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92章 做讓員工為自己工作(1 / 2)

激發員工的內在驅動力

很多領導在潛意識中將員工放在被動的位置上,企圖用一種外在驅動力,如強製、督促等來挖掘其才智。而權威研究結果顯示,強製督促會降低表現的級別,員工自我驅動卻可以表現出三種人格動力。

一是出眾意識。它使人自信,追求卓越,使人充分發揮潛力和能量,處於持續不斷的發展過程中。

二是批判意識。它使人經常向現實挑戰,同時歡迎來自現實和他人的挑戰,主動發現和改進工作中的問題,歡迎挑戰性強的工作或任務。

三是超前意識。這是一種向前看的品質,它使人追求高遠的目標,向未來和理想靠近,表現為看重培訓機會或者投資對自我的提升。

如何激發員工的內在驅動力呢?

首先,確定員工需求的基本假設和內驅力的最佳著力點。每個企業對員工的要求都不一樣,每個企業員工的表現也不一樣,因此,激勵員工內驅力的製度要保持有機平衡。

其次,設計具體策略。比較常規的手段有以下幾類。

成就刺激。適宜提供給員工的是成功與失敗機遇各半的工作:根據他們的能力情況交給他們有適度挑戰性的工作目標;及時明確地向員工反饋其工作績效的信息。

環境刺激。為員工創造相應的環境氣氛。和睦、友善的環境可培養員工的合作精神,但易降低團隊進攻性;而競爭性高的環境可以刺激員工不斷地提升個體表現,但易各自為政。

對人的發展挑戰。將發展機會置於某種挑戰、爭取過程。發展機會的獲得不僅意味著員工能力的提升,也意味著員工自身競爭力、事業資源的提升。企業與人的合作關係。建立領導與員工之間的平等關係,將員工的職業發展統一為企業的事業發展,使“屬於XX企業”成為員工能力和事業成就的標記。

最後,是製度、理念的培養階段以及相應的監督、製衡機製。激勵製度一旦建立起來就不宜過多更改,而是要將這種製度變成企業文化的一部分;另外,也要設計相應的退出機製,對於那些難以實現自我驅動的員工激勵無效後應該淘汰。

內驅動力歸根到底是員工自身一種內在的動機或情感、心理因素,隻有內化為一種內在意識才能時時驅動員工的行為與抉擇。

最佳雇主:讓員工“51%給自己幹”

蒙牛集團董事長牛根生發表過一篇名為《最佳雇主:讓員工“51%給自己幹”》的文章中寫道:怎樣才能使員工更快樂?員工給自己幹活最快樂。以下內容摘自該文章。

生產隊的社員、國營工廠裏的工人,往往越幹越不快樂。我們要把給自己幹與給社會幹結合起來。51%給自己幹,其餘的給別人幹、單位幹、國家幹、人民幹。也就是說,要讓“給自己=”控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