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薪酬的會計核算分三步:計提,發放及繳納社保、個稅等。
一、 職工薪酬中工資和社保的計提:
借:相關成本費用-工資,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公司負擔部分)等二級明細。
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公司負擔部分)等二級明細。
二、 職工薪酬中工資的發放及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的上繳: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應發數)
貸:現金或銀行存款(實際發放給員工的現金或打到工資卡中的金額)
應交稅費—個人所得稅(工資表中計算出來的個稅)
其他應付款—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個人承擔部分)
2、企業向社保部門繳納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的會計分錄: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公司負擔部分)
其他應付款—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個人承擔部分)
貸:銀行存款(實際公司+個人合計繳納給社保部門和住房公積金中心的金額)
3、個人所得稅繳納的會計分錄:
借:應交稅費—個人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的合計金額,與個稅明細申報金額要一致)
為便於區分勞務派遣等臨時性用工的職工薪酬核算,可以在三級明細核算裏麵進行區分。
企業以勞務派遣的形式接受用工,相關人員的工資統一支付給勞務派遣公司,對外列報披露個人理解,計哪個科目,應視交易實質而定,而不是依據什麼樣的發票或憑證,在應付職工薪酬科目披露時其發生額中需要反映該部分員工工資的變動情況,餘額是記入應付職工薪酬更為合理;現流中是計入支付給職工的現流流出。
三、 其他應付職工薪酬的賬務處理:
1、發生職工福利費、工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的會計分錄:
借:管理費用—職工福利費
管理費用—工會經費
管理費用—職工教育經費
貸:應付職工薪酬—職工福利費
應付職工薪酬—工會經費
應付職工薪酬—職工教育經費
提示:現在企業所得稅法規定,職工福利費、工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按照實際發生額在工資總額的14%、2%、2.5%範圍內限額扣除,一般單位不再單獨計提這些費用,而是按實際發生額列支成本費用
2、對外支付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職工福利費
應付職工薪酬—工會經費
應付職工薪酬—職工教育經費
貸:銀行存款(或現金)
以上不管雙方如何處理,但是必須遵守兩個原則:1、派遣公司僅就中介代理服務費繳納營業稅(差額納稅);(財稅16號文);2、派遣工的工資及社會保險由誰承擔(支付)就計入誰的“工資總額”中,計算企業所得稅扣除基數。(作者單位:河南明銳會計師事務所)
參考文獻
[1]賀飛躍.年終獎的稅收籌劃[J].湖南財經高等專科學校學報,2005(5):2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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