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1章 教典之十六:以事業為號召,吸納各類人才為我所用(2)(2 / 2)

自創業以來,阿裏巴巴公司最初的18個創業者,現在一個都不少。別的公司出3倍薪水,員工也不動心。對其中奧妙,馬雲是這樣解釋的:“在阿裏巴巴工作3年就等於上了3年研究生,他將要帶走的是腦袋而不是口袋。”

【相關鏈接——遭遇獵頭公司】

今天,在人才爭奪白熱化的IT行業,“挖牆角”是再普遍不過的事情。為了能從對手那裏挖來骨幹員工,許多企業除了高薪誘惑之外,更是不惜使用各種“殺手鐧”,比如期權之類的激勵手段。人才的不正常流動,已經成了擺在各大公司麵前一道不容回避的難題。它已經不再是隻發生在中小型企業身上的問題了,包括微軟在內的跨國公司也在為此頭痛。

2007年,微軟成了IBM的物色對象,並最終挖走了公司大中華區首席執行官陳永正。陳永正2003年加入微軟中國,通過與中國政府的密切合作,令微軟在華獲得了巨大發展。微軟亞洲工程院人力資源經理康兆寧承認,公司的確存在不少壓力,很多公司想到微軟挖角,比如Google。微軟一手培養起來的李開複,就跳槽去了Google。

相比歐美,亞洲的人才流動更頻繁,這裏麵,除了包括不可回避的員工待遇外,也有其他的外在因素,比如就業環境的不完善,員工地位不高,等等。美國企業管理顧問史密斯的研究顯示,中國IT企業人才年平均流動率為60%,也就是說一年之中,每10個人裏就可能有6個人更換工作,這樣的流動比率,肯定會對企業的穩定發展和知識積累帶來非常不利的影響。

翰威特公司人才谘詢分析亞洲業務總監尼什查·蘇裏對亞洲企業頗有研究,他認為,亞洲與歐美比,員工流動率相當高,企業應當製訂合理的戰略,以做到留住員工。

在競爭激烈的商場上,挖人也成為商業競爭的重要手段。但是馬雲對挖牆角卻有不同的看法,甚至顯得非常“保守”,他絕不主動向競爭對手挖角。

馬雲對挖牆角從來都是不屑一顧與鄙視的。這還得從2005年“阿雅聯姻”之後說起。2005年8月11日,馬雲率領他的阿裏巴巴公司收購了雅虎中國的全部資產,這讓馬雲和他的阿裏巴巴公司一夜之間身價達到了40億美元,躋身於中國億萬富豪的行列。

但是,在鮮花、香檳的背後,馬雲首先遭遇的煩惱不是整合,而是來自獵頭公司此起彼伏的挖人電話。當時,無數雅虎中國的員工都接到了“挖角”電話。馬雲承認當時的形勢比他想象中緊迫,他說,“好像全世界的獵頭公司這幾天一下子出現在這個公司。”從那以後,馬雲對“挖人”的行為深惡痛絕。

2005年,Google打出了招聘50個李開複“關門弟子”的大招牌時,馬雲就對此說,“這些人每人違約金5萬,即使我們全挖過來也不過250萬。但我們絕對不會這麼做。我們不但絕對不允許自己公司挖競爭對手的人,同時也不允許我們的獵頭挖;同時也強烈地鄙視、排斥和譴責競爭對手挖我們的人。”

但是,如果競爭對手的人主動跳槽過來呢?阿裏巴巴會接收他們嗎?馬雲說:“如果不是劇烈競爭的對手,可以考慮一下;如果是劇烈競爭的對手,絕對不會接收。”

關於不挖人的做法,馬雲除了出於遵守“江湖規矩”的俠客風範,他更有自己獨特的“馬氏”用人理論。馬雲認為,從競爭對手那邊挖來的人,如果讓他說原來公司的機密,他就對自己的舊主“不忠”;如果不說,他就對現在的新公司“不孝”;即使不讓他說原來公司的機密,他在工作中也會無意識地用到,這樣他就“不義”了。所以,他覺得,“挖人”不符合阿裏巴巴的價值觀,他不希望挖過來的員工變成“不忠、不義、不孝”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