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節商業企業盈虧測算(2 / 2)

目標經營利潤額=9600萬-9600萬×91.6%-170萬=646萬元

商業企業在測算各大類商品的目標利潤時,可采用如下公式:

某打雷商品目標經營利潤=該類商品銷售額-變動成本-應攤固定成本

假定上述百貨商店全年銷售自行車5000輛,每輛平均售價170元,計85萬元,變動成本率92%,應攤固定成本3萬元,根據上列公式可計算:自行車目標經營利潤額=85萬-85萬×92%-3萬=3.8萬元

保利銷售額是商業企業為了保證實現計劃利潤額,而測算應完成的商品銷售額。根據量、本、利相互依存關係,其計算公式如下:

保利銷售額=(固定成本+目標經營)/(1-變動成本率)

或=(固定成本+目標經營利潤)/(毛利率-變動費用率-營業稅率)

例如,上述商店若實現經營利潤680萬元,應完成的保利銷售額計算如下:

保利銷售額=(170萬+680萬)/(1-91.5%)=10000萬元

或=(170萬+680萬)/(12%-0.5%-3%)=10000萬元

計算結果表明,該店要實現680萬元經營利潤,必須完成1億元的銷售額。通過測算,使企業對日常的利潤管理做到心中有數,為了實現目標經營利潤額,應從擴大商品銷售、提高資金利用率、節約費用等正確途徑去積極努力。

三、政策性虧損的計算

政策性虧損是指因執行國家政策規定而產生的虧損。政策性虧損有下列情況:由於執行國家規定的價格,商品進價大於銷價,進銷同價,或者銷價大於進價,其進銷差價不足以支付合理的流通費用和營業稅;由於國家調整價格而造成庫存商品減值;為了穩定物價,保障人民生活,因進價提高,售價不動;根據國家規定,企業支付深山區和邊遠地區收購三類農副產品和廢品的運費補貼,為國家儲存的戰備棉、戰備鹽、農藥和大宗防汛物資,所支付的銀行借款利息及其他有關費用開支;因救災搶險,按國家指令,調撥、供應的某些商品物資,超過正常費用開支。所有以上原因所產生的虧損均為政策性虧損。政策性虧損一般應認真編製計劃,經批準後,國家財政方能彌補虧損數額。所以,政策性虧損又稱為計劃虧損,表現為商品銷售額一經營成本=虧損額。其計算公式如下:

計劃虧損額=計劃銷售額×(變動成本率-1)+固定成本

例如,某食品公司曆年的變動成本率為105%,固定成本額為5萬元,計劃銷售額為1000萬元,根據上式計算如下。

計劃虧損額1000萬×(105%-1)+5萬=55萬元

確定計劃虧損額,可以推動政策性虧損的企業改善經營管理,加強經濟核算,控製虧損的增加。按現行規定,實行政策性虧損定額補貼的企業,同時實行減虧分成的辦法,其減虧部分一般留給企業40%。這有利於調動企業采取有效措施減虧甚至扭虧的積極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