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描述性統計
我們將民營樣本按照其最終控製人所有權比例的均值、控製權與所有權之差的均值、法治水平指數的均值、公司是否受到過證券監管機構的處罰分別分組考察其上市公司對外擔保相對金額和托賓Q值是否存在差異。
民營控製上市公司最終控製人所有權比例高的,其對外擔保相對金額小,並且托賓Q值高;控製權與所有權分離程度低的,其對外擔保相對金額小,托賓Q值高;法治水平高的地區,其所屬民營上市公司對外擔保相對金額小,托賓Q值高;沒有受到過證券監管機構處罰的公司,其對外擔保相對金額反而高於受到過證券監管機構處罰的公司,托賓Q值也是未受過證券監管機構處罰的公司反而低於受到過證券監管機構處罰的公司。
二、回歸結果及分析
(一)托賓Q值與上市公司對外擔保相對發生金額之間的關係
我們考察上市公司對外擔保對於民營控製上市公司而言是否是一種代理問題的表現形式,即最終控製人及其關聯企業是否通過擔保這種方式來侵占小股東的權益,從而不利於公司價值。具體回歸結果。
模型1中上市公司對外擔保相對發生金額的係數為負,但不顯著。模型2中我們引入所有權比例以及控製權與所有權之差,上市公司擔保相對發生金額變為在0.1的水平上與托賓Q值顯著負相關,說明對於民營上市公司而言,上市公司對外擔保行為確實加劇了代理衝突,從而損害了公司價值。模型3中引入法治水平指數,上市公司對外擔保相對發生金額依然在0.1的水平上與托賓Q值顯著負相關。模型4中引入公司是否受到過證券監管機構的處罰虛擬變量,上市公司對外擔保相對發生金額的係數為負且不顯著。模型5中我們將所有權比例、控製權與所有權分離程度、法治水平指數、公司是否受到過證券監管機構的處罰虛擬變量均納入分析,上市公司對外擔保相對發生金額又變為在0.1的水平上與托賓Q值顯著負相關。
(二)上市公司對外擔保相對發生金額與民營最終控製人的所有權比例等因素之間的關係
我們在考察民營上市公司對外擔保相對發生金額與最終控製人的所有權比例、所有權與控製權分離程度、各地區法治水平指數、公司是否受到過證券監管機構的處罰之間的關係時,發現回歸模型的調整後R平方均很小,且有些還為負,F值都不顯著。因此,本部分未報告該回歸結果。
三、小結
本節我們考察了民營控製上市公司對外擔保行為是否導致了代理衝突,並且減損了公司價值。
研究結果表明,民營控製上市公司對外擔保相對發生金額與托賓Q值均呈負相關關係,且大部分模型中其具有相當的統計顯著性,說明對於民營上市公司而言,上市公司對外擔保確實加劇了代理衝突,從而損害了公司價值。由於回歸模型的調整後R平方均很小,且F值不顯著,我們沒有發現上市公司對外擔保相對發生金額與民營上市公司最終控製人的所有權比例、所有權與控製權分離程度、法治水平指數、公司是否海外上市以及公司是否受到過證券監管機構的處罰之間存在相關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