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48章 服務藝術(2)(2 / 3)

“我理解為什麼發生那事會使你不高興”。

“我理解你為什麼有那種感覺”。

你說這些話的時候聲音中要表現出信心、權威、平靜和關心。如果顧客不相信你能理解他的感覺,你就要說:“我可能不太了解你的感覺,但如果你能告訴我,我將盡量理解並盡我所能幫助你。”

由於大部分抱怨是由顧客不被重視而引起的,告訴顧客他對你是多麼重要,能使他們感到滿意。有時幽默能幫助解決問題。在可能的時候應使用顧客的名字,這能幫他獲得重要感。當人們的名字被周圍人知道後,他們的舉止要好些。

如果能讓顧客坐下,他們的抵製也會小些。但要注意,如果顧客不願坐下,你也要站著,以便不給人被征服和嚇壞的印象。你的身體語言既不能顯得威脅人,也不能顯得膽小如鼠。在很多情況下,如果把顧客從發怒的地方弄走將很有幫助。這時候不妨說:“我想聽完你的話。我們找個地方好好談談,也許我能正確地為你解決此問題。”

解決抱怨時,要承擔行動的責任。切不要把氣憤的顧客支派給別人,好像問題不是你的。

同一群顧客在一起時,避免使用“你怎樣”、“你聲稱”、“你說”等。不要說“這事以前從未發生過”。不要答應無法實現的東西。

人們喜歡知道你盡可能地解決問題。告訴他們“我們正在盡力為你更正它。”或通過讓一位監督員參加或做出類似的姿態向他們表明:問題正在得到解決。

10.立即處理顧客提出的問題

一旦理順了情緒,你可以著手處理問題。在你理順情緒後,不妨告訴顧客“這種事將不再發生”、“你能否告訴我發生了什麼事?”在告訴他你不能做什麼之前先告訴他能做什麼。

然後要確定事實情況是什麼,這是在解決問題之前必須要做的。一旦服務員獲得了事實情況,就要努力予以公平地解決。顧客必須被明確地告知為修正這些失誤能做哪些和不能做哪些,以及相應的原因是什麼,服務員必須就此說服顧客,使之認為這麼做是公平的。

而一旦找到適宜的解決辦法,就應該迅速實施。顧客們總是期望他們的怨言能得到迅速的解決,零售店也需讓顧客了解到服務員在為他們做著什麼。

對於那些難纏的顧客,即那些大喊大叫、辱罵、甚至有潛在暴力傾向、不講理、討厭、苛求和近乎難以忍受的顧客,不要認為他們難纏,而將他們看做是普通的人。這時,服務員應該采取以下措施:

(1)克服恐懼

當一個服務員抱怨遇到一個難纏的顧客時,他真正的意思是“我處理這種類型的顧客有困難”。因此,關鍵在於反省自己,克服自己潛意識的恐懼。服務員應該問自己:“我處理這個顧客投訴存在什麼困難?”一旦確定了這樣的想法,處理它們就比較容易了。

在處理難纏的顧客時,要避免試圖向顧客證明他是錯誤的,這樣可能使矛盾激化。而要試著體會他的心情,表現出與顧客心情相關的表情,例如同情、體貼、受挫等等。要讓他對你產生好感,使他認同你即將處理問題的方式。

(2)確定類別

難纏的顧客與不講理的顧客並不完全是同義詞。不講理的顧客通常比較理性,往往經過精心設計,將過分的要求強加於服務員。這些顧客,要麼是他們的期望超出了你可以解決的範圍,要麼純粹是想敲詐零售店。

要區分出真正的困難和故意的刁難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它們的界限經常很模糊,基於不同的理由,會有不同的解釋。它取決於你的出身、你看待事物的方式以及你和顧客試圖解決問題的誠意。

在處理那些別有用心的顧客時,服務員要本著“有理、有利、有節”的原則處理問題,解決不了的,及時向領導彙報。

(3)確定界限

取悅顧客存在一條界限,即判斷顧客的要求是真誠的,還是故意的。大多數服務員通過規章製度確定他們的界限,這使得服務員在滿足顧客過分要求時缺乏必要的機動性。比較開明的零售店,允許服務員自己確定這個界限,這意味著服務員在處理提出無理要求的顧客方麵,讓他們自己確定合理的處理界限。

11.再次征求顧客意見

當處理完顧客的投訴和抱怨後,應再次詢問顧客還有什麼不滿意的地方,如果有,應再做解決,或讓顧客自己提出解決方案。總之,務必使顧客滿意而歸,重新獲得顧客對商場的信任。如果有些問題一時無法解決,也應告知顧客一個準確的時限,不能讓顧客空等。

處理顧客抱怨十條“禁言”;

(1)“這種問題連三歲小孩都會”;

(2)“一分錢,一分貨”;

(3)“不可能,絕對不可能發生這種事”;

(4)“這種問題請去問生產廠家,我們隻負責賣”;

(5)“這個問題我不太清楚”;

(6)“我絕沒有說過那種話”;

(7)“我不會”;

(8)“這是本店的規矩”;

(9)“總是會有辦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