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最高的審判(1 / 3)

我受的磨難磨煉了我,

感謝那些讓我重歸幸福和自由的好心人。

我希望從今以後過上一種平凡但是積極向上的生活,

百年之後能永遠安息在我父親長眠的教堂墓地裏。

抵達新奧爾良——瞥見弗裏曼的奴隸場——書記員傑諾伊斯先生——書記員對所羅門的描述——到達查爾斯頓——被海關官員問題打斷——經過裏士滿——到達華盛頓——伯奇被抓——他們的證詞——伯奇被無罪釋放——倒打一耙,逮捕所羅門——伯奇撤訴——更高的審判——離開華盛頓——到達桑迪希爾——舊日的朋友,熟悉的風景——前往格林佛斯——見到安妮、瑪格麗特和伊麗莎白——所羅門·諾薩普·斯湯頓——各自的經曆——總結

汽船駛向新奧爾良時,我似乎並沒有喜出望外——我並沒有高興得在甲板上手舞足蹈——也許我也沒有對這位千裏迢迢趕來救我的人感恩戴德——沒有給他點上煙鬥,恭候著聽他發號施令,為他跑腿。也許我沒有……算了,這也都無關緊要了。

我們在新奧爾良逗留了兩天。在這期間,我指給諾薩普先生看了弗裏曼的奴隸場以及福特買下我的那間屋子。我們在街上碰巧遇到了西奧菲勒斯·弗裏曼,但是我覺得沒有必要再和他有任何聯係了。我們從一些正派人士那裏得知,他已經聲名狼藉,變成了一個卑賤、粗暴的惡棍。

我們還拜訪了書記員傑諾伊斯先生,蘇爾參議員的信就是寫給他的。我們發現,他是一個實至名歸的可敬之人。他很爽快地給我們辦了合法通行證明,並在上麵簽了字、蓋上辦公室的章。因為那上麵含有書記員對我相貌的描述,所以附在這裏也不算多餘。以下摘自副本:

路易斯安那州,新奧爾良市,

第二區書記辦事處:

敬啟者:

茲確認,紐約州華盛頓縣的亨利·b·諾薩普先生在此充分證明所羅門·諾薩普的自由。所羅門·諾薩普:生於紐約州,黑白混血兒,大約42歲,身高576英尺,蓬鬆卷發,栗色眼睛。上述的亨利·諾薩普將帶上述的所羅門從南方帶回其出生地。各機關當按要求以正當方式和態度為上述的黑人所羅門放行。望妥善處理。

該文件於1853年1月7日經我親手操辦並加蓋新奧爾良市章。

蓋章處

書記員:傑諾伊斯

1月8日,我們乘坐火車來到了龐恰特雷恩湖,後來又按照常規路線準時抵達查爾斯頓。我們上了汽船正準備付船費的時候,諾薩普被一位海關官員叫了過去,問他為何不給他的仆人登記。他回答說自己沒有仆人,他是紐約州政府的代理人,正陪同一位剛剛掙脫奴隸製壓迫的紐約自由公民返回故裏,因此不願意,也不打算做什麼登記。從他說話的態度和行為舉止來看,無論我們怎樣花費精力、準備周全,也無法躲避查爾斯頓官員們的阻撓和刁難——當然,也許是我弄錯了。但是,最後我們還是獲準通行。經過裏士滿的時候,我看了一眼古德因的奴隸場。1853年1月17日我們抵達華盛頓。

我們得知伯奇和拉德本還住在華盛頓,於是很快就將一紙訴狀投遞到華盛頓治安法官那裏,狀告詹姆斯·h·伯奇非法綁架並販賣我為奴。戈達德法官簽發了逮捕命令,交給了曼澤爾法官,伯奇花了三千美元才獲得保釋。被捕之初,伯奇無比恐懼,十分慌張,還沒被送到路易斯安那州大街的法官辦公室了解訴狀的具體詳情,就懇求警官允許他見一見本傑明·謝克爾斯。本傑明是伯奇以前的一個合夥人,做了十七年的奴隸販子。他做了伯奇的保釋人。

1月18日上午10點,雙方當事人出席了庭審。俄亥俄州的參議員蔡斯先生、桑迪希爾的奧維爾·克拉克閣下和諾薩普先生充當我的辯護律師,約瑟夫·布拉德利為被告辯護律師。

奧維爾·克拉克宣誓證明他與我自小相識,我和我父親都是自由人。然後,諾薩普先生再次證明了克拉克的話,陳述了一些和他奉命前往埃文耶爾斯的相關事實。

埃比尼澤·拉德本也宣誓證明他是一名48歲的華盛頓公民,認識伯奇十四年;1841年他曾是威廉奴隸監牢的看管人,還記得當年我被囚禁的事情。此時被告律師承認1841年春天我被伯奇關在奴隸監牢的事實。之後法庭宣布休庭。

重新開庭後,本傑明·謝克爾斯為被關押犯人伯奇作證。本傑明·謝克爾斯是一個肥碩、粗俗的家夥。讀者從他回答被告律師的第一個問題所用的言語中就能多少對他有些了解。當問到他的出生地時,他用一種粗暴的方式嚷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