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中國古代的攻城術(2 / 2)

曆史上著名的土攻戰例有很多,而把穴地攻城這一戰術發揮到極致的則非晚清時的太平軍莫屬。當時的太平軍組建有專門的工程兵部隊——土營,土營主要是由“慣於鑿險錘幽,不畏深遠”的挖煤工人組成的。因此土營的戰術與采煤的坑道掘進作業非常相似:“於數裏外開一巨洞,以大木上釘橫板,旋進旋以木承之……既達城足,堆滿火藥,或以柩盛之,而皆藏引線竹筒中,預刻其時為引線之長短,隨遲隨疾皆可預定。位置既畢,乃靜待轟裂,乘勢攻入。”值得一提的是,實施穴地攻城時,太平軍一般會同時開挖數條地道通向城牆的一處薄弱地段,以增加作業效率和爆破效果。另外,在攻打武昌時,太平軍還采取另一種戰術,即在同一條隧道中安放兩層炸藥,當第一層炸藥炸毀城牆之後,趁著清軍忙於組織人力防堵時,引爆第二層炸藥,從而帶來最大的戰場殺傷力。

火 攻

火藥發明之後,攻城理念和戰法便有了根本性的改觀。“火攻”,確切地講,應該是“火藥進攻”成為攻城一方最重要的利器。火藥發明之前,火攻的戰術運用最多是以火箭或火炮的形式進行輔助進攻。火箭是指用弓或弩發射縛有蒿茅、薪芻、膏油等易燃物,焚燒城樓上一切“可燔之物”;另一種則是用拋石機,將煙球、毒藥煙球等拋射到城中,其主要功效相當於現代戰場上的煙幕彈或毒氣彈。火藥發明之後,火攻則演變成為愈來愈重要的一種進攻方式。火藥在攻城戰中最早得以應用是在唐哀帝天佑初年,當時楊行密的軍隊圍攻豫章(今江西南昌),其部將鄭璠命部隊“發機飛火,燒龍沙門,率壯士突火先登入城,焦灼被體”。“飛火”指的是用拋石機拋射用火藥製成的燃燒物,根據當時的戰況評估來看,這種具有強大燃燒力的“飛火”功效還是相當令人滿意的。

到了宋代,火藥在軍事領域得以大麵積的推廣使用,當時宋軍還將其最具軍事優勢的火藥武器融入砲的戰術運用中,所有砲具都可以發射火球、火雞、火禽、毒氣彈及爆炸彈等,而當時這些先進的火藥武器都被宋軍用於積極的守禦戰中。當金兵攻下開封後,這些新的軍事技術自然被當作戰利品,成為金軍勝利果實的一部分。後來在蒙古軍隊攻打金都城開封時,金守將赤盞合喜令部下以火器“震天雷”抵抗,雙方展開了6晝夜的激戰,死傷甚巨。《金史》記載當時的戰況說:“其守城之具有火炮名‘震天雷’者,鐵罐盛藥,以火點之,炮起火發,其聲如雷,聞百裏外,所圍半畝以上,火點著鐵甲皆透。”這種東西雖說以守城之具現身,卻是天生的攻城武器,能夠給敵人以致命打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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