發支票時,必須填寫好日期、抬頭、用途、金額大小寫,遇有特殊情況,也必須填寫日期、抬頭、用途。

第二條 借用支票時,財會人員應根據商場采購人員提出的進貨品種、數量,按照采購權限,確定資金使用限額,采購人員必須在規定的資金限額內嚴格掌握使用。遇到特殊情況需要超過使用限額時,要事先與財會人員聯係,經財會人員同意後才能使用。否則造成銀行“空額”,影響用款或發生銀行罰款時,由使用人負責。

第三條 采購人員采購完商品回到商場後,應持供貨單位發貨票,按核算組填製掛支單(掛支單必須按規定的內容填寫),並於當日進行清理,由於客觀原因當日不能掛支時,應及時向財會人員報告實際使用數額,以便掌握資金。

第四條 “使用限額”當日有效。如當日未能使用而次日需繼續使用時,須與財會人員重新研究確定限額。

第五條 支票開好後,商場采購人員必須將存根數字和支票票麵數字核對相符。支票存根必須按規定填寫單位名稱、金額、款項用途。

第六條 商店財會人員要及時清理掛支,督促營業部門及時轉賬(本市不得超過7天,外埠不得超過20天),發現逾期掛支時,要及時查詢,發現問題及時上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