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其說“橋隧模式”是一個產品,不如說“橋隧”是一種思想。該模式給初創企業以股權增信、實現債權融資的機會,一方麵連通了企業和銀行的“橋”,也打通了企業和資本市場的“隧”,真正構建起信貸市場和資本市場間的橋梁和隧道,使得高附加值和高增長潛力的中小企業融資,能夠通過擔保公司的擔保增信和風險投資公司的相應舉措,來滿足對應銀行的風險控製要求,順利地實現信貸融資,從而在真正滿足成長型中小企業進一步發展需要的同時,也有效幫助了風投機構實現了目標企業的潛在儲備。第四方的介入真正意義上起到了溝通信貸市場與資本市場的橋隧作用,並且為銀行的中小企業擔保貸款業務構建起“第二道風控防線”。
“橋隧模式”成功破解了傳統擔保模式中三方不合作的“囚徒困境”:擔保公司地位被動,收入渠道狹窄,風險過於集中;銀行流動性貸款過剩,交易成本過高;中小企業融資困難,風險控製和內部管理不規範。不合作的博弈使得三方均麵臨困境,而“橋隧模式”中積極引入的第四方,打破了之前三者僵化的合作機製,形成全新的動態平衡利益體係,銀行敢放貸、擔保願增信、風投有目標、企業能融資,一舉扭轉“囚徒困境”,實現四方共贏的“帕累托最優”效應。
以“橋隧模式”的第一個案例——共合網為例。軟銀銀行集團(簡稱軟銀集團)和鼎暉投資基金管理公司(簡稱鼎暉投資)有意向投資,但外彙進入國內需要半年到9個月,中新力合借助“橋隧模式”幫其從浙商銀行獲得500萬元貸款。在成長初期,即獲得強有力的融資支持後,共和網快速發展,隨後軟銀、鼎暉和集富亞洲在一年內先後兩次對其進行股權投資,共計2500萬美元,更是進一步推動了共和網的飛速壯大。如今,共合網已化身為中新力合的“第四方”,共同開發廣告信貸業務,將彼此之間的合作經驗提煉完善,推而廣之,幫助更多小企業健康成長。
在這個案例中,不僅共合網的貸款違約風險被降低,擔保機構承擔的代償風險被有效化解,在一定程度上,也釋放了銀行的風險,使參與的各方達到風險收益匹配,實現了共贏。
而在這個投貸聯動模式裏,風投扮演的角色就是為企業做部分擔保——他們的眼光、經驗、專業能力,會比一般的擔保公司更能準確判斷企業的經營能力和潛在價值,從而有助於擔保機構判斷企業的還款能力。中新力合還引入企業的上下遊作為第四方,利益相關方往往更了解這個企業的真實狀況,進一步減少了企業信息不對稱的風險。
綜上不難看出,“橋隧模式”有效形成了一種四方共贏的局麵:
首先,對於銀行而言,在全麵開放的金融大環境下,挖掘中小企業貸款市場潛力是銀行追求競爭力所必須麵對的。第四方的導入,使得銀行變現和發掘違約企業的潛在價值的業務分離出來,並打包給第四方,從而提高了企業價值潛力變現的概率,最終降低銀行壞賬損失率的發生。
其次,對於企業而言,在“橋隧模式”的合作框架下,隻要企業預期的現金流沒有出現異常,則其可以實現在不稀釋股權的同時獲得企業發展所需要的債務融資;而當企業的現金流出現了未預期的變動,從而使企業無法償付銀行貸款麵臨破產清算時,第四方的介入確保了企業的持續經營,從而最大可能地保留了企業的潛在價值。
再次,對於第四方而言,尋找、投資具有高價值潛力和高成長潛力的中小企業是風投機構存在的首要目的。“橋隧模式”的實施,為風險投資機構提供了進入高價值潛力和高增長企業的可能性。由於進入時機的特殊性,也使得第四方可以較為低廉的價格獲得目標企業的權益份額。並且,第四方可以通過與擔保公司的合作,可以進一步降低尋找優質潛力企業的搜尋成本。
最後,對於擔保公司而言,“橋隧模式”的利益體現在三個方麵:一是“橋隧模式”使原本無法實施的貸款擔保業務得以實現;二是第四方的導入,特別在財務危機時以股權投資等形式注資違約企業,將有力地降低了擔保公司代償的風險;三是“橋隧模式”降低了擔保公司所承受的或有風險水平,從而極大提升了擔保機構積極助力輕資產中小企業融資的熱情。
2.二次創新:由“橋隧模式”到“路衢模式”
2008年9月,中新力合與杭州市西湖區政府合作,推出了首支西湖區小企業集合信托債權基金——“平湖秋月”,公開發行規模為5000萬元,投向西湖區以高新技術為主的20家中小企業。這就是中新力合“路衢模式”的開山之作,也是中國直接融資市場債權基金的雛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