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完本節後,您應掌握以下幾點:
隨著中國連鎖經營的發展對連鎖經營定義的完善
如何利用連鎖經營發展自己的事業
本節內容可以應用在以下地方:
連鎖總部對新進員工連鎖專業知識的培訓
想要進入連鎖行業的人士的基礎知識
充實連鎖經營的理論研究
連鎖企業對加盟商的培訓
國際上連鎖經營的各種定義
▲Franchise原義
連鎖經營的英文單詞是Franchise,這個字原本為法文,它的意義是讓某人從被奴役的狀態中獲得自由(Free from servitude)。變成英文後的ranchise演變至今我們可以說它的意義就是連鎖總部授權加盟者一種經營意的權利(這種“特殊的權利”可以解釋成“執照”或“專營權”,而非一般所的政治上特權階級的所謂“特權”),讓他從一個打工階級晉升為老板階級,為連鎖總部提供了優良的品牌和開展事業的基礎,同時總部本身又以低風擴張和創造了發展品牌的機遇。
▲國際連鎖經營協會對Franchise的定義
連鎖經營就是總公司授權加盟者經營生意,並在組織架構、人員培訓、商品采購及經營管理上協助加盟者。相對地,加盟者也必須支付費用給總公司,且是一種長期性的關係。
▲日本連鎖經營協會對Franchise的定義
總公司與加盟者簽訂合同,授權加盟者使用總部的商標、商號和其他營業象征標誌,以及經營技術,使其在統一的企業形象下銷售商品,同時加盟者需支付一定的代價給總部,在總部的指導及協助下經營事業,建立一種長期性關係。
▲美國商務部對Franchise的定義
“連鎖總部將自己開發的商品、服務和營運體係(包括商標、商號等企業象征的使用、經營技術、營業場所和區域),以合同的形式授權給加盟者在規定區域內的經銷權或營業權。加盟者則交納一定的營業權使用費,承擔規定的義務。”
▲美國連鎖經營協會對Franchise的定義
“連鎖經營是由總部授權給加盟者的合同性經營模式。它包括:(1)在連鎖經營合同時期,同意或要求加盟者在總部的名義下,使用他的名義從事某一商業活動;(2)授予總部在連鎖經營時期內連續行使管理督核的權利,在該合同時期內,加盟者在其商業活動中須服從於總部;(3)要求總部對加盟者的商業活動提供幫助(對於加盟者在商業活動組織方麵的幫助包括:人員培訓、市場營銷、經營管理等);(4)在連鎖經營時期,要求加盟者按合同期向總部交納費用,其金額按特許性質或總部提供的商品或服務量計算;(5)雙方之間的關係不是持股公司與其子公司的關係,也不是個人與連鎖總部之間的關係。”
▲中國連鎖經營協會對Franchise的定義
連鎖經營——Franchise,是指特許者將自己所擁有的商標、商號、產品、專利和專有技術、經營模式等以連鎖經營合同的形式授予被特許者使用,被特許者按合同規定,在特許者統一的業務模式下從事經營活動,並向特許者支付相應的費用。由於特許企業的存在形式具有連鎖經營統一形象、統一管理等基本特征,因此也稱之為特許連鎖。
根據以上世界各國連鎖經營協會對連鎖經營的定義,我們可以看出:連鎖經營主要的本質為:連鎖總部盡其能力去幫助加盟者,讓加盟者從一個行業的外行人士,借助總部的品牌、商品、服務、培訓及營銷模式,迅速成為一個專業人士。從以上的定義可知,世界上大部分的連鎖經營協會對連鎖經營的定義,有兩種不同的看法。第一種是狹義的,就是將連鎖經營解釋成加盟式的連鎖經營,完全排除了分公司和直營店的直營連鎖模式;第二種是廣義的,就是隻要符合連鎖經營的本質、特征,模式不論是直營體係還是加盟體係,都定義為連鎖經營。本書采用廣義的定義,這樣無論對企業的實際運營,或是對連鎖經營的研究,都會有較大的幫助。
假若你是一個服裝製造商,通常會先去找各區域的經銷商、大型百貨公司和其他的連鎖店去推銷你的服裝。但在這個過程之中,如果你公司的品牌知名度不高,又沒有廣告費用的支持,你可能要到處打躬作揖、受盡白眼,人家還不一定接受你的產品,其中最主要的原因就是沒有自己的銷售渠道。所有市場上的通路都掌握在其他製造商、經銷商或零售商的手中,所以掌握通路就是掌握未來;沒有通路就沒有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