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安全保衛管理製度
第一條 安全保衛工作特指商場辦公區域內的防盜、防火及其他保護商場利益的工作。
第二條 行政管理部負責商場辦公區域的安全保衛工作,辦公時間(上午8:30~下午17:30)由前台秘書負責來賓的接待引見工作,非辦公時間(17:30~次日8:30及節假日)由行政管理部指定專人負責辦公區域的安全保衛工作。
第三條 商場實施門禁管理係統,非辦公時間職員應使用門禁卡進入辦公區域。職員應妥善保管門禁卡,如門禁卡丟失要照價賠償。
第四條 商場實施節假日值班製度,由行政管理部負責每月的值班安排和監督工作,值班人員必須按時到崗,並認真履行值班職責,檢查各部門對各項安全製度、安全操作規定是否落實。
第五條 行政管理部夜間值班人員負責每日的開門和鎖門,每日晚上夜間值班人員在鎖門前必須認真檢查辦公區域內的門窗是否鎖好,電源是否切斷,保證無任何安全隱患。
第六條 辦公區域的門鎖鑰匙由行政管理部專人負責保管,並每日早晚按時將辦公室的門打開、鎖好,一般職員不得隨意配置門鎖鑰匙;計劃財務中心的鑰匙由本部門保管。
第七條 商場職員應妥善保管印章、錢款、貴重物品、重要文件等,下班前將抽屜及文件櫃鎖好,切斷電源後方可離開。
第八條 商場行政管理部負責組織有關人員不定期地對商場辦公環境的安全實施監督檢查。如有安全隱患,相應部門要及時整改。
第九條 商場所屬辦公區域的門鎖鑰匙,起用前應在信息管理中心行政管理部備份一套,行政管理部須妥善保管,以備急需時使用。
第十條 商場物品運出辦公區域須填寫“出門證”,經有關領導批準後方可搬離。
二、安全保衛防範工作規定
第一條 安全保衛承包責任製要以各部門、室,各分公司為單位全麵實行。各分公司要落實到班組,責任到人,簽訂承包合同,明確職責,落實獎懲。
第二條 各通信要害部門一律安排警衛人員守衛,並認真貫徹落實《通信要害管理規定》。
第三條 落實大廈及部門值班巡邏措施。存放現金10萬元以上的庫房,要由兩個或兩個以上專職人員同時值守。
上編商場·超市行政後勤管理製度第四章商場·超市安全保衛管理製度第四條重點部位一律實行“四鐵兩器”。重點部位是指生產要害部位,包括機房、電腦機房、營業廳、財務部、存放1萬元以上現金的部位、存放秘密文件的檔案室、圖樣資料部位、存放貴重物品或槍支彈藥的庫房及其他應該切實保障安全的部位。
“四鐵兩器”是指鐵門、鐵窗、營業櫃台護欄、保險櫃及滅火器、報警器(包括營業場所防搶報警鈴)。
第五條 落實現金提送的有關規定。現金在1萬元以上且運送距離在500米以上的,要用機動車提送款;在1萬元以上,但距離在500米以下,或1萬元以下的提送款,須兩人以上同行押送。
第六條 存放現金在10萬元以上的,要設立具備較高防火、防爆、防盜、防搶性能的金庫,並要落實安全管理製度與措施。
三、安全生產管理製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本商場的所屬生產企業安全防範工作,保護財產和員工生命安全,保障各項工作順利進行,特製定本製度。
第二條 本商場以“生產必須安全,安全為了生產”為方針,全方位實施生產安全管理。
第二章 影響安全的因素
第三條 領導者的責任(略)。
第四條 生產過程中的不安全因素。
1.生產設備、儀器的防護、保險及信號等裝置缺乏或不良。
2.設備、儀器、工具及附件或材料等有缺陷;車間或班組無總電源、總氣閥。
3.生產工藝本身缺乏充分的安全保障,工藝規程有缺陷。
4.生產組織和勞動組織不合理。
5.個人勞動保護用品缺乏或不良。
6.事故隱患未暴露或還未被發現等。
第五條 工作環境的不安全因素。
1.工作地通道不合理,材料、半成品、成品混堆,工作場所過分擁擠或布置不當,地麵不平,有障礙物存在或地麵過滑。
2.廠房或車間平麵或立體布置不合理,未提供緊急出口,或出口不足。
3.工作地光線不足或光線太強,可能由視覺失誤引起動作失措。
4.工作地有超標準噪音,引起員工情緒煩躁,無法安心工作;溫度、濕度、空氣清潔度不符合標準。
5.有毒、有害物品在班組超定額存放或保管不當,無急救或保險措施。
6.廠房年久失修,廠區汙染嚴重等。
第六條 個人的責任。
1.未很好地學習操作方法、技巧和規程,未按規程操作或工作技術不熟練。
2.未使用勞動保護用品或使用不適當。
3.生產時注意力不集中或情緒不穩定。
4.工作責任心不強,自由散漫,工作時閑談或不認真。
5.不遵守勞動紀律,工作時打鬧、嬉戲。
6.沒有注意勞逸結合,過度疲勞,長期加班,精力不集中。
