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卷戰國大名 第一百零六章樂市樂座(2 / 2)

鹿島家還需要變更自己的法律製度,之前鹿島家的法度確實是有,但是僅僅是十三條法度,其中還有十條是涵蓋本家本丸治理、武士忠誠控製這樣的法規,對於百姓生活的法律,卻隻有兩條法律製約,這實際上是很不合適的。

法律對於任何一個政權來說都是非常重要的事情,任何一個能夠在曆史上留名的勢力,都有與之相應的,能夠讓人信服的法律與之對應。

正是因為如此,所以我們在曆史書上可以看到秦律、漢律,可以看到漢謨拉比法典,對於曆史上重要的法律文獻,曆史書都會予以記載。

因為這些東西都是與當時的所處的曆史時代,以及國家的實際情況相吻合的,能夠讓人生畏的偉大法律著作,隻有擁有了這些東西,一個國家的政權才有可能會向著好的方麵發展。

因此千鶴早就已經對於家中的法度有所不滿,一個如鹿島家這樣的大勢力卻隻有十三條法律條文的法律能算什麼,能夠涉及到的法律範疇實在是太少了,這是千鶴所絕對不能夠滿意的事情。

就比如說現在大天朝的法律,各種法律法規加起來足足有上萬、數十萬條之多,即便是這樣仍然不能夠滿足所有法律行為的需求,也仍然有非常多的法律漏洞。

當然這裏我們不能夠排除,因為時代的發展,所以出現了非常多的需要法律進行框定的範疇,不過這也從另外一個側麵反映,就算是法律能夠盡量做的完善,也仍然有很多地方是不能夠觸及到的。

這就是為什麼千鶴不能夠滿意現在僅僅隻有十三條規定法度的原因,因為法度的條款實在是太少,根本就不能夠達到千鶴心中比較認同法度的程度。

對於法律條款的完善,這個就必須要由山本勘助、伊奈忠次等人的協助,相對來說千鶴確實胸中有非常多的東西,而且他對這個時代也已經有了一些了解,但要真正說到法律條文的製定,還是離不開這個時代這些頂尖內最人才的參與。

或許他們對於這個時代更加的了解,如果莫名其妙的弄出一些超越這個時代的東西,就算是很有先見之明,但是最後起到的效果絕對是截然相反的,千鶴可不希望做出弄巧成拙的事情,還是專業人做專業事吧!

島國戰國時期比較有名的一些法律製度,就有北條家訓其中就基本上是關於家中的各種法度的,隻不過北條家訓同樣是存在著這樣的毛病,其中主要還是關係的家中武士階層的各種利益關係,卻根本沒有涉及到普通百姓的民法學的範疇,在千鶴看來不管這條家訓再怎麼成功也還是失敗。

因為民法本來就是法律製度之中很重要的一部分,而民法所涉及的事務,也是法律行為之中最多,最需要關注的部分,同時也是最關係領內百姓生活,最能夠貼近百姓關係的一個法律範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