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從疊加效應看監管指標的多管齊下
在銀監會推出一係列監管要求時,應當考慮不同的監管政策所產生的疊加效果。這種疊加效果可能造成單個指標的出發點很好,卻整體出現了監管過度或不足的局麵。如果把擬推行的資本管理辦法、杠杆率監管、流動性監管等結合起來考察,基本上都會在客觀上增大銀行的經營成本、降低銀行的收益水平。其內在聯係表現為,如果要同時提高資本充足率要求、降低杠杆率、增加對流動性指標的要求,則銀行的盈利和淨利差水平必須保持在較高的水平,因為如果淨利差水平過低,銀行可能選擇少放貸款,而采取投資國債等措施來減少資本要求和撥備要求,這可能會影響銀行資金流入到實體經濟。
一方麵,這些多重監管政策可能具有同向的效果。表現較為明顯的是資本充足率和杠杆率的提出。也許在監管部門看來,同向影響僅僅會為銀行帶來更加審慎監管的壓力,但是事實不僅如此。對於杠杆率4%的標準要求,可能直接導致資本充足率的失效,至少是一級資本充足率這一指標失效。因為杠杆率率(一級資本/表內外資產)和一級資本充足率(一級資本/風險加權資產)分子同為一級資本,而對於同質化極高的中國銀行業來說,用表內外資產做分母的杠杆率指標和用加權風險資產做分母的資本充足率指標來說,本身就具有較為固定的比例關係,4%的杠杆率可能就基本對應著8%左右的一級資本充足率,從而其中某一指標會變得毫無意義。
另一方麵,比同向效果更值得關注的是指標之間互斥的情況,將使得手足無措的銀行走向同質化的道路。一對可能產生互斥的便是撥備覆蓋率(貸款損失準備金/不良貸款)和貸款撥備率(撥備覆蓋率與不良貸款率的乘積)指標,不良貸款率與撥備覆蓋率具有負關係,因為不良貸款率高的銀行需要多計提撥備,撥備覆蓋率較低,因此由於不良貸款率的作用,撥備覆蓋率和貸款撥備率將存在一定的互斥性。所以,在同時實施兩個指標時應特別注意由於這種互斥性而為銀行帶來的同質化選擇。
此次國際金融監管改革雖然在資本監管、杠杆率監管、流動性監管等方麵都取得了積極進展,但監管改革不能僅盯著銀行體係,還要關注非銀行金融機構的風險,如影子銀行。做到如何在防範係統性風險、維護金融體係穩健運行的同時,提高銀行經營效率。(作者單位:江西財經大學)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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