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 粉絲在變,名人效應成了雙刃劍
5.1.1 名人效應催生“借勢營銷”
由於名人具有強大的偶像影響力,並有一定的公信力,所以消費者往往會對名人產生崇拜、信賴或者是消費觀念上的追隨心理,這種心理就是“名人效應”。企業可以利用消費者的這種心理來促進產品的銷售,這是一種有效的“借勢”促銷手段。用名人做營銷的優勢在於能夠消除一般消費者的提防心理。營銷大師科特勒也強調名人的營銷作用:“一位經過精心挑選的名人至少能激發起對一個產品或品牌的注意力。”
作為國際著名的體育運動品牌,阿迪達斯運動用品係列早已家喻戶曉。每當打開電視機,觀看精彩的體育節目時,你一定會注意到那些蜚聲體壇、聞名全球的著名運動員大多數穿的都是款式新穎、帶有三瓣葉圖案的運動衣——這就是阿迪達斯運動係列服裝。
為了保持公司產品的世界知名度,阿迪達斯公司往往不惜血本,用巨額資金請來世界著名運動員對產品做廣告宣傳。阿迪達斯公司每年都把產品總量的3%~6%無償贈送給世界各個國家的著名運動員和體育團體。
通過借助體育明星的宣傳,阿迪達斯公司雖然支付了巨額費用,但是這些付出給公司所帶來的回報是無法估量的。它不僅幫助阿迪達斯公司推銷出去不計其數的運動服、運動鞋、運動帽等運動係列服飾,更重要的是,阿迪達斯公司向世界各國消費者宣傳了自己的品牌,使阿迪達斯產品成為全球著名的品牌,也正是這一著名品牌為阿迪達斯公司帶來了更大的收益、更響的名氣、更興旺的生意。
體育名人對運動產品有特別的效應,所以阿迪達斯不惜血本聘請世界著名運動員做宣傳廣告,最終使公司得到了更大的收獲。由此可見,企業營銷應充分利用名人效應,發揮名人在普通消費者心目中的地位和影響,引導消費者認可和接受企業的產品,最終達到產品促銷的目的。
5.1.2 名人+公益=傳播奇跡
在移動互聯網時代,名人營銷的方法也應適當調整。如何在移動終端通過名人效應吸引粉絲的關注,進而增加企業知名度和產品銷量呢?下麵先來看一個名人做公益的例子。
香港知名女星梁詠琪最先發明了“微博捐款法”。2010年3月25日生日當天,梁詠琪在微博上發文說,網友每轉載她為災區募捐的微博一次,她就捐一元到香港聯合國兒童基金會。活動為期3天,至3月27日深夜12時止。這一方法為梁詠琪的微博贏得了超高轉載率,她這條微博獲得了超過8萬多網友的轉載。
上圖是時隔一年後,梁詠琪在2011年3月25日發表的微博,同樣是微博募捐,這條募捐微博光評論就有8萬多條,獲得了30多萬網友的轉載,比去年增長5倍多。
做公益在內容上不同於企業營銷,但在方法上有共通之處。梁詠琪做微博公益後的粉絲熱度不斷增長,正體現了粉絲對梁詠琪善良的認同,這至少產生了兩個結果:一是促進這些粉絲對公益事業的關心,二是增加了粉絲對梁詠琪的好感和信任。而這兩點不正是許多企業在做營銷時最希望達到的目標嗎?通過一次微博營銷就令粉絲既關注了產品又信任了品牌,這正是企業在將名人效應和移動互聯網營銷策略相結合過程中最希望看到的結果。
5.1.3 合理規避名人負麵效應
但是要注意的是,名人對於企業來說也是一把雙刃劍,應該慎重行事,如果運用失當,其負麵效應更不可低估,對此應當有清醒的認識和把握。選擇合適的代言人是廣告成功的關鍵,同時,也不能忽略對宣傳契機與方法的把握。畢竟,移動互聯網時代的粉絲既是熱情的也是無情的。
由此,我們發現,移動互聯網時代,企業利用明星效應進行粉絲營銷已不再是一件隻需要投入巨額代言費就能高枕無憂的事。企業既要考慮明星的個人特質,也要注意移動互聯網粉絲的心理訴求。
一般說來,好的形象代言人應當具有以下特征:
1.有較高的社會知名度和美譽度。一定程度上說,名人知名度的高低同廣告效果的大小是成正比的,而名人的美譽度會給人以信任感,產品借名人揚名,名人與產品相得益彰。
2.名人與所宣傳的產品之間應該具有某種關聯性,能建立一種名人形象與產品形象的和諧關係。
3. 慎重考慮名人本身的形象、特長、個性魅力等,是否與廣告所要溝通的目標消費群相和諧。
符合這些條件後,名人營銷還應貼合移動互聯網粉絲的特點,做到以下3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