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計劃經濟體製是在第一個五年計劃時期形成的。新中國成立以後,經過三年國民經濟恢複時期,1953年開始進行大規模社會主義經濟建設。從1953年到1978年是我國實行計劃經濟體製時期。這個時期的資本配置狀況可分為資本的產業配置狀況和資本的地區配置狀況。
一、資本的產業配置狀況
新中國脫胎於半封建半殖民地社會。新中國成立伊始,國民黨政府留下的是破敗不堪的爛攤子,經濟發展水平極為低下,整個國民經濟呈現滿目瘡痍、百廢待舉的局麵。據統計,1949年全國工農業總產值為466億元,人均國民收入為66.1元。在工農業總產值中,農業總產值占70%,工業總產值僅占30%,是一個典型的農業國。物質技術基礎十分落後,現代化大工業相當薄弱。在工業總產值中,生產資料生產所占的比重僅為26.4%,其中作為生產資料生產核心的機器製造業所占比重隻有2.7%。在這種經濟條件下,走均衡發展道路難以迅速改變落後的經濟麵貌,實現強國富民的發展目標。因此,將有限的資本集中配置於能夠武裝國民經濟的現代工業部門,通過這些部門的優先發展帶動其他產業部門的發展是必然的選擇。同時,1950年朝鮮戰爭爆發之後,我國受到以美國為首的西方國家的政治孤立和經濟封鎖,正常的國家經濟交往和貿易受到阻礙,經濟建設所需的生產資料基本不能從國際市場上(前蘇聯除外)獲得。這種國際環境使我國迫切需要迅速建立自成體係的工業結構,而重工業處於關鍵地位。
為了實施重工業優先發展戰略,資本的產業配置呈現極度傾斜狀態。具體表現在兩個方麵:一是在三次產業間極度向第二產業傾斜;二是在工業內部則嚴重向重工業傾斜。資本配置首先表現為貨幣資本配置,物質資本分布於各個產業、行業在很大程度上是由貨幣資本投資引導的。因此,通過分析固定資產投資在各個產業、行業的分布,就可以看出這種資本傾斜配置的特征。
1.固定資產投資在三次產業之間的分布。
分析固定資產投資在三次產業之間的分布,首先應對三次產業的劃分進行界定。改革以前,我國一直堅持前蘇聯經濟統計分類方式,認為三次產業劃分的理論基礎是資產階級庸俗經濟學的三要素論,因而在實踐上采用農輕重的劃分方法。1978年之後,隨著經濟體製改革的不斷深入和對外開放程度的擴大,我國已經建立了以三次產業為核算範圍的新國民經濟核算體係。目前,我國三次產業劃分的具體範圍是:第一產業為農、林、牧、漁業;第二產業為采礦業、製造業、電力、燃氣及水的生產和供應業、建築業;第三產業為除第一、二產業以外的其他行業。
從總體情況看,1953~1978年間,全民所有製單位的基本建設投資總額為6 216.13億元。其中,第一產業的基本建設投資額為239.09億元,占基本建設投資總額的比重為3.85%;第二產業的基本建設投資額為3 520.82億元,占基本建設投資總額的比重高達56.64%;第三產業的基本建設投資額為2 436.50億元,占基本建設投資總額的比重為39.20%。可見,基本建設投資在三次產業的分布明顯向第二產業傾斜,第一產業和第三產業的投資明顯不足,三次產業的比例嚴重失調。
資料來源:根據《中國固定資產投資統計資料》(1950~1985 ),中國統計出版社1987年版,第70~77頁的有關數據整理和計算。
從各個計劃時期看,第二產業的投資比重除“一五”時期為46.19%之外,其餘各時期均超過一半。1958~1960年間由於片麵推行優先發展工業特別是重工業戰略,使“二五”時期第二產業的比重達到創紀錄的61.74%。1963~1965年三年調整時期對1958~1960年優先發展重工業戰略進行糾正,第二產業的基本建設投資比重又下降到51.93%。此後,第二產業的基本建設投資比重基本穩定在57.0%~57.5%之間。第一產業的基本建設投資比重大體在2.5%~4%之間,隻有在1963~1965年三年調整時期超過這一比重,達到7.57%,“三五”時期又下降到3.71%。第三產業的基本建設投資比重除“一五”時期達到51.09%之外,其餘各時期均在41%以下,“二五”時期更是創下曆史最低點的33.22%。此後,第三產業的基本建設投資比重基本穩定在38.5%~40.5%之間。
2.固定資產投資在輕工業和重工業的分布。
對於輕工業和重工業的劃分,在西方產業經濟學中往往依據產品單位體積的相對重量。產品單位體積重量輕的工業產業就屬於輕工業;產品單位體積重量大的工業產業就屬於重工業。在我國,按照現行的統計口徑,輕工業是指主要提供生活消費品和製作手工工具的工業,它主要包括食品製造、飲料製造、煙草加工、紡織、縫紉、皮革和毛皮製作、造紙、印刷、文教體育用品、化學藥品製造、合成纖維製造、日用化學製品、日用玻璃製品、日用金屬製品、手工工具製造、醫藥器械製造、文化和辦公機械製造等;重工業是指為國民經濟各部門提供物質技術基礎和主要生產資料的工業,包括石油開采、煤炭開采、金屬礦開采、非金屬礦開采和木材采伐、金屬冶煉及加工、煉焦及焦炭化學、化工原料、水泥、人造板以及電力、石油和煤炭加工、機械設備製造等。
從總體情況看,1953~1978年間,全民所有製工業的基本建設投資總額為3 407.47億元。其中,輕工業的基本建設投資總額為350.94億元,占工業基本建設投資總額的比重為10.3%;重工業的基本建設投資總額為3 056.53億元,占工業基本建設投資總額的比重為89.7%。由此可見,基本建設投資在輕工業和重工業的分布呈現明顯的重工業化傾向,輕工業的投資嚴重不足,輕工業和重工業的比例嚴重失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