7.工作中互相配合不好。
8.不執行崗位責任製,串崗、漏崗。
第三章 安全教育
第七條 安全生產教育的內容。
1.思想教育。主要是正麵宣傳安全生產的重要性,選取典型事故進行分析,從事故的政治影響、經濟損失、個人受害等方麵進行教育。
2.法規教育。主要是學習上級有關文件、條例,本商場已有的具體規定、製度和紀律條文。
3.安全技術教育,包括生產技術、一般安全技術的教育和專業安全技術的訓練。其內容主要是本廠安全技術知識、工業衛生知識和消防知識;本班組動力特點、危險地點和設備安全防護注意事項;電氣安全技術和觸電預防;急救知識;高溫、粉塵、有毒、有害作業的防護;職業病原因和預防知識;運輸安全知識;保健儀器、防護用品的發放、管理和正確使用知識等。
專業安全技術訓練,是指對鍋爐等受壓容器,以及電、氣焊接,易燃易爆,化工有毒有害,微波及射線輻射等特殊工種進行的專門安全知識的技能訓練。
第八條 安全生產教育的主要形式和方法。
安全生產教育的主要形式有“三級教育”、“特殊工種教育”和“經常性的安全宣傳教育”。
1.三級教育。在工業企業所有傷亡事故中,由於新工人缺乏安全知識而產生的事故發生率一般占50%左右,所以對新工人、來廠實習人員和調動工作的工人,要實行廠級、車間、班組三級教育。其中班組安全教育包括:介紹本班安全生產情況、生產工作性質和職責範圍、各種防護及保險裝置作用、容易發生事故的設備和操作注意事項。
2.特殊工種教育。針對工種工作的特殊性及容易涉及的安全問題,進行有針對性、預防性的教育。
3.經常性的安全宣傳教育。可以結合本企業本班組具體情況,采取各種形式,如安全活動日、班前班後會、安全交底會、事故現場會、班組園地或牆報等方式進行宣傳。
第四章 安全技術知識
第九條 防爆的知識。
1.防止爆炸性混合物。加強管理,消滅跑、冒、滴、漏,避免可燃物漏入空氣而達到爆炸限度。
2.防止產生火花。防爆區的電動機、照明應采用防爆型;避免因接觸不良、絕緣不良、超負荷或過熱而產生火花或著火;正確鋪設避雷裝置;搶修照明采用安全燈;避免機械性撞擊。
3.防止產生靜電。工作人員要穿棉布工作服,不得穿易產生靜電的化纖工作服和塑料底鞋。
4.嚴格遵守防火製度。嚴禁在生產區吸煙,嚴禁明火取暖和焚燒可燃物,嚴禁在防爆區裝設電熱設備。
5.配備安全裝置。如裝報警器,在壓力容器上應安裝安全閥,有些設備和管道上可安裝防爆板。安全裝置要按規定維護核對,使之處於良好狀態。
第十條 防火的知識。
1.加強各種可燃物質的管理,大宗燃料應按品種堆放,不得混入硫化物和其他雜質;對酒精、丙酮、油類、甲醇、油漆等易燃物質要妥善保存,不得靠近火源。
2.采取防火技術措施,設計建築物和選用設備應采用阻燃或不可燃材料;油庫和油缸周圍應設置防火牆等。
3.配備消防設施,廠區要按規定配備消火栓、消防水源、消防車等。生產車間應配備必須消防用具,如沙箱、幹粉、二氧化碳滅火器或泡沫滅火等。器材要經常檢查、定期更換,使之處於良好狀態。
4.開展群眾性消防活動,既要組織專業消防隊,也要建立群眾性防火滅火義務消防隊伍,並通過學習和實地演習,提高滅火技能。
第十一條 預防觸電的知識。
防觸電的主要措施是,加強管理,嚴禁違章作業。
1.各類電器設備,包括電焊機,照明、家用電器等的選用和安裝要符合安全技術規定,保證設備的保護性接地或保護性接零良好。
2.電氣設備要定期檢修,並做好檢修記錄;及時更換老化或裸露的電線;及時拆除臨時和廢棄線路等;待接線頭要包紮絕緣。
3.健全電器設備安全操作規章和責任製度,嚴禁違章作業,嚴禁非專業人員擅自操作或修理電器設備。
4.對電器設備進行修理作業,要拉斷電源和穿用絕緣衣物。
5.組織職工訓練,掌握對觸電者的急救措施和技術。
第五章 事故處理
第十二條 事故處理是包括事故發生後的緊急處理、報告有關部門、進行調查分析和統計、采取措施及處分有關單位和人員等一係列工作的總稱。
第十三條 職工傷亡的範圍。
職工傷亡事故的性質,按與生產的關係程度分為因工傷亡和非因工傷亡兩類,其中屬於因工傷亡的事故包括:
1.職工在工作和生產過程中的傷亡。
2.職工為了工作和生產而發生的傷亡。
3.由於設備和勞動條件不良引起的傷亡(含不在工作崗位)。
4.在廠區內因運輸工具造成的傷亡。
5.在生產區域外因完成領導交給的任務,或在其工作地點、工作時間發生的傷亡等。
這些因工傷亡事故範圍,隻涉及統計分析問題,不作為勞動保險的依據。
第十四條 傷亡事故的分類。
根據負傷程度的不同,分為輕傷事故、重傷事故、死亡事故和多人傷亡事故四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