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大林三次建議新中國製定憲法
1952年9月24日,毛澤東在中央書記處會議上提出了從現在起即開始向社會主義過渡的設想。當時黨內有人提出了製定憲法問題,中央認為,在過渡時期,可以暫時不製定憲法,而繼續以《共同綱領》代替憲法。
領導蘇聯人民建立了社會主義製度、製定了世界上第一部社會主義憲法的斯大林,卻認為中國應盡早召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製定憲法。
1952年10月,劉少奇率領中共代表團參加蘇共第十九次全國代表大會。他受毛澤東的委托,就中國向社會主義過渡的設想,向斯大林征求意見,其中一個問題就是中共中央關於召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製定憲法的設想。斯大林提出,為了駁斥國際上敵對勢力對新中國的攻擊和便於中國更好地開展建設事業,中國應該將召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製定憲法的時間提前。他說:“我建議,你們可在1954年進行選舉和通過憲法。”
這是斯大林第三次對這個問題提建議了。
第一次是在新中國成立前夕。1949年6月至8月,為同蘇共直接交換意見,取得斯大林和蘇聯對即將成立的新中國各項工作的支持,劉少奇秘密訪問了蘇聯。在會談中,斯大林談到了憲法問題,建議中國現在可用《共同綱領》,但應準備憲法。
劉少奇問:“您所說的憲法是否指社會主義性質的?”
斯大林搖搖頭說:“不是,我說的是現階段的憲法。”
他接著說:“敵人可用兩種說法向工農群眾進行宣傳,反對你們。一是說你們沒有進行選舉,政府不是選舉產生的;二是國家沒有憲法。政協不是選舉的,人家可以說你們是用武力控製了位子,是自封的;共同綱領不是全民代表通過的,而是由一黨提出,其他黨派予以同意的東西。你們應從敵人手中拿掉這個武器。”
第二次建議是在1950年初。毛澤東第一次訪問蘇聯時,斯大林就新中國的建設問題提了三點建議,其中第二點,就是建議召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製定憲法。
可見,斯大林的這個建議,不是一時心血來潮,而是經過深思熟慮的。對這個重要建議,劉少奇及時向毛澤東和中共中央作了彙報。中共中央認真考慮並接受了斯大林的建議,於1952年底作出決定:盡快召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製定憲法。
1953年1月,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決定在1953年召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以製定憲法,同時成立以毛澤東為主席、朱德等32人為委員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起草委員會,進行憲法草案的起草工作。
同年9月20日,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以無記名投票的方式通過中國人民的根本大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新中國第一部憲法就此正式誕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