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節商品流通費用計劃(2 / 3)

運雜費=18500×[(52/16800)×100%+0.02%]

=18500×0.33%=61(千元)

(二)保管費

這是指在商品儲存過程中所支付的費用,包括自有倉庫和租賃倉庫的管理費用以及委托保管費。一般有兩種確定方法。

第一種方法,按報告期保管費與平均商品儲存額的比例,結合計劃期變動因素計算確定。其計算公式是:

保管費=計劃期平均商品儲存額×[(報告期全部保管費/報告期平均商品儲存額)×100%±計劃期費用增減程度]

例如,某百貨商店預計報告期保管費占平均商品能存額的0.09%,預計計劃期上升0.01%的程度,計劃期平均商品儲存額1944千元,計算計劃期保管費為:

保管費=1944×(0.09%+0.01%)=2(千元)

第二種方法,按測算的計劃期保管費實際開支來確定。其計算公式是:

保管費=(自有倉庫與租賃倉庫平均每月開支×計劃期月數)+(委托保管商品數量×單位商品每天保管費用×計劃委托保管天數)

(三)包裝費

這是指為包裝商品而支付的包裝用品費和多次使用的包裝物的折損費。有兩種確定方法。

第一種方法,按報告期保管費用率推算。其計算公式是;

包裝費=計劃期商品銷售額×(報告期包裝費用率±計劃期費用增減程度)

例如,某百貨商店預計報告期包裝費占商品純銷售額的0.078%,計劃期下降0.003%程度,計劃期商品純銷售額為20100千元,包裝費計劃為:

包裝費=20100×(0.078%-0.003%)=15(千元)

第二種方法,按計劃期包裝資金定額和綜合攤銷率計算。其計算公式是:

包裝費=(計劃期包裝物資金定額×月綜合攤銷率×計劃期月數)+計劃期直接報支的包裝用品費

(四)商品損耗

這是指商品在運輸、保管和銷售過程中發生的自然損耗和經批準報銷的超定額損耗。它可以根據報告期預計商品損耗率,考慮計劃期降低商品損耗的潛力確定。也可以按運輸、保管、銷售三個環節分別根據損耗定額計算。其計算公式是:

某種商品運輸(保管或銷售)損耗=某種商品運輸(保管或銷售)數量×某種商品運輸(保管或銷售)損耗率×某種商品單位進價

各種商品運輸、保管、銷售損耗相加即為全部商品損耗。

零售企業的商品損耗可以按銷售額的比例計算確定。

例如,上述百貨商店報告期商品損耗為銷售額的0.022%,計劃期下降0.002%的程度,銷售額為20100千元,商品損耗為20100×(0.022%-0.002%)=4(千元)

(五)丁續賢

這是指企業支付的代購、代銷的手續費。其計算公式是:

手續費=委托代購、代銷商品總額×手續費率

假定上述百貨商店在計劃期代銷商品50千元,手續費率4%,則:

50×4%=2(千元)

(六)利息

這是指企業向銀行借款、按規定利率支付的費用。其計算公式是:

利息=平均借款額×月利率×借款期

例如,某百貨商店計劃期平均向銀行借款額為1445千元,借款期限一年,按月息6‰計算,該企業的利息額為:

利息=1445×6%×12=104(千元)

(七)職工工資

這是指按規定標準支付給職工的工資、工資附加費和各項工資性補貼。其計算公式是:

職工工資=平均在冊職工人數×平均每人月工資×計劃期月數

例如,上述百貨商店計劃期同定職工220人,每人每月工資(包括剛加工資和工資性補貼)平均為74.6元,其計劃期工資額為:

職工工資=74.6×220×12=197(千元)

(八)臨時人雖工資

這是指支付給經勞動部門批準的臨時雇用人員的工資。其計算公式是:

臨時人員工資=臨時人員人數×平均每人月工資×計劃月數

例如,上述百貨商店因業務需要,經勞動部門批準在計劃年度雇用臨時工4人,平均每人月工資62.5元,其計劃指標為:

臨時人員工資=4×62.5×12=3(千元)

(九)福利費和工會經費

這是指按標準提取的職工福利基金和工會經費。其計算公式是:

福利費=工資總額(職工工資+臨時人員工資)×規定提取比例

例如上述百貨商店根據以上確定的職工工資和臨時人員工資總額,按福利基金提取比例11%,工會經費提取比例2%,確定其福利基金計劃數為:

福利基金=(197+3)×(11%-2%)=26(千元)

(十)修理費

這是指固定資產和家具用具等財產的修理費和按規定提取的大修理基金。一般商業企業可以根據計劃期修理的需要研究確定。對固定資產的大修理和數量較大的修理費應按攤銷額列入計劃指標。其計算公式是:

修理費=計劃期修理額+計劃期攤銷額

例如上述百貨商店應在計劃期內攤銷房屋修理費6千元,計劃家具用具維修費3千元,其修理費計劃額為:

修理費=3-4-6=9(千元)

(十一)折舊費

這是指按規定提取的固定資產折舊費。其計算公式是:

折舊費=固定資產原值×折舊率

例如,上述百貨商店計劃期初固定資產原值為387千元,計劃期增加9千元,若年綜合折舊率為5%,折舊費計劃額為:

折舊費=(387+9)×5%≈20(千元)

(十二)保險費

這是指企業向保險公司投保財產,按規定保險費率支付的費用。

例如,上述百貨商店報告期保險費支出9.5千元,占商品銷售額18650千元的0.05%,按此比例推算,計劃期商品銷售額20100千元,保險費計劃額約為10千元。

(十三)家具用具攤銷

這是指按規定攤銷的家具用具費用,一般是按計劃期購置使用家具用具的50%攤銷額和報廢額來確定。其計算公式是:

家具用具攤銷費=計劃期購置使用的家具用具總值×50%+計劃期報廢的塚具用具淨值

例如,上述百貨商店計劃期需購置家具用具18千元,全部投入使用,計劃期內還將有1.5千元的家具用具報廢,其家具用具攤銷額為:

家具用具攤銷=18×50%+1.5=10.5(千元)

(十四)其它費用

這是指不屬於以上各項費用的其它開支。有明文規定開支標準的,要按規定計算;沒有規定的,一般可根據報告期預計實際情況,結合計劃期的實際需要,本著節約的精神確定。

例如,上述百貨商店報告期其它費用額為54.5千元,根據計劃期的實際情況和壓縮開支的精神,決定減少11%,則計劃期其它費用指標為48.5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